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小宅门(种田文)第10部分阅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小宅门(种田文) 作者:ruroushu

    金秀玉待要往后退去,早被对方两手握住腰肢。

    像是贴了两块烙铁,金秀玉只觉周身都滚烫起来,忙抬起双手抵住了对方压迫过来的胸膛。

    “放手!”她低斥。

    李承之干脆伸手抱住了她。

    “不放。”

    金秀玉抬起头来,见他脸带笑容,如顽童一般耍起了赖皮。

    “李承之,你不讲道理!”

    李承之不禁失笑,用手捏住她脸颊上的嫩肉,说道:“你不妨在淮安城里打听打听,我李家行事,什么时候讲道理过?”

    金秀玉一愣。是啊,从阿平阿喜的性情,便可见李家的门风、李老夫人的家教,这李承之身为李家家主,李婉婷李越之兄妹的榜样,做些不讲道理的事,又有什么稀奇的。

    直到此时,她才意识的,自己面对的可是从来不按理出牌的李家人。

    李承之见她不语,趁机将她往怀里一按,手臂又紧了一分。

    金秀玉的脸贴着他的脖子,热热的,闻到的全是他身上的气息。她动了一动,起不来,反而被抱的更紧。

    就算你不讲理,我也不能由着你欺负吧!

    金秀玉在他耳边恶狠狠道:“你再不放手,我可要喊人了!”

    胸膛上传来微微震动,又是对方在笑,只听耳边一阵热气,李承之这厮可恶的声音说道:“你不妨叫一声试试,你父亲已是酩酊大醉,你母亲可是一心盼着我做她女婿呢!”

    金秀玉一窒,他说的可不就是实情。

    怪不得是生意人,样样都已经算计好了。

    她又急又怒,不由用手在他腰上狠狠拧了一把。

    一声闷哼。

    “小娘子不乖,该打!”

    李承之明显是调笑,一只手滑下去,在她臀部打了一下。

    力道不大,金秀玉却只觉一股热气窜上头顶,说不出的羞臊恼怒。

    她身体动不了,干脆一口咬在他肩上。

    “啊!”

    李承之惨叫着丢开胳膊,抬手捂住了肩窝,待要说话,张开了嘴,却愣住了。

    只见烛光摇曳中,金秀玉双颊通红,死死咬着嘴唇,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泪珠儿将坠未坠。

    心脏一阵收缩。

    原本是借着那未退的酒意,调侃这小人儿,借此促进二人情意。如今被这泪光一照,夜风一吹,脑子顿时清醒个透,只觉自己犯下的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金秀玉拿泪眼盯了他半晌,扭身欲走。

    若是笨男人,只怕就让她走了,心一冷,今后便要多花几倍力气解释求好;若是聪明男人,此时便该当机立断,服软认错,不过是一时置气,软语温存自能轻易揭过。

    好在李承之是后者,手一伸便将她揽进了怀里。

    “莫哭,莫哭!你若有气,只管打我!”

    他手忙脚乱,不知该如何是好。

    金秀玉只是垂着头,不理会他,眼里的泪水倒是又逼回去了,只剩恼意还在心头。

    想到自从李家放了话出来,要求身带福寿命中带旺的女子为妇,她便遭了李家的难,日日不得安宁,如今又被这男人欺负,心中所想,便是放句狠话,叫他知道厉害,好一举出了连日来的恶气。

    然而想来想去,无甚狠话好放,最后抬头,冷冷地说了一句:“李承之,你莫要以为我金秀玉非嫁你不可!我只管叫我爹请媒说亲,不消几日便可说下良婿,你信是不信?”

    她自觉此话狠毒,等了半日,竟不见对方回应。

    抬眼看去,只见眼前的男人面沉如水,目光如刀子一般。

    不等她反应过来,眼前一黑,竟是李承之俯下脸来,在她嘴上重重一咬。

    金秀玉只觉唇上一疼,惊愣住了。

    “《大允律》:女子与男子肌肤相亲,非其夫者,视同失贞,戴枷游街之罪。”

    话语幽幽,传入耳中,她回过神来。

    李承之捧住了她的脸,嘴角含笑,狭长的眸子灿如星辰。

    “金秀玉,如今你,只能嫁我为妇!”

    (打滚,求收藏,求包养,求推荐,求评论~)

    第四十七章 毛脚女婿初学记(一)

    若不是金沐生大脚一踹,破门而入,金秀玉还真不知该如何应对李承之。

    正是他进门的这一脚,让她趁机挣脱了李承之的双手,仓皇逃回自个儿房中。

    将门紧紧关住,背抵着门板,金秀玉粗重地喘着气。

    然而金家这小院拢共才有多少分地,院子小,门板薄,外面的对话仍能听的一清二楚。

    只听李承之道:“沐生,可记得当初你拿什么做了拜师的束脩?”

