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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居高临下地望着远处的边蛮队伍,他们身上穿着简陋的皮毛和粗麻制衣,粗壮的胳膊和小腿都裸露在外,皮肤呈现出一种沧桑的深褐色,头发为了便于行动而剔得极短,更加显得野蛮张狂。而那些臂上有黑色图腾刺青的,就是边蛮中最剽悍善战的勇士,在各种狩猎和劫掠行动中冲在最前线。
这支队伍人数众多,其中至少会有五六名这样的勇士,战斗力要远高出一般边蛮。夜雪焕凤目微眯,挽起长弓,镇狱凄厉的弦颤声响起,血羽箭化作一道杀气凛然的白线,疾射向队伍最前方的勇士。他身后的亲兵亦仰面挽弓,射出了一支响箭,给出了发起进攻的信号。
边蛮陡然遇袭,纷纷发出了怒吼,却也并不惊慌,迅速聚拢,成防御态势;夜雪焕那一箭虽然狠辣刁钻,但毕竟距离太远,无法造成致命伤,只射中了边蛮勇士的一边肩膀,却也足够让他拉不开弓了。
血羽箭的辨识度太高,被射中的边蛮勇士更加愤怒,一把从肩头拔出了箭矢,狠狠掼在地上。鲜血顺着他手臂上狰狞的刺青蜿蜒而下,他竟似乎浑然不觉疼痛,对着夜雪焕的方向大声嘶吼着蛮语,也不知在吼些什么。
边蛮崇尚纯粹的力量,夜雪焕斩杀了他们最强大最勇猛的蛮王,自然成为了他们眼中最大的仇敌,但同时却也成了他们心目中最勇猛的重央战士;谁能斩下他的头颅,同样能成为族中的英雄。是以虽然背后马蹄急响,边军骑兵气势汹汹地包抄合围,边蛮却始终恍若不见,只往夜雪焕的方向蜂拥而去。
双方人数悬殊,边蛮再善战,最终结果也已然注定;然而他们却无一人畏惧退缩,一边发足疾奔,一边从背后解下硬骨弓,一支支狼牙箭离弦飞射,势头强劲。
夜雪焕露出一个极为挑衅的笑容,拉过马缰,掉头往反方向疾驰。他身边只跟着一支亲兵小队,而在高地另一侧,千余名骑兵正严阵以待。这是一个两头收拢的口袋阵型,而他自己就是诱敌深入的香饵,只要他在阵中,边蛮必会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前赴后继,真不知该说是英勇还是愚笨。
青电是万里挑一的良驹,走仪仗步时优雅雍容,载着蓝祈漫步时温和平稳,可一旦到了战场上,却能比未被驯服的烈马还要狂野,四蹄之下扬起的尘土几乎把夜雪焕的身形都全然掩盖,逐渐与后方的亲兵拉开了距离。
这还不是青电的全速,夜雪焕需要游移在狼牙箭的射程之外,却也要处于镇狱的射程之内,不能真的一骑绝尘。他以小腿紧扣马腹,手中接连开弓,百发百中,却少见有边蛮倒下。再是他箭术精湛,也难在双方都高速移动的状况下准确命中要害;何况边蛮皮糙肉厚,箭矢终究无法取其性命,只能尽量让他们先多流点血、多耗点体力,待到他们都筋疲力尽了再短兵相接。这是西北边军多年来总结出的作战经验,单论战斗力,重央人远非边蛮敌手;但若要论战术和作战配合,边蛮实在落后太多。
包围圈逐渐成型,后方的骑兵亦在不断开弓,边蛮不胜其扰,无法再盯着夜雪焕一个人喊打喊杀,也对骑兵发起攻击。双方之间箭矢纷飞,不断有边军将士坠马,也有战马哀鸣着倒下,边蛮亦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真正的厮杀尚未开始,整片战场上已然鲜血飞溅,最先倒下的尸体被后方赶上来的马蹄踩踏得不成形状,连敌我都分辨不出,却也无人能够理会。
夜雪焕十年戍边,这样残酷而血腥的场面已不足以动摇他,依旧目沉手稳,箭矢连发;然而胸腔下的心脏却在不受控制地剧烈怦动,哪怕是在震天的杀声之中,他也仿佛能听到自己体内血液奔涌的汩汩声响。在朝堂上手握生杀固然也能给他睥睨天下的快感和豪情,但这种热血澎湃的紧张和兴奋,却只有在冲阵拼杀之时才能感受得到。
他是天生的征服者,喜欢在权谋之中掌控一切,更喜欢在战场之上大杀四方。
很快,边蛮杀上了高地,但狼牙箭告罄,失去了远攻手段。后方骑兵伤亡巨大,但并不影响包围圈的合拢,边蛮再无退路,势必要发起最后一波垂死挣扎,那才是真正的修罗场。
眼见时机成熟,夜雪焕勒马回身,朝天放出了箭袋中的最后一支箭——那并非是他的血羽箭,而是绑着烟筒的信号箭。
混战之中,响箭起不了太大作用,唯有升到空中的信烟能发号施令。
见到信烟升起,高地另一侧立时战鼓齐擂,激烈的鼓点像是直接敲击在心脏之上,形成了低沉有力的共鸣,将本就昂扬的战意激化到了不可阻挡的地步,坡上坡下的骑兵再无顾忌,将边蛮围堵在了这片高地上。
双方终于正式接触,瞬间就杀得难解难分。边蛮虽然武器简陋,多以兽骨和兽牙所制,但力大无穷,一击就足以刺穿盔甲、敲断骨头。若单纯以步兵战,平均四五名边军才能换得一个边蛮的性命,但好在此时,尚有完全战力的边蛮也不多了。
夜雪焕提着长枪,在交锋的最前端杀进杀出,亲兵护卫在他左右,不让边蛮袭击到他的侧面和后方。沧星的枪芒不断收割着敌人的生命,周围也不断有边军战士殒落,战争的残酷在这一刻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但身在其中的敌我双方都已经毫无所觉。鲜血映红了每个人的双眼,不杀到一方全军覆灭,就绝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