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分卷阅读11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几个表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堂哥会看得上她们吗。
    春花知道方二娘从来都不喜欢她,但是她总想不要紧,她忍忍就好,只要方西对她好就行了
    。
    现在方墨帮方西找到工作,方西就要离开村子了,她没有理由不答应跟他走。
    她想活。
    有机会的话,她想要好好的活下去。
    所以春花毫不犹豫的点点头,然后把下午她父亲告诉她的话,告诉方西,让他赶快去告诉方
    墨。
    现在方墨就是她跟方西最大的靠山了,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紧紧抱住他的大腿。
    谭芳芳
    从小谭芳芳对自己的美貌就充满了自信。
    这十里八村的,没有长得比她更美的姑娘了。
    从她十五岁起,来她家提亲的人就没有断过,只是她根本就看不上那些泥腿子。
    只是到目前为止,来她家提亲的最好的对象是在镇上工厂上班的。
    虽然谭芳芳对这个男人还不是很满意,但是她也知道,这是她能找到最好的对象了。
    就在她准备要答应这椿婚事好嫁到镇上去时,她堂姊回来了。
    方墨在他们这一带很出名,只是他这些年回来的机会不多,上一次他回来都已经是两年多前的事
    了。
    没想到这一次她的运气那麽好,还没有答应镇上的婚事前方墨就回来了。
    虽然她大堂姊说,方墨已经有婚约了,可是谭芳芳并不放在心上。
    她长得那麽美,她相信方墨只要看她一眼,就一会会改变心意的。
    所以谭芳芳好好的睡一觉后,一早醒来就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准备要去找方墨。
    当她要出门前,她看到了亲家母的姪女儿三妮,她只是哼了一声。
    这亲家母打得甚麽主意,她大堂姊昨天就跟她说过了,可是她并不把三妮放在眼裡。
    只要方墨的眼睛没有瞎,他就不可能会弃她选三妮的。
    所以她才不把三妮当对手ㄋ。
    把三妮抛到脑后,谭芳芳直接到了方家大房。
    这是她第二次来了,第一次来是大堂姊出嫁的时候,当时她看到方家的大瓦房时,实在是羡慕极
    了。
    现在她终于有机会住进这大瓦房了,就算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她也感到很高兴。
    深吸了一口气后,谭芳芳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跟头髮,就敲响了方家的大门。
    可是出来的是她认识的人,她姊夫的三弟方南。
    方南是认识谭芳芳的,当然也知道她为什麽而来,只是她可能得失望了。
    谭芳芳还没有开口,方南就先说了。
    [我堂哥不在。]
    谭芳芳愣了一下后问:[他去那里了。]
    [一大早他就去我叔公家了,我堂哥要结婚,他的战友跟老长官都会来参加,他怕住的地方
    不够,所以去找我叔公帮忙安排了,。]方南老实的说。
    谭芳芳想了想。[那麽我可以进去等他吗。]
    [不行。]方南想都不想的说。
    孤男寡女同居一室。
    他是傻了才会引狼入室呢。
    他又不是没脑子,看不出来大嫂把她堂妹找来是想要做甚麽,如果让她进去了,到时给堂哥
    惹来麻烦那该怎麽办。
    大堂哥向来照顾他们,他不只是帮他二哥找了份工作,也帮他在镇上找了份临时工。
    下个月他就可以去上班了,投桃报李他当然得帮忙堂哥把他家守好。
    更何况堂哥为了结婚买了不少东西,如果随便让人进去少了东西,那到时要找谁赔。
    [你....]
    谭芳芳没想到方南居然会拒绝她,可是她又不能跟方南翻脸硬闯。
    深吸了一口气后。[那你可以告诉我,你叔公家怎麽走吗。]
    就算不进去又如何,大不了她道路上堵方墨就行了。
    方南指了一个方向后,谭芳芳转身就走。
    谭芳芳的表现只是让方南冷哼了一声。
    大嫂这个堂妹是出了名的眼高于顶,向来以美貌自傲。
    可是只要去过镇上或是市里,见过一些市面的,就会觉得谭芳芳也就只是还长得不错而已。
    她啊,就是一隻井底之蛙。
    这样的女人连他都看不上了,更何况是他堂哥方墨。
    谭芳芳走在去村长家的路上,一直想着待会见到方墨时,她第一句话要说甚麽。
    还有她结婚那一天要穿甚麽?
    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市里的百货公司买套新衣吗?
    听说现在大城市的姑娘不再穿长裤了,还是穿及膝的洋装。
    她可以买一套穿吗?
    还有方墨会给她家多少的聘礼,听说方墨买了手錶,脚踏车跟缝纫机。
    这三样东西,她好歹可以带一件走吧。
    那麽她要带那一样呢?
    她不会骑车,而且她要去随军的,那麽脚踏车就不需要了。
    她也不会做衣服,那麽缝纫机也不需要了。
    谭芳芳想了想,三件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