    中间的沉默大约是金沐生犹豫了一会,最终仍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回答道:“把我姐姐给你做媳妇,让你做我姐夫。”

    即使听不到声音,金秀玉都能想象出李承之得意一笑的模样。

    “金沐生!!!!”

    金家的整个小院都忍不住颤动了一下。

    东厢房门猛地打开,金林氏站到门口喝道:“鬼叫什么?几更天了还不歇息!”

    骂了对门的西厢,她对还站在井沿上的李承之,和声细气地说道:“大少爷,这天儿也晚了,不如早些歇息罢。”

    李承之点头微笑道:“这便睡了,大娘也早些歇息。”

    金林氏唯唯点头,目送他进入房中,关了房门,不久吹灭了灯烛。

    “沐生,愣着做甚,今儿你与爹娘同睡,快些锁了院门,进屋来。”

    金沐生一张脸顿时皱成了苦瓜,磨磨蹭蹭地往院门走去。

    忽而脑中灵光一闪,回过道:“我不与你们俩挤被窝,今儿我找佟福禄睡去!”

    他飞快地说完,屁股一撅,随手带上院门,一溜烟跑了。

    金林氏急的跳脚,却是无可奈何,好在佟家是熟识,往日里自家儿子跟佟福禄也互相在对方家里宿夜过,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

    只好自己穿过院子,锁了院门,回屋歇息。

    一夜安稳不提。

    东方展露鱼肚白,淮安城的东市向来比西市醒得早。

    李承之醒来的时候,耳边是隐隐约约的声音,木轮欸乃、小贩吆喝、铜勺铁罐碰撞、各种嗓音的交谈,汇成一曲杂响。

    迷糊未完全清醒之际,只觉不如往日一般的宁静,眼睛未睁却已感受到了鲜活的生气。

    院子里绳子呼啦啦下去,木桶掉在井里发出闷闷的一声撞击,水声咕噜,绳子绷直了,摇动木柄,滚轴转动,咿呀咿呀响着,满满一桶水被拎了上来。

    “彭”,木桶落在地面上。

    “哗啦啦”,水倒进了木盆里。

    然后是毛巾掉进盆中,在水中绞着毛巾,水撞击着木盆的内壁。

    李承之微微眯着眼睛,静静地听着窗外的这一系列声音,然后慢慢闻到了玉米饼的清香。

    窗子底下有脚步声经过,门扉开启,吱呀一声,那些原本隐约的脚步声、车轮滚过地板的欸乃声、小贩的吆喝声、人们问早安的招呼声、还有叮当的铜铁碰撞声,都扑了进来,如同原本静止的水墨画,突然充满了色彩,鲜活起来了。

    这就是东市的早上,这就是金家的早晨。

    李承之觉得有种前所未有的新鲜感,还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豆儿,去看看大少爷起了没!”

    金林氏的嗓门经过了一夜的休养,在这凉爽的清晨,显得特别圆润响亮。

    “娘,你小点声,李家是富贵人家,不如咱们小老百姓起的早,此时恐怕睡的正香呢!”

    金秀玉的埋怨虽然比金林氏要轻一些,他却仍然听的一清二楚。

    唇边露出一抹苦笑,谁说有钱人家就起得晚,他每月里总有八九回,天一擦亮便须起床。只是每次他早起,满院子的下人都战战兢兢,满府上下都不敢高声,深怕惹了他这个煞星。

    每每要到他吃完早饭,出了府门,众人才算松一口气。

    今儿倒也奇怪,明明比平日醒得早,心情却并无郁闷,尤觉神清气爽。

    他起身穿了衣服,推开房门。

    早晨清新湿润的空气扑面而来,不由人精神一振。

    金秀玉笑道:“你醒啦!我已备了清水、牙粉同毛刷,快来洗漱吧。”

    她嗓音清亮,扬着小脸,透过云层漏下来的几丝光线正好照在她脸上,洒了浅浅一层金光。

    李承之忽然觉得这样的她,既亲切又动人。

    他慢慢地一步一步走过去,目光却始终粘在她脸上。

    金秀玉不等他走到,便转过身去,脚下小碎步,进了厨房。

    李承之洗漱完,正好金老六也起了。

    “家中床板硬,不知大少爷睡的可好?”

    李承之微笑道:“甚好,一夜安眠。”

    金老六一笑,自去洗漱。

    端了早饭的金林氏和金秀玉从厨房中出来,原来堂屋门口已放了一张桌子,椅凳俱全,在这里吃早饭,既透亮又清爽。

    母女俩一面摆饭一面说着话。

    “可要为沐生留饭?”

