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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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就只有自行车了。刚才她这是走路走了一遍,现在她试试如果是骑着自行车,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于是程慕瑾就租了一辆自行车,再次将刚才的路线都再重复了一遍。
    在转了一圈,从顺德路再次到达友爱路的时候她还突发奇想地模拟着凶手骑着自行车停在了抛尸点的垃圾桶旁,做了一个往垃圾桶那里丢东西的动作。
    做完这个动作的程慕瑾脑中灵光一闪,马上将自行车停好,拿出手机查看了当时现场的照片,她好像知道了什么。程慕瑾嘴角上扬,看来今天这35℃的高温天气下跑来跑去并没有白做工啊,她还是知道了。
    既然是这样,抛尸的顺序现在已经能肯定了。
    程慕瑾在她的本子上写上了顺德路——友爱路——平南路这样的顺序。
    因为刚才在友爱路的那个抛尸点也就是当年的垃圾桶所在的地方处于一个V形的弯道拐角的地方,也就是V字的最尖端位置。
    而V字最左边的那条线就是通往顺德路的,右边那条道就是同向平南路的。
    当年这里虽然有一个垃圾桶,但是其实垃圾桶的容量比较小,大多数人都是直接扔在垃圾桶旁边。所以从照片可以看到在这个V形的路口垃圾桶左边和右边都堆放着垃圾。
    当一个人从顺德路方向过来的要扔垃圾的时候,只会扔到垃圾桶的左边。因为我们扔垃圾的习惯一般都是走到垃圾桶旁边往前面一扔,然后离开。
    而在当时的照片里,根据当时捡到垃圾的的清洁工指认,她捡到那个垃圾袋的方向就是在垃圾桶的左边。
    也就是说凶手当时是沿着顺德路——友爱路的方向骑着自行车过来,看到这个垃圾桶,在离垃圾桶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把自行车停了下来,在这个拐角的左边将其中一个黑色垃圾袋扔掉。
    所以他当时的活动顺序就是顺德路——友爱路——平南路。
    凶手第一个去的点是顺德路,也就是在某种可能上来说,在这三个点中,顺德路其实是离他居住的区域是最近的,但是同时也应该足够远,让他所在的区域处于一个安全距离,太近了在排查的时候会比较容易查的出来。
    那她现在就可以做一个地理画像,因为虽然凶手一共有七个抛尸点,但是他的抛尸时间和目的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放在一起做地理画像。
    根据地理画像的原则,凶手一般不会在离家或者公司等与自己有关的固定场所很近的地方抛尸,因为当一个地方出现了碎尸,最先要做的就是排查这附近的居民。而在自己家附近抛尸很容易被人认出来,这样太容易暴露自己。
    但是凶手也不会在离自己固定活动范围太远的地方抛尸,因为这样他需要花在路上的时间太久。长时间带着尸块在外面活动也是危险的,增加了被人记住的可能性。而且交通的便利程度太低了,凶手在没有小车等便捷、安全的交通工具的情况下,是不会选择离自己太远的地方抛尸。
    在这样的前提下,以犯罪现场为圆心凶手心中的安全距离作为半径画一个小圆。再以抛尸现场为圆心,凶手的交通工具便利距离作为半径,画一个大圆,这个大圆以外的地方是凶手不会活动的地方。而这两个圆相交的地方就是凶手最大概率居住的地方。
    在这个小圆的范围内,凶手是绝对不可能在里面居住。那么凶手的安全距离和交通便利距离就需要估算了。
    根据凶手后期所表现出来的沉着冷静的状态以及他的处理尸体的变态方式等表现,程慕瑾觉得这个安全距离可能不用太远。这是一个心理状态比较稳的凶手,于是她根据经验取了一个比较低的数值。
    至于交通便利距离,因为是处于九十年代,那个时候小汽车还没有普及,以及从他这几个抛尸点之间的距离来看,他做大的可能应该是骑着自行车。所以交通比那里距离也不会太大。
    在经过估算之后,程慕瑾得到了一个凶手最有可能的居住区域。根据凶手的抛尸路线,在这片区域中,程慕瑾将距离顺德路这个第一个抛尸点不近不远的地方用蓝色将其填充。在现在所调查的中,这里的可能性目前是最高的。
    但是这个区域也只是大概的区域而已。在之后她还要根据其他的线索对这一个环形的区域进行分析,最后才能得到最有可能的地方,然后在进行下一步的分析。
    程慕瑾看着自己手中的地图,心里长舒了一口气,今天她真的是走了一天了,又累又饿,她现在要回去吃饭、吹空调。
    第66章
    程慕瑾回到家的时候马上打开了空调,吹了一下之后这才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这种天气在外面瞎溜达真的是靠毅力,但是没有办法啊,谁这种事情需要自己亲自去才会有灵感呢?
    现在第一个区域的抛尸顺序已经弄清楚了,接下来自己要做什么呢?第二个区域是蒲津路,这里发现了死者的头颅和带血的衣服以及一张红色的床单。从这个区域她能得到些什么线索呢?
    程慕瑾再一次用地理画像原则,只是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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