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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是有些害怕的,连话也不敢多说,今个心里畅快,又从郭于氏嘴里多了解了点奚浩倡的事,也就没有那么怕他了。
奚浩倡一言不发地走到她面前,拿出一把刀尖被磨得发着银光的菜刀给了她,“这刀我磨过了,锋利的很,又小巧轻便,给你切菜最合适了,你,你小心点。”,最后那句小心的话,他说的结结巴巴,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今日分别后,他想着李大眼的话,觉得还是有些道理的,这厮虽然经常是油嘴滑舌的,可刚刚那番话听着有模有样的,他觉得可以一试,于是归家途中,他去首饰铺买了一对珍珠耳环,一支银簪子,他记得她总是打扮的很素净,身上一点别的东西也没有,不过买了这两样东西,他又不知道找什么借口送出去了,这样平白无故地就塞东西给人家,是不是显得太放浪了,于是在路过铁匠铺的时候,他又买下一把菜刀,还在磨砂石上磨过了才带回了家,到了家,他怀里揣着珍珠耳环和银簪子,不知道该怎么送出去,便将菜刀给了她,因为自己以前会从外面买菜回家,所以送起这些厨房用的玩意他就自然多了。
陈竽瑟接过菜刀,很有礼貌地道了谢,“谢谢奚大哥,这菜刀的大小确实很适合我,想必切起菜会很上手。”,不过虽然嘴上这么说,她心里还是有些奇怪的,怎么奚大哥不买菜回来,反而卖了把菜刀回来。
得到了感谢,奚浩倡心里有了些底气,见陈竽瑟转过身去将菜刀放到砧板上,他急忙掏出用木盒装着的银簪子和珍珠耳环,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看着她忙活的背影,奚浩倡鬼使神差的冒出一句荒唐的话,“你怎么头顶插着根木筷子啊!”
正在放置菜刀的陈竽瑟突然听到从背后传来这么一句话,连忙回头解释道:“奚大哥,你是在说我头上这支簪子吗?这不是筷子,虽然看着素净,却实实在在的是支簪子,大概是这黄杨木颜色看着像家里的筷子的颜色,让奚大哥误会了。”
其实那黄杨木做的簪子和奚浩倡家里的筷子的颜色完全不一样,陈竽瑟这么说只是为了给奚浩倡一个阶梯下罢了,奚浩倡自然也知道那的确是支簪子,可他若不这样说,手中的银簪子还怎么送出去呢!
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说了,我一般晚上更文
第12章 名字
“这木头做的簪子看着碍眼,诺~拿着,换上这个银簪子吧,你头上那个忒小家子气了,不晓得的还以为我苛待你了。”,奚浩倡自知这个理由有些别扭,但东西总归是能送出去了。
猝不及防的陈竽瑟的手中就被塞进了一个细长轻巧的木匣子,她拿着木匣子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奚大哥这是送了一只簪子给自己?陈竽瑟有些懵了,安阳镇送人礼物的习俗是这样的吗?这也太突然了吧!连推辞的机会都不给她,不管如何,这谢还是要道的。
“承蒙奚大哥惠赠此簪,竽瑟不胜感荷。”,陈竽瑟朝奚浩倡惶悚的道完谢后就将木匣子放进袖筒中了,而奚浩倡见她不拿出戴上,心中的期望落了空,手里的珍珠耳环也不敢拿出来了,看着她似喜非喜的表情,奚浩倡心里很不得劲,果然还是不能信李大眼,这礼物他送了,可是人家姑娘好像不是很开心,沉浸在自己世界的奚浩倡竟然没有注意到刚刚人家小姑娘自称过她的名字。
“奚大哥,今天于姐姐来过了。”,陈竽瑟见奚浩倡冷着脸,以为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对又惹他不开心了,便主动开口打破这份尴尬。
奚浩倡哪里会怪罪于她,此时他心中想的明天看到李大眼怎么揍他一顿,竟然给他出这种馊主意,可怜李大眼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好好的点子被人用错了不说,还要被人怪罪。
“于姐姐?”,突然听得小姑娘提起‘于姐姐’三字,奚浩倡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是谁,口中重复一遍了才恍然大悟她说的原来是郭少聪的夫人,“哦~是郭夫人吧!”
“是的,于姐”,刚想说姐姐二字,陈竽瑟就想起这样的称呼是她与郭于氏二人私底下的称呼,现在在奚大哥面前还这样称呼未免于礼不合,就改口道:“郭夫人她说是奚大哥您找她过来陪我的,竽瑟还未谢过奚大哥呢!”
奚浩倡又一次忽略了她的自称,只注意到了个‘谢’字,心中乐开了花,觉着还是自己聪明,能哄得小姑娘开心,下次可不要再听那几个损友的荐言了。“举手之劳,何足挂齿,让你孤身一人守着这院子实在太委屈你了,郭于氏聪慧,可多来往,你若是高兴,以后我再找她来陪你好了。”
“多谢奚大哥关怀,我与郭夫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已约定往后要互通来往。”,这次陈竽瑟是真的打心底感谢他,平时吃的用的穿的,哪样不是奚大哥给的,奚大哥虽然看着凶,甚至有些无礼,但是很多地方却还是很好的,而且今天听于姐姐讲,外面的人的话多不可信,想要真正了解奚大哥,需得细细观察,处处留心。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重要的不是别人说了什么,而是他为你做了什么,仔细想来,于姐姐说的确实有道理,在这呆了几日,她能感受到奚大哥不是个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