    “他昨晚既是在佟家睡,想必早饭也在那吃,怕是直接从佟家去了学馆。往日不都这般,娘怎的忘了。”

    “确实如此。”

    母女两个碎碎交谈着一些闲话,一面盛好了四碗粥,摆好了小菜、玉米饼,并筷子勺子等物。

    金秀玉将长长的辫子甩到背后,冲着院子里的两个男人,俏皮地道:“两位大老爷,早饭备妥了,若是洗漱完毕,便请过来用膳罢。”

    金老六拿手指点了的点,笑骂了一句“这丫头”。

    李承之嘴角微微挑着,仿佛觉得自己便是这家中的一份子,这样的画面仿佛已经重复了成百上千个日子,熟悉融洽,浑然天成。

    他坐下来,学着金家三口的样子,将小菜夹到粥里,喝了一口,然后拿了一块玉米饼子,咬一口在嘴里嚼着。

    金林氏道:“今日要做多少蜡烛?”

    金老六道:“做他两百斤罢,后日便是七夕,铺子里生意好呢。”

    似是在心中盘算了一下,金林氏先是沉默了一会,然后点头道:“使得。”

    金秀玉一面小口吃着,一面低声对李承之道:“知道怎么做蜡烛么?”

    李承之摇头。

    金秀玉嫣然一笑道:“今儿便让你见识见识。”

    李承之只是看她一眼,老神在在地吃着自己的早饭,气定神闲。

    金秀玉算是明白了,这个男人,平日都是成熟稳重,斯文有礼,只是一沾酒,内里的邪恶本质便都跑了出来。她暗暗在心中盘算,今后可得让他少喝酒,尤其不能喝醉。

    她这么想着,却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已将对方纳入了自己的照料范围之内。

    早饭完毕,金林氏和金秀玉母女自行收拾碗筷。

    金老六对李承之问道:“大少爷可要巡视铺面?”

    李承之摇头道:“往日繁忙得很,今儿个偷了一日闲,伯父若是不避讳,可容我见识见识那蜡烛制造的技艺?”

    金老六一笑,说道:“大少爷可知这淮安民俗,未成亲的准女婿,帮衬丈母娘家做活,那是本分。”

    李承之也笑道:“承之身为淮安人士,怎会不知。只怕伯父嫌弃这毛脚女婿。”

    金老六抿着嘴,但笑不语。

    对方虽未表态,李承之却已暗喜。

    金家三口是合作惯了的,谁干什么活计,都有定例。

    厨房收拾出来后,金老六先从厨房提了乌桕脂出来,这回有李承之帮忙,两人提了满满两大桶放在厨房。

    一开始自然还是卷芯骨,这活儿金林氏和金秀玉都是做的极好的。

    金秀玉照往常一般用棉片卷着芦苇杆,金林氏则一面做一面教给李承之。

    难为李承之一个大男人,竟能捏着薄薄的棉片和细细的芦苇杆,轻手轻脚地做活,一次两次之后,倒也似模似样。

    金林氏不由夸道:“这做生意的,头脑就是灵光,这学做活,都比别人学得快!”

    她这人也甚妙,若李承之是头天上门,打死她,也决计不敢让对方这么尊贵的豪门大少爷做这样的小活计;而她既是早就认定了对方是自个儿的女婿,又经过了这几天的相处,熟悉了对方的秉性,倒比自己儿子还要亲切。

    做蜡烛这样的活计,在对方经手便是几千几万两的大富商眼中,自然不值一提。然而她既是将对方当做了金家女婿,理所当然便认为是应当传授他这门技艺的。

    说李家人特立独行,金家人也有诸般妙处,首先这身份地位,于这家人眼中,既可如那天上的浮云,也可如那地上的粪土,全然不必在意。

    金秀玉一面做活,一面看着李承之卷芯骨,他手指修长,骨节均匀,衬着那鲜黄或嫩绿的芦苇杆,倒十分的赏心悦目。

    这人好看,手也好看。

    李承之低着头,十分专注地做着手上的活计,偶然抬了抬眼,与她目光相碰,复又低下头去。

    其实李承之毕竟是头一回亲手做活,往里日拿账本的手,哪里有金秀玉、金林氏这般灵活,卷出来的芯骨只是马马虎虎有个样子,用是决计不能用的,没见金林氏都挑出来单独放在一处么。

    金林氏是直肠人,却不是傻子。

    他们三人卷着芯骨,金老六则如往常一般,用芯骨刀铡出长度一致的芦苇杆来,备她们使用。

    “刷”,一下;“刷”,又是一下。

    李承之瞧着有趣,金老六便让他试试。

    这活儿倒是轻松得很,他上手极快,第一刀下去还有参差,第二刀下去却已然整整齐齐。

    金老六赞了一声:“聪明人果然学的快。”

    李承之虽云淡风轻,嘴角却仍泄露了一丝笑意。

    金秀玉有心膈应人,便懒懒说道:“这也好,若是哪天李家生意败落,大少爷不妨跟着咱们家做蜡烛,倒也能混口饭吃。”

    李承之撩起眼皮,看她一眼。

    金林氏则早一巴掌拍在她后脑上,啐道:“童言无忌,说的什么混账话儿!”

