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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什么也不会说。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Robin疑惑地望着他,完全不理解他在说什么。他是在开玩笑吗?眼神如此坚定,语气如此强硬。不,这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的口吻。
Robin转而一想,好像是想通了,耸耸肩,头一仰,说:“我想,我是明白你的意思的。你说的那一件事,我也不知道指的是哪一件事。我只是来看望老朋友。我们什么也没做,什么也不知道。对吗?”
“你是明白的。这样我很放心。只是以后没有特别的事,不要来这里找我,不要出现在这里。可以吗?”李志明面露喜色,笑着说。
“可以。我这就走。再见,我的朋友。”Robin很满意这样的结局。神不知鬼不觉,他们只当是什么也没做,而他们自己首先相信这一点了。
如此一来,便可无愧于心。
很多,很多的,在人生中过不去的坎,李志明就是用这种办法跨过去了。
美其名曰,放下,自在。
只有放下了,心才能自在。
水深火热之中打滚过来的人,这是治愈心灵疾病的一剂良药。
不论前因,只求后果 1
欢欢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情。她没有恨过熊威。
她好像从未恨过一个人。
以前看不惯那些势利眼的女人,就会把厌恶的表情毫无遗漏地表现出来,斜睨着别人,正眼都不瞧一下。以前若是遇到一个志趣相投的朋友,喜欢的感觉便会洋溢在脸上,满心欢喜地看着对方,恨不能把所有的秘密都毫无保留地与之分享。
以前的喜欢是强烈的,厌恶也是强烈的,在那最纯真的年纪。
一下子心就老了,失掉了纯真,失掉了对这个世界的喜爱和厌恶的冲动。这样的故事是常有的。一个经历了无数苦难的人,自以为看破了红尘,没有了任何的牵挂,就跑到一处尼姑庵或者是寺庙里,想要减去三千烦恼丝,出家为僧为尼。故事到了这儿,也许会出现一个类似于方丈的人出现,说那人尘缘未了,不予以剃发。
什么叫尘缘已了,什么叫尘缘未了?大概能从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出来。
一个人的眼神如一片死水,再泛不起一丝涟漪,那便是了无牵挂了;如果一个人的眼神里还有热忱,还有不死的欲望,还有渴求和企盼,那么必是泛着隐隐的波纹。
欢欢没有恨过熊威。不恨,不代表爱。不恨,也不代表可以彼此谅宥。
她只是迷失在了一个死胡同里。
最最悲哀的是,青春还未老去,爱恨都变得无力。
乐乐走了以后,把那本别人送给她的圣经留给了欢欢。欢欢把那本圣经就放在床头柜上。她起先是放到了抽屉里,因为并不想去看它。
最近情绪低落,愁绪无处寄托,就把圣经拿了出来,重新一章一节翻看。
圣经里说,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里谦逊的,必得尊容;圣经里说,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圣经里还说,草必枯干,花必凋残;圣经里还说,爱是永不止息;圣经里还说,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圣经里还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
圣经里的话语实在是太多了。每个人都可以在圣经中寻求到安慰。随意翻阅,总能找到一句适合自己的至理名言。那些话语出自智慧者之口,是上帝的声音,借着别人的口说出来的。
欢欢闲得很,就把一句句看着还算有道理的话抄写在本子上。下午的阳光有点烈,照在墨水还没有干的字体上,流光闪烁。这是平平留下来的墨水和钢笔,留给他的弟弟安安用的。可安安从来没有用这只钢笔写过一个字。
还有没有开封过的三只毛笔。外面包装的塑料盒上写着“湖笔”两个字。这应该是上好的毛笔。安安连钢笔都不喜欢,更不要说毛笔了。他不喜欢的原因是因为他不会用。
欢欢齐齐整整地写了有三页多了,在没有方格的A4纸上写,要把一行行字写在同一水平线上,有点不容易。写着写着,字就往下弯了。心里需要有一条无形的线在那里。
只听说抄写佛经的,有静心养神的功效。原来抄写圣经也有同样的作用。笔尖冒出来一个个字,一个个,一串串,出现在洁白的纸张上,像是那些烂在心里的话,一点点释放出来了。
有太多的话,连个诉说的人都没有。她很想念乐乐。以前不管情况多么的恶劣,对她多么不利,至少还有姐姐陪在身边。现在她只身一人,承受着一切,好的坏的。
她发现抄写圣经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让四处飞散的思绪停止下来。思绪变得简单而规矩。一笔一划,一横一撇,思绪跟着笔画在走,就不会到处乱飞,飘忽不定。
刚才她明明在抄写圣经里的话语,脑子里全是另外一个场景。那个想要出家为尼为僧的人,她既然尘缘未了,为什么会舍得出家呢!
这样的人多了去了。在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