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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你说的话呀……”
沈芳年吃完了冰酪,将碗递给秋瑶,金镶玉的镯子碰到瓷碗,清脆一声。“乖,一会儿我再跟你说,去把碗给厨娘姐姐们送去。”
看着那个镯子,谢昉若有所思:“总觉得将军夫人怪怪的。”
“你见过曹淑的妹妹没有?”沈芳年问道。
谢昉摇了摇头:“没有,不过三小姐的侍女曾经前来探望。”
“是那个高高瘦瘦的,生的清秀,却眼睛总四处乱转的那个么?”
“嗯。这种人若在京城街头让我瞧见,早抓回昭狱审问了。”谢昉的职业病又犯了,看了这女子便觉得她定不是好人。
沈芳年道:“李夫人和她女儿,就是曹淑的三妹,她们的喜恶都很流于表面。李夫人为我戴上镯子时笑意盈盈,可一旦知道我不是谢千岁的千金,便登时只剩讪讪了。”
谢昉也同意,“很明显她不喜欢曹淑,就差写在脸上了。”
“可是她们又不像大奸大恶之人,不然曹将军的原配夫人不在这么多年,纵然有父亲疼爱,曹淑也不会一直安居于曹府内。”沈芳年皱眉,“曹淑的性子也是这样,不懂得藏匿自己的喜恶,这么多年来才和继母妹妹教恶,其实本不必闹成这样的。”
“曹府中的事,不是我们该操心的。既然曹二小姐这么多年来一直能安居曹府,自然有自己的生存之道。”谢昉道。
她愣了愣,自嘲般笑道:“是啊,她生长在此,是将门虎女,自然不用用心学京城闺秀那套婉约懂事的套路。”
谢昉闻言也是一愣,想到她在沙漠中对自己恣意任性,疯疯癫癫的模样,来到曹府中却也会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用京城中不知经了多少事后学得的知书达理俘获人心。或许相比起来,在沙漠中的那个她才更接近真实吧……
“咦,小姐说将门虎女,是在说曹大小姐么?”秋瑶从外面进来,不经意道:“方才厨娘和奴婢闲话家常,说曹家大小姐曹凝已经两年没回过沙洲了呢。”
沈芳年皱眉瞧她,心想秋瑶刚刚到曹府这么一会便开始和曹府的厨娘闲话家常了。
又安心静养了几日后,沈芳年终于恢复了元气,吃饱睡足,脸上的伤痕也都结痂了。对于此事最为开心的莫过于曹淑。自大夫说沈姑娘已经恢复如常的转天,沈芳年便再没一个懒觉了。
一大清早,曹淑便蹦蹦跳跳闯进她的房间,坐到她床边便开始聒噪:“沈姐姐!该起床了!爹说过让我带你和谢哥哥出去玩的!今日我们去集市转转如何?”
沈芳年睡眼惺忪,艰难的摆了摆手,“乖,你先去叫……叫谢哥哥哈……”
“咳咳……”她抬起眼皮瞭了眼,发现门口谢昉早已穿戴整齐,眼神中透出的是和她一样的生无可恋。
沙洲是个小地方,城中居民以军户居多,商贩多是行脚商人,有带着绵延骆驼队的富商,也有背着货箱走四方的货郎,但定居于此的倒不多。所以每个月初,集市热闹至极,再过两日便冷清了。
曹淑心急便是这个原因。她喜欢热闹,喜欢看新奇玩意儿,可到底是女孩子,平日里出门多有不便,现在有了带客人游玩的契机,自然希望多在外面待会。
说是带两位客人游玩,实际上也就是曹淑拉着沈芳年的手四处瞧。这市集中买香料、布帛的,多是番邦胡人,沈芳年在京城时也没见过这些,还算有些新鲜。谢昉嘛,就兴致不高,背着手走在最后,仿佛像是在遭罪。
“姐姐,姐姐!我觉得这块布料很适合你的肤色,买回去做衫子吧!”
“姐姐,姐姐!你闻闻这个西域的香,很是清新呢!买回去熏被子呀!”
“姐姐,姐姐!这个吊坠好不好看!我买回去送给爹爹!”
沈芳年被她拉着转来转去,不一会秋瑶和香儿手上便堆满了大包小包。两人手都酸了,只能斜眼看一看两手空空的谢公子。
逛到午时,已经是热的不行了。曹淑又领着他们一起到了一家二层饭馆。据说这里的羊肉汤做的好,是城中仅此一家的百年老号。
正是忙碌的时候,店家老板也不知道店内来了贵客,上菜慢了些,沈芳年举着筷子手腕撑着下巴便打起瞌睡。
曹淑怒道:“这老板真磨叽,待我去用曹府小姐的身份吓一吓他!”说罢便起身快步下楼。
谢昉正无聊,用手中筷子一戳沈芳年的手腕,那无处安放的下巴颏险些砸到桌面上。
满眼睛的水雾,她似醒非醒,发牢骚道:“这是谁们家的庸医说我好了?我觉得还疲乏的很!我还得多休息几日呢!”
人,都是越睡越困的。这几日在曹府,谢昉也比往日在京城时多睡了,此时也乏的紧:“我看吃过饭二小姐也会累了,我们应该可以回府了。”
“羊肉汤来了!老板,快上!”曹淑声音娇甜,在老板前面泡上楼梯,“大家快些吃!下午我们还要出城去看佛窟!”
与此同时,城中另一处隐蔽地方,一个身披土黄色斗篷的女子正细声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