    第四十八章 毛脚女婿初学记(二)

    卷好了芯骨,接下来就是炸芯骨。

    这活儿不难,就是拿一双大筷子夹着绞着,金林氏说了一遍,李承之便会了。

    他接了金林氏递过来的筷子,正在上灶,金秀玉叫了一声“等等”。

    她碗柜上方取了一条围裙,拦腰围在李承之身上,转到他背后,系上了带子。

    金林氏微微眯起眼睛,打量着李承之的长衫,点头道:“是该如此,这样上好的衣料,可不能糟蹋了。”

    李承之看了一眼金秀玉,眼神略显古怪,后者一脸无辜地回望。

    带子绑得紧了点儿。

    李承之不着痕迹地吸了一下气,腰上勒得慌。

    他面上却并无异样,神色自然地举着筷子,炸起芯骨来。

    坐在灶口的金林氏拍拍屁股站起来,让金秀玉过去接替她的活儿。

    金老六将李承之炸好捞出来的一捆捆芯骨,先用芯骨夹滤掉多余的油份,然后一一解开,摊开,晾干。

    金林氏则从一个大柜子里取出来许多方方正正的小木板,上面都整整齐齐钉着大小一致的钉子,有的钉了九个,有的钉了四个。

    李承之默默地看着,见金老六将晾干的芯骨,一根一根穿在钉子上。

    虽然不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流程,但猜测这木板是为了蜡烛成形用的,便问道“这木料可有讲究?”

    金老六赞许地看了他一眼,暗叹生意人头脑就是精明,一口就说到了点子上。

    “这木板,用的是松木,若是杉木这般的软木,日子久了,钉子便易松动,因而硬木比软木合用,最佳便是杂木。”

    李承之点头赞同。

    金林氏和金老六两个人一起,已将木板一片一片都穿好了芯骨,放在一旁备用。

    原本用来炸芯骨的便是拿乌桕脂加热化开的油,如今芯骨已经全部炸完,金老六便往锅里添满了乌桕脂。

    金秀玉加大了火,不多会便将脂体都化成了油状,等油都开了,便慢慢去了柴,减小了活力。

    只见金老六拿手指在油面上探了探,点头道:“油温正好,开始罢。”

    金林氏便递了一块穿了四根芯骨的木板上去,金老六接过来,倒拿着木板,将芯骨都悬挂在下方,往油里一浸,直达芯骨根部,然后往上一提,将木板倒放在一张大大的木桌上,四根芯骨成了支撑木板的四条腿。

    李承之仔细看去,只见四根芯骨外表都沾了一层油膏,慢慢地往下流,形成上小下大的形状。

    金老六手脚极快,金林氏配合又十分默契,如法炮制,手势如同兔起鹘落,不大一会,便摆满了一桌的木板。

    接下来金老六没有继续拿新的木板过来浸油,而是将已经浸过一次,第一层油膏已经冷却凝固的木板又取过来,再浸了一次。

    如此重复,慢慢的,芯骨外表裹着的油膏越来越厚,渐渐地就形成了人们平日所熟悉的大蜡烛的粗细和形状。

    李承之安静地站在一旁,看着这蜡烛成形,眼睛不自觉地越瞪越大。

    “是否觉着,这小小的蜡烛,也有这般复杂的工艺?”

    李承之侧过头,金秀玉正笑眯眯地同他耳语。

    “这便是你平日所作的活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金秀玉点头。

    李承之默默地看着她,狭长的桃花眼一眯,锋芒内敛。

    他低下头去,湿热的气息正喷在金秀玉耳垂上。

    “做了我李家的少奶奶,便不必如此辛劳,只管吃香喝辣,耍牌斗鸟,岂不快活?”

