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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存在般,却怎么也撞不破。
没有多少人有勇气与命运分庭抗争,但程思慕不信,在他身上奇迹已经发生过了,他战胜了命运一次,所以他始终相信还会战胜第二次。
他不停地寻找回去的路,锲而不舍的试图把那道阻碍他的空气墙撞出裂痕……
虚无中一切显得空荡又寂寥,只有他在其中挣扎,至于何时能抵达他想要抵达的彼岸。
这种事,谁又知道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这一章是超值章节,完全可以一章当成两章来看。
其实最开始真的是想拆开来着,但后来想了想,上章已经把剧情衔出来了,两章结束一件事是正常速度,如果拆开,以我的性格没准又越写越多,越写越废,最后导致这一件事,变成永无止境的四章五章六章……那岂不是太可怕了吗。
对于之前来讲,这章字数确实有点多,但因为要结合身份阐述和一些有的没的,字数多一点也正常,我觉得我这还是盯着字数尽量少写的,要不然以他这经历,添点油加点醋完全可以独立出一部完整小说了……
说实话,奶油小程最开始是打算给他盒饭的,毕竟大佬们之间的斗争,掺和进去一圈,大家都毫发无伤生龙活虎,一根毫毛都没少的回来了,感觉是不是有点不可能?
等等,那些让宁萧瑟死的,请你们住嘴好吗,那就提前大结局了……
但写着写着,发现自己还是有点不舍,因为自己的每个角色都是花了心思塑造出来的,一提名字,在脑中都是有雏形蹦出来的,很鲜活,就像自己真正认识的一位好朋友一样,每个角色都是。
所以后来我就舍不得让他死了,只好改成这样的,没关系,反正我就是这样的人嘛,定好的梗要和大纲从来没押准过,最后必定会跑偏,大家不要太在意。
好吧,碎碎念到此结束,望大家看文愉快。
☆、·chapter 136·潜入
或许宁萧瑟生来,就注定要当一个由人性命堆起来的至高点。
他未想过害人,也不奢望以谁作为基石到达某种高度,他只想随着岁月一路安稳走来,即便跋山涉水披星戴月,即便彼方是永远抵达不了的终点,但能收获沿途极美的风景,那一切也是值得的。
可令他千万个没想到的是,经历过这满地的荆棘与泥沼,他却并无大碍,因为回过头,沟沟坎坎皆由躯体所填补,这才使他毫发无伤的继续向前。
宁萧瑟原是不信什么“注定”的,可生活中一再而三的发生特殊事件,慢慢令他明白天命使然。
就比如今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
在阿斯蒙的榕城别苑里,他听到覃星言的话时的确吃了一惊。他没想到会有人来救他,所以在迈出这步计谋的第一时间,就已经在脑子里盘算着应对的方法,可特殊情况总是来的这样猝不及防,导致最后连他也控制不了事态的发展。
他先前就已经听出了枪响,而这世上只有三个人拥有这一特殊定制手枪,这枪的特点其一是外观不同,由量产版的黑漆改为银漆,使要人性命的武器也变得秀气精致起来。
除此之外,它很轻便灵巧,即便是少年或女子也能无障碍的使用,但这也导致它的口径相较普通版本更小,所以对使用者枪法的精准度要求极高。
最重要的一点,也是宁萧瑟能在嘈杂繁乱的众多杂音中瞬间分辨出的关键点:正因为它口径较小,所以它的子弹同样需要特殊定制,迸发出来的声音并非实打实的轰响,寻常枪械发动时快速划破气流的震彻云霄在这也是不存在的,它更空灵,倒有那么一点点像两块空心铁块用力撞在一起时所产生的响动。
即便是第一次听到的人也会印象深刻,更何况是听了将近十四五年的宁萧瑟呢?这就好比与一个人自小相处许久,对他的种种再熟悉不过,中途暂别几年,倏忽重逢,那种熟悉感是由灵魂深处而发的,只此一眼便能在万千人海中认出。
宁萧瑟想,利维坦是绝不会做当代雷锋的,这种好事里永远没有他的身影,那……想必就是姜雅醇了。
在顾清栀换好覃星言差人送来的便服后,他拉着她快步往外走。
又是一日的终结时刻,远处余晖透过云彩映到头顶,火红刺眼,让他回想起在晚宴之前发生的事情。
他越发厌恶这腐朽的家族体系,猩红的钱币,丑陋的战利品,可怖的人心,逢场作戏的友善,贪婪的眼神……
原来他身处在与顾清栀完全相反的万恶世界,看起来两人的脚与脚是站在同一个位置没错,但她向阳而生,享受着灿烂与光辉同时洒在身上。可他却是镜像的,头朝地狱,向死而生。
记得有句话这么说过:假设我从未见过太阳,或许我可以忍受黑暗。如果宁萧瑟的生命里未曾出现过顾清栀,没有出现过种种美好,那他或许会如其他家主一般,循规蹈矩过完原有的一生,阴桀冷漠,残忍贪心,却还以为那是理所应当的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