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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前程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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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间从不曾有洁白完美的人,苏小妹自然也不是。
    她是刘瑜的知已,也是刘瑜的爱人,她愿意为了他着想,为他分忧,与他共进退。但面对其他人时,那她却就不是面对着刘瑜的苏小妹了。
    正如在刘瑜面前,这几年完全被当成人形计算机使用的沈括一样。
    别说刘瑜,便是刘瑜定期寄来的书信,要仆人定期开启给他的房间里,一道又一道难题,完全把他治得服服帖帖。最后老婆孩子都搬了过来京兆府里。特别刘瑜上京之后,京兆府里,基本就是沈括一家人在管理和使用了。
    而因为多有富弼旧故、门生的关系,也因为刘瑜余威尤在,京兆府各级衙门、官佐,对刘府上下人等,那是足够的客气。沈括很享受这一点,他是一个热衷功名的人,他绝对不是只愿钻进科研室里,埋头苦干的角色。
    所以京兆府里,各色官员的吹捧,让沈括的心情也十分愉快,让他对刘瑜的许诺,更有信心。相信刘瑜一定会给他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当剥波一身风雨冲入府,由着府里管事带着匆匆去见沈括时。
    拿到那封刘瑜的书信,拆开了第一句话:我欲世间人,知存中兄之才。
    沈括的心一下子就热起来,哪怕此时京兆府电闪雷鸣。
    看到第二句:故非艰难绝险,寻常人不能成之事,又如何显我兄之才?
    沈括几乎可以听着自己清晰的心跳。
    他被说服了,他觉得这就是他的机会,这绝对是他的机会。
    后面说要他在无凭无据有情况下,去秦州,以勾当秦凤路经略安抚使司公事的身份,替刘瑜打前站,安定诸事,在刘瑜到达之前,可以替刘瑜决定一切事等等。
    本来很荒谬,因为什么也没有啊!刘瑜也没有把安抚使的印信带来给他啊。
    但沈括已被前面那句话说服了:故非艰难绝险,寻常人不能成之事,又如何显我兄之才?
    人人办得到,还要他沈括何用?
    他沈括去办一件人人都能办到的事,又如何让世间人,知道他的本事?
    太有道理了,至少在狂热的沈括想来。
    特别看到最后刘瑜的许诺:世间唯我知兄之能,以此为誓:自我抵秦州之前,兄之所决,一切功过,吾愿与兄共担!
    沈括眼眶突然就红了,一把握着剥波手臂:“走!事不迟疑,现在就走!”
    此时一个闪电迸现,照亮了沈括额角迸现的青筋,充血的双眼,狂热而激动的身躯。
    这倒是让剥波一下子就懵住了,因为原来他还准备怎么劝说沈括呢。
    从刘瑜身边出发,到达京兆府这一路之上,剥波自己也是有所思考的,谁也不是傀儡,特别剥波还是细作的出身,知道刘瑜要他送信给沈括,又让他随沈括去秦州,那毫无疑问,就是要沈括去打前站了。
    但这里面剥波就想到不少问题。
    那就是沈括什么也没有啊。
    “你不担心吗?”剥波惊讶地向沈括问道。
    而后者听着他的问题却就笑了起来:“经略相公当然不可能给我开出什么凭证了。”
    沈括可是正经学霸,正道出身的进士啊,对于官场的规则,他可要比剥波清楚得多了:“我的差遣,朝廷没有行文下来,经略相公以什么名义,让我去署理公事?”
    当真是以为唐末的藩镇么?节度使要任命谁可以一言而决?
    所以,刘瑜是不可能这么做的,当然,也可以让沈括以幕僚的身份,去秦州。
    但是沈括自己马上就否定了这一点:“王子纯必定有让将领、官吏暂作署理的。我若以幕僚的身份前去,要仗势欺人,凌驾于朝廷分配了差遣的官吏头上?还是在那里只带耳朵眼睛,不带嘴巴?”
    王韶让人暂时署理,人家身上是有差遣的,比如勾当公事,或是走马承受之类,虽然不是正式朝廷任命的经略安抚使,但怎么也比沈括强吧?
    “那你还说马上就走?”听到这里,剥波就愈加的不明白了。
    沈括一边收拾着行装,一边招呼自己的长随,没有去回答剥波的问题。
    而沈括的妻儿听着动静,此时也跑了出来,沈妻劝说他道:“虽说刘相公相重,但那许多的杂学,夫君也不急在一时啊,这天气也是个不教人安宁的,不如休息半日?”
    她尚且不知道,刘瑜差着剥波送来的书信,是要沈括赴边关的事。
    不过很显然她的劝说并没有起什么作用。
    沈括一边叫长随收拾,一边对儿子交代:“只要不坏了经略相公的声名,这京兆府里,大致是不用害怕的。但你还是要本份一些,好好读书才是道理。”
    交待罢了,方才对妻子说道:“为夫受了经略相公所托,要赴边关,贤妻不必为我挂怀,此着实是仕途之上,谋身的好时机!”
    他本来就是官迷,被刘瑜这封信撩拔了之后,如何忍得住?
    正如好色之徒,见着迷人的娇躯曲线,又如烂赌鬼听着骰子声!
    倒是边上剥波看着,不住摇头,最后忍不住把他拖到边上:“且住,沈相公,去得秦州,你当如何?我家主人教我送信过来,那是指望您去了,能任事的啊!”
    要不为何让他来传信?在剥波看来,这沈括怕是失心疯吧?
    论打的话,他沈某人济什么事?按着剥波想来,怎么也得在京兆府里,招上几万人马和粮草,一并带到秦州去,借着这兵马和粮草,才有让别人听话的本钱啊。反正,剥波在青唐见着,就是这样。
    “沈某去了,当然是任事。”
    “我当然知道,此去如刀,一步踏失便是尸首两分。”
    沈括说着笑了起来:“但你知道子瑾为什么会把这事托付给我?”
    “因为经略相公跟我一样,我们都知道,我很职明,而他似乎比我更有信心,他甚至说过,恐怕是这世上,这时代,我就是最聪明的人了。所以,你要相信一件事。”
    “没有人能在我擅长的领域里,打败我。”沈括笑得象只偷到鸡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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