    他嗓音低沉,分明是在诱惑。

    金秀玉瞪了他一眼,忽然扯开了喉咙,大声道:“咱们小户人家,原是上不得台面的粗鄙手艺,哪里及得上你李家大宗的买卖,大少爷若不耐烦,只管脱了围裙,去巡视那百十来家商铺便是。”

    她既高声且不耐,金林氏和金老六都回过头来,看着李承之。

    李承之瞪了金秀玉一眼,回头忙笑道:“士农工商,无分贵贱,真个论起来,工倒排在商前头,我这生意人,才是下九流呢。”

    金林氏嗔道:“姑娘家家的,见识浅,大少爷可莫要同她一般见识。”

    金老六饱含深意地注视了女儿一眼,金秀玉脖子一缩,只觉所有小心思都被父亲看透了。

    李承之笑道:“且让我试上一试。”

    他走上前去,从金老六手上接过一块还未曾浸过油的木板,往油面上一探。

    “嘶——”

    金秀玉一惊,扑上去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往外拉,嘴里慌道:“可是烫着了?”

    “必是手势不对,让那油给烫了,快去外头拿冷水冲洗。”

    他话还没说完,金秀玉早已拉了李承之,风风火火跑出去。

    院子里正有一盆冷水,金秀玉握了他的手便往水里泡,拿出来一瞧,果然食指中指两个指尖上,各起了一个泡。

    她握着这两根修长的手指,皱起了眉头。

    “不过是烫了,不妨事。”

    李承之轻声说着,目光却并未落在自己手上,而是看着金秀玉的脸。

    “这就叫富贵命,你呀,天生不是做活的人……”金秀玉埋怨着,抬起头来,剩下的话都落回了嗓子眼里。

    这目光柔和地,真能滴出水来。

    手上一暖,竟是被对方反握住了。

    金秀玉一惊:“做什么?快放开!”

    她一面说着,一面眼神便往厨房那边飘去。

    李承之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老神在在道:“你这女子,太过滑头,既是叫我逮住了,哪能轻易放手!”

    金秀玉几下挣脱不开,不知不觉脸上也染了一层红晕,明明是朗朗乾坤,总觉得仿佛在偷情一般,尤其是父亲母亲随时可能出来见到。

    “你,你快放手!这青天白日的,成何体统!”

    李承之却偏偏不放,只管牢牢抓住了,任由她挣扎,倒似那戏耍老鼠的猫儿,找到了乐趣。

    院门忽然“彭彭”乱响。

    李承之一惊,放开了手,倒叫金秀玉猝不及防,差点跌了一个趔趄。

    金秀玉嗔怪地瞪了他一眼,扭身跑去开门。

    只是自从李承之醉卧金家,她这般瞪眼已有好几次,这回这一瞪,她自觉凶狠,却不想,练习得多了,反而瞪出一星半点的风情,惹得李承之心中一热。

    院门一开,只听金秀玉扬着嗓音道:“杨婶子,怎的今日来串门?可有事?”

    门外的正是那日前来通风报信的杨婶,她虽是听着金秀玉的问话,眼神却越过她的肩膀四处乱扫,及至扫到李承之,目光陡然一亮。

    “婶子?婶子?”

    杨婶一惊,目光回落到金秀玉脸上,才想起对方正在问自己话,忙道:“啊!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今儿早上我那乡下弟弟捎了一筐新鲜的葡萄来,都是自个儿家里种的,我借花献佛,拿过来叫你们尝尝鲜。”

    她一面胡乱回答着,一面将手里的藤篮往金秀玉手里塞,里面果然有满满一篮子的葡萄,个头大,颜色艳,倒真是在时的成熟葡萄。

    将篮子往对方怀里塞的同时,她的眼神又往院子里某处溜去。

    金秀玉接过篮子,道:“婶子有心了,进屋里坐吧。”

    杨婶回过神来,慌乱摆手道:“用不着用不着,我还得回家做活呢,这就走了。回见,回见。”

    她一面挥着手,一面转过身去,三步一回头,倒像这金家有什么宝贝叫她看上了,走的那叫一个恋恋不舍。

    金秀玉歪着脑袋,疑惑地看了一会,掩门回了院子。

    “这杨婶,古古怪怪的。”

    她抱着一篮子的葡萄,嘴里犯了嘀咕。

    李承之只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这一篮子葡萄还未放下,院门又“彭彭”响起来。

    金秀玉忙将篮子往李承之手上一放,转身去开门。

    “豆儿在家呢!”

    这次却不是杨婶了,而是花婶,也是当天来报信的其中之一。

    “花婶子可有事?我爹我娘都在呢,快进来坐。”

    花婶子踮起脚,伸长了脖子往院子里看,一面说道:“啊,坐就不必了,我就是给你们家送点东西。”

    也是送东西?

    金秀玉心里疑惑,嘴里问道:“什么东西?”

    “啊?啊!就是几条活鱼,我那小叔子今早刚下河捞的,可新鲜呢!”

