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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扫地的伙计,这附近哪有旅店。一个素净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说她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觉得她唱得特别好,她的嗓音很特别。又告诉她,离这最近的旅店也要五里外,天这么黑一个女孩怎么过去。她说她可以开车送她去。她说了声谢谢,就坐进了老板娘的破旧桑塔纳里,老板娘路上安慰了她两句,也问了她的情况。她迷迷糊糊地就记得两句话:初恋失败是会没半条命的,再遇到个好人会让你出来得快点,最慢七年也出来了。我是宁缺毋滥的,所以一直没找到满意的歌手,你有兴趣可以留下,换种活法,收入肯定比你现在高。
第二天,宁浔在旅馆房间里头痛欲裂地醒来,迷迷茫茫地恢复了自我意识,想起了她是谁,她在哪。当想起了她被死心塌地爱了七年的男人抛弃时,她蒙住脑袋遮挡阳光,哭到心脏乏力。她睁着空洞的眼睛望着棚顶的白色吸顶灯,里面密密麻麻的一堆飞蛾和小咬儿的尸体。忽然间,她想起了换种活法这句话,就好像抓住了一个救生圈。其实,她是不想放弃,虽然他们之间隔了一个瘦小的女人和一个未成形的胎儿,她还有手里握着的那七年,还有对不离不弃的信仰。她是个自尊心强又很干脆的人,她不会去纠缠。她只会在白天,戴上鸭舌帽到他们学校的食堂里去默默地确认。她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了这两个出双入对的身影。午饭时间,在人流熙攘、一座难求的大食堂里,她看到了他默默地往她餐盘里夹菜和肉,看到了女孩低眉顺目间的羞涩一笑,他犹如被这一笑点中了痒穴,刚咧开嘴,又碍于周围收敛了,然后眼睛久久停在女孩充被饭菜鼓胀起来的小嘴上。
那时候,宁浔想用自己新的活法来挽回王志华的希望一点点破灭了。她以为自己多挣些钱,就可以弥补学历上与那女孩子的差距了。但她渐渐地从那女孩的举手投足,还有王志华的眉目之间发现,如果说自己会写诗,那么那个女孩就是王志华笔下的诗。她的心逐渐地从萎靡变成干枯,她体验到了慧姐所说的没了半条命的感觉是什么,就是连一整条命都不想要了,因为那刀捅在了她的魂魄上。
那之后,某一天,一个醉醺醺的男人里倒歪斜地走上台,把手放在了她肩上。她敲碎了一个酒瓶,将锋利的一面冲着自己的脖子。
“你快不过我。”
她盯着一个被吓得失去了平衡的醉酒男人。最后那男人收回了放在她肩上的手,悻悻而去。之后,她决定离开酒吧,继续做自己的本行。她去应聘了一家广告公司的财务。吴升就是在那时碰到了不想要命的宁浔。吕尚也是在那时碰到了跃跃欲试的宁浔。
三年后,她找到了王志华,跟他买一首诗的版权。他说就送她了。她趁他去洗手间时,给他兜里留了五千块钱。那时候,他在一家效益不太好的报社工作。宁浔已小有名气。他说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崇拜她的,也一直觉得对不起她,没脸见她。她说都过去了。她现在也很幸福。她说后来想明白了,是她脾气不够温婉,让他不能彻底地爱上她。现在她找到了和自己脾气一样,步调一样的,就像你和小郝一样默契的。
可讽刺的是,这一次又成了这样,到底是为了什么?她宁浔真的差到让人无法接受,注定孤独终老了吗?想到这儿,宁浔心里觉得一阵绝望。她给自己发了一条信息:
“致布达拉宫里的神。布达拉宫里的神啊,请睁开双眸,看看那些朝你脚下匍匐而来的信徒!”
这三年里,一些无处诉说的话,她都发给自己,有些变成了诗,有些变成了歌,有些变成了垃圾。她把这一条转发给了王濛,他们经常这样合作创作歌词。有时候王濛很快会回复她下一句,有时候要等几天。然后她关上手机,疲惫地闭上眼睛,开始数数。
第13章 第二章 第三节 自由鸟
此刻,重症病房外的家属休息室里,一盏夜灯亮着,黑暗里,好几个手机屏幕也亮着。这个屋子里躺着的都是等待宣判的病人家属。王濛躺在上铺硬板床上,闻着消毒水味翻来覆去睡不着。实在睡不着,他就在脑子里头放电影。看到宁浔的短信,王濛回复,
“收到。”
然后直接转给了吴升。他的创作风格是嘻哈。所以一直以来,这种歌都是吴升在替他往下写,他再给宁浔转回去。他想起六年前,他头几次干这事,还忍不住抱怨。
“哥,咱能不能不这样?我丑,但我做人顶天立地。不是我写的,非要署我名,我别扭。”
“哥知道,你就暂时替哥牺牲下名节。”
“为什么啊?”
“不为什么。”
“从她一到基地,你就给她当爹又当妈。哥,现在有人照顾她了,要不你把这份父爱和母爱转我这儿吧。”
“第一,你哥我是直的;第二,这习惯一时半会改不掉,但我绝不打扰她。等她真过好了的吧。我放心了,也就撒开手了。”
“好吧。我要是哪天憋疯了,漏了,你别揍我就行。”
“我发誓,绝不因为这事揍你。”
“我谢谢你啊,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