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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
嬴静无奈地承认,这辈子她全靠投了个好胎,外加美人娘亲给的优秀基因,她才可以成为窦原的好朋友。如果,等到十年以后,窦原还是那么好,那她和窦原的友谊升华一下……
好像也挺不错的!
想通了的嬴静,不再逃避,她跑到明华宫的门口,看到了穿着青色羊皮袍子的少年。少年的衣服上绣着青竹,乌发间系着青玉发带,身上挂着白玉莲花佩环。他举手投足之间,玉石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衬得人如玉一样俊朗。
他朝她挥手,眉目间的充满了暖,他一笑,嬴静就觉得院子里变亮了许多,北风刮来的寒意也减少了。
嬴静想起《诗经》上的文字,轻声念了出来:“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异乎公族。”
瞧瞧我的心上人啊,仪表出众美如玉,美如玉,比皇族公子还要好看呢。
且见前方的如玉公子,伸出洁白的双手,把木车推到了嬴静跟前,“公主,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呢,你看看喜欢不?”
闻言,嬴静以为是什么珍贵的宝石摆件,让窦原如此费心,亲自给她送来。她一脸期待,屏住呼吸,用力掀开木车上的褐布,只见:
一个狰狞的猪头,正死不瞑目地瞪着她!
嬴静:“……”
浪漫温馨的气氛,顿时消散无踪。什么公子人如玉?骗鬼的吧。原本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秦宫廷剧,瞬间变成了送人就送大肥肉的乡村爱情故事。
打算把悲愤化作食欲,嬴静指挥着窦原打下手,要做道好菜,吃个满嘴流油。要论猪肉的吃法,在种花国的大江南北,最受大众喜爱的菜式,红烧肉自称第二,没有菜敢称第一!
炒出糖色的红烧肉,香甜软糯,肥瘦相间,唇齿留香。还有红烧肉的汤汁,那也是精华。汤汁上层浮着油脂,沉淀着浓郁的肉香,往白米饭里面一拌,能使每一粒米饭都裹上晶莹的光泽。这碗喷香喷香的热饭,看着不起眼,但嬴静能吃三碗。
嬴静把一大条五花肉洗干净,看着在一旁手足无措的窦原,喊道:“窦原,你找来小葱、八角、桂叶、红糖、姜,还有料酒,待会儿要用。”
“收到!”窦原大声回应,在小厨房里面翻找出一大堆调料坛子,细细的地分辨。他开了豆记酒楼那么久,并非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各式调料的样子,他还是认得的。
嬴静把锅里的清水烧开,整块五花肉放进去焯水,去除血沫。半刻钟后,她把肉切成三四厘米见方的块状,改小火煎肉定型,锁住肉汁。
透明的肉皮变成了金黄色,有点香,但距离红烧肉还早着呢。嬴静转头,看着窦原递过来的调料,“要红糖,该是炒糖色的了。”
“哦哦,这是红糖。炒糖色?糖还能炒着吃吗?”窦原好奇地伸长了脖子,靠在嬴静身边,想看看炒糖的步骤。
其实炒糖色该用冰糖的,但这会儿没有冰糖,嬴静就用红糖代替。红糖炒糖色容易糊锅,会发苦,嬴静就放多了水,准备把红糖熬成浓糖浆,挂在五花肉上。
她起锅烧油,放入香料爆香,直到高温把八角姜片的辛香味逼出来,才接着倒入五花肉翻炒。五花肉在加热下变得半熟,嬴静倒入浓糖浆,让每一块五花肉都裹上糖色。
“公主,我帮你吧。”瞧见嬴静的手都炒酸了,提不起精神,窦原接过来心上人的锅铲,站在灶前挥动着右臂。
这一顿红烧肉,窦原算是花了大力气。因为想要好好表现,他在后半程都握着锅铲,按照嬴静的指导烹饪。直到嬴静拿起水瓢,往锅里面加水炖肉,他才有机会坐下来,歇上一会儿。
“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按照孟子的理论,窦原今天这种杀猪做肉的行为,算不上是君子。
但窦原闻着铜釜里面传出来的香味,觉得今天进宫找公主这一趟,真是值了!
公主会做好吃的肉,长得又好看,这样的美人去哪里找啊?
他想把公主娶回家,然后天天吃好吃的肉,炸的、炖的、焖的、烤的!他打算赚钱买好多肉,把公主养得肤白腰粗,珠圆玉润……
幸亏嬴静没有听到窦原的心声,不然她肯定会让宫人把窦原扔出去,再也不让他进来。锅里的肉已经炖了一个时辰,嬴静掀开锅盖,一股带着诱人的肉香扑鼻而来。
“好香啊,我好饿。”窦原抽了抽鼻子,好像一只馋嘴的小狗一样,尾巴一甩一甩,就等着主人赏他肉吃。
“我做的菜嘛,肯定是好吃的!”嬴静大火收汁,取了一双碗筷,把一块最大的红烧肉夹出来,再浇上一勺浓稠的汤汁,“窦原,尝尝,这是你今天的劳动成果呢。”
窦原喜笑颜开地接过,公主这是让他第一个试吃呢。刚出锅的红烧肉好烫,他吹了吹,一口咬下去,软糯香甜的口感瞬间征服了他。
这红烧肉有点像豆记的卤五花肉,但比卤肉还好吃!
因为材料好,火候足,这块红烧肉的味道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