    金秀玉盯着花婶的脸,见她嘴里回答着,脖子伸得老长,眼神只管往她身后的院子里飘着。

    金秀玉回过头去,满院子啥都没有,就只有李承之,撅着屁股往盆子里倒水,大约是用来清洗葡萄的,也没把正脸朝这边,就是个背影。

    她扭过头来,问道:“花婶子,我家院子可有好东西?”

    “啊?啊!”花婶回过神来,讪讪笑道,“哪有什么。啊是了,这两条鱼你赶紧拿去养起来,中饭好做了吃,又肥又鲜,炖鱼汤最补身子。”

    她手里果然提着两条活鱼,交予金秀玉。

    “这怎么好意思呢?倒叫婶子破费了。”

    花婶忙摆手道:“都是自家捞的,不费钱,只管拿去,我这就走了啊。”

    她也是一面往外走,一面扭头往里看。

    金秀玉也不说什么,就是盯着她,大约花婶也察觉到自个儿行为古怪,加快了脚步,匆匆就出了金玉巷口。

    金秀玉提着鱼返回院里,拿一只小木桶盛水养了。

    然后,便默默地盯着李承之看。

    李承之只做无辜模样,疑问道:“盯着我做什么?”

    金秀玉眯起眼睛,说了句:“这事儿,有鬼!”

    (擦汗,幸亏赶上了,还好没有开天窗。亲们给点推荐评论支持吧~)

    第四十九章 岂敢以妾室相辱

    “有鬼?有什么鬼?”

    金秀玉眯起眼睛思忖,杨婶和花婶平白无故都来送东西,虽说这鲜果活鱼,平日里也有送个一回两回的,但并没有这样特特送上门来的先例。今儿不止一个,两个人都前后脚来,神色还都奇奇怪怪

    金林氏走出厨房,问道:“是谁来了?”

    金秀玉回过神,答道:“是杨婶子和花婶子,一个送了时鲜的葡萄,一个送了两条活鱼。”

    “耶?今儿个是什么好日子,人人来送礼。与我瞧瞧。”

    金林氏接过她手里的活鱼,又捡了一个葡萄放进嘴里。

    “鱼不怎么肥,葡萄倒还甜。”她砸吧着嘴,“正好午饭加菜,回头给她们一人送对蜡烛罢了。”

    她自言自语合计着,拎了鱼,正要回身,见李承之提着一篮子葡萄站在水盆边上,顿时有些不快。

    “豆儿,不是娘说你,大少爷是客人,怎好让他干活儿?”

    金秀玉忙抢过李承之手里的藤篮,一叠声道:“放着我来。放着我来。”

    金林氏拿手指点了点她,转身拎着鱼进了厨房。

    金秀玉提了个小板凳坐着,将葡萄放进水里清洗,抬起头歪着脑袋看李承之。

    李承之背着手,点点头,道:“洗得仔细些。”

    “是,谨遵大少爷之命。”金秀玉一面说一面弯腰点头,好似一听话的奴才。

    李承之嘴角上扬,慢悠悠踱到阴凉地方,拖了把竹椅坐了,椅上原有把葵扇,他拿在手里摇着风。

    金秀玉拿眼睛看了他几次。

    李承之身量修长,坐在椅上,腿还伸得老长,一只胳膊曲着,横放在膝上,另一只摇着葵扇,侧着脸,狭长的桃花眼微微眯着。

    坐得倒好看!金秀玉暗暗嘀咕。

    刚把葡萄洗好,她用藤篮子装了,端到堂屋桌上放着。

    只见金老六站在厨房门口,扬声道:“蜡烛已成形,只剩一道改红,大少爷可有兴趣一观?”

    李承之站起身来,应道:“自然要看。”

    两人先后进了厨房,只见桌面上整整齐齐放着一板一板白色的蜡烛,金林氏正将锅里多余的油都舀出来盛到原来放乌桕脂的木桶里。

    金老六则提了一桶红色的乌桕脂过来,倒进锅里,金林氏到灶口添柴加火,不一会,便是一锅子大红色的乌桕油。

    专门又有一个陶缸,金林氏将化开的红油舀进陶缸里。

    只见金老六提了一块木板在手上,往陶缸里一伸,又重复着浸油的步骤,这回沾了油膏的蜡烛,外表就变成了红色。

    这才是平常所用的蜡烛呢。白色的只能丧事用,这红色的才能用在红事,或者祭祖,或者祈福等用途上。

    已经完成最后一道工艺“改红”的蜡烛,尚在等待冷却凝固,一排排的木板整整齐齐放在桌上,有高有低,蜡烛也有粗有细,四根钉的木板,蜡烛就粗些长些,九根钉的就细些短些,若有十六钉的,自然更加细小。

    金老六一样一样指给李承之看,一一介绍着哪个是足斤,哪个是行斤,哪些又是大四两、小四两。小四两已经是十六对才能有一斤重,还有一种比它更加小巧的,看形状只怕与金秀玉的小指头差不多大小。

    李承之疑问道:“这样小巧的蜡烛,却是做什么用的?”

