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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数不多的会写大字的人。
情窦初开的年纪,那盏昏暗小灯下的不离不弃让她脑袋里对爷爷奶奶的爱情一直有这么一个起于诗的浪漫幻想。这一摞信纸一下就点燃了她脑子里的烟花库,就这么噼里啪啦地红的黄的绿的漫天开了花。那是荷尔蒙刚刚开闸,到处弥漫的年纪,漫到脸上,就是青春痘,漫到心里就会变成脸上的花痴相。于是,宁浔在盯着角落里默默写字的王志华一段时间后,给他递了张小纸条,说要跟他处对象,王志华受宠若惊。那时候的宁浔,已经出落得身材高挑了,虽然眉眼不是很出众,但遗传了她奶奶内酯豆腐一样的皮肤,而且学习好,人缘好,又会唱歌,是春节联欢会上的台柱子,在这镇级中学是颗明星。这让上课时一直在角落里坐着,下课又躲在角落里孤零零看书的王志华觉得自己突然被聚光灯照到了。
于是两个人就开始了一段持续七年,诗来诗往,小葱拌豆腐一样的初恋。宁浔是那种爱情大于一切的人,也笃信奶奶那样的一生一世一个人的爱情。她当时也没心思读书了,就想和王志华早点结婚,于是不顾爸妈的阻拦报了当地的中专,读了个据说还挺吃香儿的会计专业。当时,两个人是一起约定读中专的,结果王志华没扭过一心希望他成龙成凤光宗耀祖的爷爷,临阵改了志愿。胆小懦弱的他觉得对不起宁浔,也没敢告诉她。于是,等中考结束,宁浔才知道,两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听了王志华的解释和道歉,宁浔理解了他的一片孝心,原谅了他。她想,反正只要心在一起,人在哪是无所谓的。
他们都开始了在城里住校的生涯,周末相聚,到王志华考上了北京的一所普通大学后,改为每月相聚一次。零四年,宁浔中专毕业后在当地三线城市的一家私营公司当了会计,每个月工资一千出头。卧铺来回就得半个月工资,为了见到王志华时有个好状态,她一般是周五晚卧铺过去,周日晚硬座回来,周一照常上班。省下的百八十块钱可以住一晚便宜的小旅馆,但是周一难免晕头胀脑入错账,挨领导骂。
有一次,他请她吃了学校后面的飘着一层凝固红油的麻辣烫,将她送回旅馆房间,两人如往常一样聊着各自创作的诗歌,还有一个月以来生活中的大事。隔壁传来了让他们红起了脸的动静。王志华有些尴尬地说等他娶她时,再带她体验那种真正的灵肉的完美结合,然后匆匆吻了她的脸颊一下,就逃也似的跑了。那一刻,她觉得王志华是真正的君子,她觉得他是爱她爱进了骨子里,都舍不得轻易碰她,于是满心陶醉,越发觉得自己这一宿硬板儿坐得值。
直到四年后,他那位新女友把一张说某某已孕的白纸黑字的化验单,摆在她面前,求她原谅和离开时,她才知道君子也可以不全天候都那么君子的,也看对象是谁。她看了看那女孩苍白的一个巴掌可以盖住的小脸,还有只发育到初中阶段一样的身材,还有那一双好像正在忍受着全世界欺侮一样的眼睛,就像看到一个加强版的王志华。于是她忍着自己的耳鸣和胃里的翻江倒海,什么也没说,就迈着发软的双腿踉踉跄跄地从那间充满各种盖浇饭油腻味的小吃部里走了出来,走到了学校外面的一片灰色低矮楼群中,坐在一个裂了缝的水泥花坛上,干呕起来,她早晨没吃东西,胃里是空的,呕出来的都是水。
呕完了,恢复了一些意识,她就一直向东北方向走。她想回家,又不想回家,所以就这么慢慢地走,总得有个目的地。王志华的大学在北京郊区,不知道走了多久,天越来越黑,路灯越来越少。她觉得累了,也饿得头晕,从昨天上午收到那封分手信到现在一点东西也没吃。她看到了一片亮着灯的房子,想先找个饭馆,再打听个旅馆,走近了,发现那里只有一间酒吧对外营业,她进去随便点了点儿管饱的,慢慢吃了起来,真的难以下咽啊,每咽一下,都感到一种阻力,好像有一股气流从下往上顶,直到被内外两股力量顶出了眼泪,饭才下咽得容易点儿。她就一边默默流泪,一边吃完了东西,肚子不空了,心里的疼又开始叫嚣得难受,于是她又点了杯酒,在昏暗的角落里喝了起来。小时候,她爸自己喝酒无聊,经常用筷子给她点点儿白酒放舌头上。她每次都会被那火烧火燎的辣弄得筋起鼻子。他爸就哈哈大笑,说龙王爷的孩子会浮水,浔儿你啥时候能陪你爹喝两杯啊。她觉得今儿就能了,她突然有生以来第一次怀念起家来。她问酒保要了一杯最辣的酒,然后一饮而尽,等酒劲儿上来,她就进入了一种介于现实和梦境之间的漂浮状态。
这种状态让她很舒服,她觉得脚踩在了云彩里,然后飘到了酒吧的小舞台上,飘回了初中时代联欢会的舞台上。她跟旁边弹钢琴的男孩说,会弹《同桌的你》吗?男孩点了点头,音乐响起,她就拿着麦克对着钢琴唱了起来,她眼睛盯着黑白琴键和男孩的修长手指,唱着唱着脸上更湿了。音乐结束了,她觉得梦好像突然醒了。她不想醒,于是又问男孩会弹《月亮代表我的心》不?男孩同情地看了看她,又点了点头,于是音乐又起来了,她的梦又开始了。就这样一首又一首,一直唱到嗓子嘶哑,酒吧打烊。她的酒也醒得差不多了,她才发现自己没地方住,于是问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