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分卷阅读214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在北疆,女人的身上经常有伤痕,十个女人里有六七个伤痕累累的。”
    “啊?”周元澈惊了,“这怎么可能。”
    蓝剑溪吃了一块小锅巴,慢慢的咬了起来,发出清脆的响声。
    他说:“在北疆,如果女人的丈夫死了,她能够为丈夫守节,她就能在被写进县志里,如果她自杀,那丈夫的家族就能受到表彰,在本地很有面子。”
    周元澈愣愣的看着他:“什么表彰?”
    蓝剑溪狠狠咬了一块锅巴:“一块碑。”
    周元澈:“……就一个碑啊。”
    蓝剑溪抿了抿唇:“我阿娘就是北疆人,她七岁便成了人家的童养媳,还没完婚,相公就死了,闵氏家族一直都没有自杀的节妇,他们很想要一块碑,就逼我阿娘自杀。”
    小昏君跳了起来:“竟有这等事,他们疯了不成?”
    蓝剑溪呆呆的看了他一眼:“他们都这样……但是我阿娘不肯,就逃了出来,遇到了我爹,他们逃到了江南,生下了我,后来我爹也死了……我阿娘就带着偷偷回北疆找母族,想要求他们收留。”
    “然后呢?”周元澈震惊道。
    蓝剑溪把一块小锅巴放进嘴巴里,轻轻说:“他们把我阿娘拿去浸猪笼了。”
    周小贺:“!!!”
    “浸猪笼是什么?”周元澈瞪大了眼睛问。
    蓝剑溪看了他一眼,低着头嚼小锅巴,不说话了。
    周小贺低声向小昏君解释:“浸猪笼的就是把他们觉得不贞的女人,用猪笼关起来,丢进河里,让她们淹死。”
    小昏君脸都白了:“这怎么可以!”
    蓝剑溪低着头叽叽咕咕的说:“北疆的女人跟京城不一样,她们经常挨打,如果打的实在受不了了,有的人会离家出走。就像老仵作说的那样,往江南六郡谋生路,但是北疆的人大多不会水,江南的雨水多,死在路上也是稀松平常。”
    周元澈看着蓝剑溪,一时间觉得很心疼,伸手拍了拍他的头。
    小昏君哑着声音说,:“你放心,等此事了结,朕下令,让北疆的人不许把人浸猪笼,也不许他们打人,给你阿娘报仇。”
    蓝剑溪眨了眨大眼睛,看着小昏君,非常感动。
    然后他往嘴巴里塞了一大块小锅巴!
    周小贺觉得有些奇怪:“既然连你都觉得人是失足落水淹死的,那为什么白云义一定要追查呢?”
    蓝剑溪抿了抿唇,说道:“白大哥说他觉得那个伤痕像是鞭子打的,而且是新伤,他怀疑有隐情,其实,他自己也不确定。”
    周小贺:“???”
    “可是,就算不确定,他也想要弄个明白啊。万一呢,万一这个女人是被人害死的呢。”
    ”或许,她苦苦哀求凶手放她一条生路,或许,她在死前受尽了痛苦,或许,她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刻,祈求某个人能来给她伸冤。白大哥说,那是一条人命,不能就不明不白的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浸猪笼。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浸猪笼这个东西。
    本来我没有瞎比比一通的必要,因为这个东西大家太熟悉了。
    但是我忍不住还是要说一下。
    浸猪笼是封建的、残忍的、非正义的、极其不人道的一件事情。
    大家都有一种感觉,明清的时候,我国对女性的迫害达到了巅峰,这个问题太复杂了,暂时先不讨论,今天主要说一下浸猪笼。
    在明朝的时候,浸猪笼也不是一个普遍的事情……
    大体上,文人都认为这是“残忍的、非正义的、不人道的”一件事情。
    就连明朝落地穷秀才,写有颜色小说的穷书生,都不认为女人失贞要浸猪笼。
    大家讨论儒家,贬斥是有的,程朱理学被骂也是有的。
    明代的社会相对来说长期稳定,经济也很繁荣,出现了一大批通俗小说,通过通俗小说的情况来看,浸猪笼普遍是被人唾弃的。
    至于贞节牌坊什么的,是用来表彰人的。
    也就是说,你贞洁,给你发个牌坊,不贞洁,也没人打你。
    浸猪笼是一个在明朝都被社会主流不能接受的东西。
    确实有一些家族,地方上有很大势力,宗法制之下,他们偷偷杀自家人,官府没法管束是有的,权力大了,明目张胆的杀,官府无能为力也是有的。
    但是不可能把要把人浸猪笼明目张胆说出去给外人听。
    没有哪一朝的国法说要改嫁是死刑,也没有哪一朝国法纵容你把没犯死刑的人虐杀掉。
    综上,浸猪笼在古代是属于宗法制的私刑,不是国法。
    后来新中国成立之后,有很多文学作品提到了浸猪笼和沉潭,当年的知识分子把这个事情提出来,是为了批判,告诉我们封建宗法制度有多么的残酷,不人道。
    然而,近几年,这事儿跑偏了。
    一来很多人对浸猪笼这种事情产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