    金老六笑了笑,道:“大少爷生在富贵人家,所取所用都是最上等的,自然从未见过这样的蜡烛。它的名字叫做三拜烛,常做扫墓祭奠之用,因着穷人家舍不得用大蜡烛祭奠,只要这般小巧即可。也是因着这小蜡烛多用在祭奠拜祖先上,才得了个三拜烛的名儿。”

    李承之捏了一支三拜烛在指头上,问道:“这三拜烛只怕要几十对才能有一斤重。”

    金老六点头道:“是,按咱们家的大小,是四十五对一斤。”

    李承之点点头,暗叹原来平民老百姓还有如此拮据的情形,竟是连祭祖都舍不得多花费一点。

    “听说金伯父有门独家手艺,便是能描绘龙凤烛,淮安城内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不知今日承之可有幸见识?”

    金老六笑了笑。

    这时候,金林氏已收拾完了锅,眼看着午时将至,她提了菜篮子出去。

    厨房里只剩下李承之和金老六,两个人都不说话,听着院里的动静。

    金林氏一到院子里便开始叫嚷:“豆儿,快来与我洗菜,午饭等着下锅呢。”

    只听金豆儿不满地道:“一天不得安生,我便是想做件绣活也做不成。”

    “啊呀!说的倒是,你那绣活,实在拙劣得很,将来嫁了人,定要被婆婆妯娌嫌弃,你还是与我回去练习绣活的好。”

    “那菜不叫我洗了?”

    “这活儿不要你掺和,你快与我去做女红,这家事里头,单单就一手绣活见不得人,便是将来成亲了,难不成还要你老子娘与你做鸳鸯盖头不成?”

    金秀玉大约是往回走,脚步踢踢踏踏的,只听水声响,大约是金林氏开始洗菜,她嗓门大,即使是自个儿嘀咕,厨房里也能听个大概。

    李承之竖着耳朵,听着内容,大约就是抱怨金秀玉去年便已及笄,直到现今,与女儿家的操守品德上头仍是一点不上心,只有叫她这做娘的操心云云。

    他听得只觉好笑,就听旁边金老六开了腔。

    “承之。”

    李承之忙回过头。

    金老六面色庄重,说道:“虽是家世天差地别,不过同为平头百姓,我便托个大,叫你承之罢。”

    李承之恭敬地应了声:“是。”

    “这制蜡烛的一色流程,不过是微末技艺,虽能傍身立命,却难得大富大贵,然你可知,我为何要将这雕虫小技细细说与你听?”

    李承之道:“承之虽能猜测,仍恭听伯父教导。”

    他不以首富自大,不曾看不起这蝇头小技,金老六对此十分满意。

    “你年纪轻轻,已是李家家主,可见前途无量,而豆儿不过是一小小蜡烛匠女儿,既无过人美貌,也无财富傍身,虽无失行败德,也不敢以贤良自居。你李家高门大宅,若非赤字诚信,我绝不敢将女儿往府里送。”

    他越说脸色越是严肃,李承之虽是商场历练已久,此时也不敢掉以轻心。

    “今日教你这家传技艺,对你李家万贯家财来说,虽是不值一提,却是我试探之心。加上前几日相处之感,你胸襟朗朗,正直无方,不骄不傲,确是个好男儿。”

    李承之微微低着头,全然谦逊之态。

    金老六道:“我如今便是要你一句话,你可是真心求我豆儿为妇?”

    李承之正色道:“真心诚意,绝无虚假。”

    金老六目光凌厉,即使以李承之这般历经磨练的心性,也觉压力陡增。

    点了点头,金老六反而脸色更加凝重,凝声道:“既是真心,可是求我豆儿为妻?”

    李承之躬身道:“正是求为正妻,岂敢以妾室相辱!”

    金老六紧紧盯着他,李承之也不卑不亢,垂目正色。

    “如此,甚好。”

    金老六淡淡吐出四个字,李承之脸上不显,心内却大喜过望,晓得对方是真正认同自己这个女婿了。

    他正面朝着金老六,大大地做了一个揖,道:“多谢伯父。”

    金老六笑了笑,这回倒是又起了开玩笑的心思,说道:“但愿这‘伯父’不日便能成为‘岳父’,哈哈。”

    李承之也绽开笑容,转过身大步出了房门。

    他前脚一出,金林氏提着湿嗒嗒的菜篮子,轻手轻脚跳进来,猫儿一般悄无声息。

    “如何?可是应了?”

    她问话语速极快,显见得心中雀跃疑惑。

    金老六也不应她,只老神在在,笑眯眯道:“佳婿难得,你等着做丈母娘罢。”

    金林氏一张脸顿时跟百花盛开一般。

    西厢房门内,金秀玉正端坐在凳上,膝上放了一只针线篮子,手上拿着个绣绷,牵着绿色的丝线,正在上下引针。

    她本是现代人,哪里做过这样精细的针线,别说这般传统的绣活,便是最常见的十字绣,也只能绣个简单的挂件,若是抱枕之流手艺便显得粗糙拙劣。

    只是如今忝为古代大允朝人士,入乡随俗,尤其女儿家若想将来嫁人后生活和乐美满,一手针线活真是少不得。凡是丈夫公婆小姑,所穿衣物鞋袜,总得媳妇张罗,若是不会做针线活,或者手艺粗鄙,只怕与这一事上头,便让婆家不喜。

    经过三年的历练,金秀玉如今的针线已是大为改观了,偶尔也有能现世之作,只是在土生土长的古代妇女金林氏眼中,仍然需要大大的进步。

    此刻她正埋头苦练,绣着一只石边竹的荷包,只觉光线一暗,抬头看去,却是李承之挡住了门口。

    “做什么拦在我房门口?”

    李承之心内大大雀跃着,脸上却神色如常,只是眼睛比平时更加亮了一些,灿如星辰。

    “这荷包,用色淡雅,又是石边竹的图案,不知是做给哪一个?”

    金秀玉正想回答,是做给自个儿用的,话到嘴边才发觉不妥。这石边竹的图案,她用的是鸦青色、翠绿色的丝线,底下布料则是素白的。原本觉着眼色优雅素净,不曾想到其他,如今李承之特特一问,她才发现,这样的用色图案,通常都是男人用的,女子尤其是少女多用花儿朵儿的图案,颜色也是鲜艳粉嫩为主;而这荷包,也不适合金老六这样上了年纪的男人使用,况且他是个手艺人,本来就不大用荷包这样精细的事物;金沐生么更加不可能,正是调皮跳脱的时候,浑身上下恨不得雪洞一般干净,金林氏可不敢给他加上丝毫累赘。

    这荷包,合该是给年轻男子使用的,比如,李承之这样的男子。

    金秀玉垂着头,正想着如何回答,只听李承之淡淡地开了口。

    “南湘一带,民间习俗,女子议亲之后,便要为未婚夫绣好一只荷包,成亲之时挂与新郎身上,意味今后家有牵绊,望新郎从此收心敛性,勤做活,积钱财,养家立业。”

    他嗓音低沉,略显沙哑,一字一字慢慢从口中吐出,金秀玉只觉如听书一般,渐渐入了迷。

    忆及前世云南之地有民谣,名“绣荷包”,词儿是这么唱的:

    小小荷包,双丝双线飘,妹绣荷包么挂郎腰;妹绣荷包么,挂在郎腰……

    第五十章 准婆婆上门讨媳妇

    这边厢正为了一只荷包心思缱绻,那边厢金林氏已是炝起了锅,传出阵阵菜香。

    此时,就听院子外头金玉巷,隐隐约约传来喧哗声,仿佛赶集日一般,车轱辘声,吆喝声,杂谈声,混杂在一起,声浪一波接一波,渐渐地便倒了金家门外。

    金老六正挑了几对足斤大蜡烛,在东厢房里描金。屋里对着院子的窗下放置了一张大大的桌案,金老六拿松香水调了金粉,刚画了一笔。

    金林氏从厨房内走出来,手里还拎着铲子,皱着眉头道:“莫不是耍宝讨钱的来了?怎的如此吵闹?”

    西厢那头,金秀玉和李承之也站到门外看着。

    那一阵一阵喧哗声到了金家门外,竟停住了一般,越来越响,男女老少,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不多时,金家的院门便被人拍得山响。

    这两扇院门这一阵子都特别劳苦,早早晚晚,总有人上门,个个都是耿直大力的主儿,敲起门来都“彭彭”直响。

    这回不一样,这回院门不是“彭彭”响,而是“哐哐”响,只见那门楣之上的积尘扑簌簌往下掉。

    那门可不是什么好材料,只是普通的木门罢了,若这般敲下去,只怕这门就要倒了,急的金林氏大喊:“来了来了。砸门呢这是!”

    她提着铲子便奔了过去,两手一拉,将院门拉的大开,顿时一片敞亮。

    金林氏顿时就傻眼了。

    这哪里是赶集!城隍庙的庙会也没见这么多人。

    金家门外的地方本来就不大,几辆马车儿,便将挤得门外满满当当,还有更多的车儿沿着金玉巷一路排到了巷口。

    01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