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第603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明明看起来感情那么要好的一对,你说怎么就闹到要离婚的地步呢?
    这一句,再次让大娘面无血色起来。
    这个事情我也早知道了,大伯出事的时候,我去给他收拾东西,看见了你们的离婚协议书,很明显是你准备下来的,为什么?
    我当初寻思着是你觉得对不住大伯,想离婚就做了那份离婚协议,但奇怪就奇怪在签字的一方只有大伯签上了,你没有还没有签。但当时我也没有想那么多,毕竟你们是夫妻,夫妻之间感情纠葛说不清楚。
    但就在前两天我再去调查,就发现了一个特别有趣的现象,原来你跟你的旧情人一直保持这联系。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中间时不时还聚一聚,只有你们两个人。也许你还不知道我在三省的人脉,广到你和他去过的地方,人家都认识我,更知道你是我的家人。所以,他们毫不隐瞒的都告诉我了。
    你旧情人家中一共有三个孩子,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因为重男轻女思想太严重,所以含玉就被送去福利院了,是你不忍心所以把她带回来了,反正旧情人的孩子你心甘情愿当自己孩子养啊。
    我说得对不对,大娘?楚墨再次似笑非笑起来,看着大娘,眸光冰冷无比。
    大娘一句话也说不出,却已经冷汗涔涔了。
    楚墨又无声的笑了,惆怅的叹了口气所以我再来推断一下,小志就是你和旧情人苟/且下来的孩子!大伯知道这个事情后,觉得无法忍受,所以就找到了那份离婚协议签了字,是他决定要跟你离婚!当天他带着小志要去找你旧情人证实情况,中途想到了与顾家人约定的见面得取消了,所以他给顾家人打了一通电话估计是想改时间。
    大伯开去的那条路,根本就不是去顾家的方向,更不是去顾氏公司的路!而是通往你旧情人方向的路!结果在去找你旧情人的路上就出车祸了!真实情况是不是这样啊大娘?!
    你的丑事被大伯知道了!他载着车带着你和旧情人的儿子出事故了,所以你恨啊,恨他害死了你的孩子,但是他都死了,你就变态的把这份恨转移到顾家人身上!你以为没有那通电话就没事了对不对?!
    你这些年照顾我,其实也不是关心我,不过是想借我的手来满足你的报复心对不对?与记恨别人和记恨自己比起来,自然是记恨别人更容易一些啊,你自己做的丑事你不怪自己,反而把责任都推到顾家人头上!
    你们没有勇气突破世俗眼光在一起,却偷偷摸摸在一起,还苟/且生下了孩子,一个人妇偷偷摸摸去给人当小/三,一个人夫也当小/三,你们当真是绝配啊!你们这种人就是自私自利得犯了错都不敢承认,还有脸去怪别人!
    楚墨都站了起来,双手俯撑桌子,居高临下的看着大娘,一字一句的逼问大娘,我说的这些,你认不认?
    你不承认也没有关系啊,现在科技十分发达了,我现在就带你去把你儿子的骨灰挖出来,咱们去医院验一下,看看他是不是你旧情人的种,你敢不敢啊?!!!
    ------题外话------
    完结进行中
    ☆、第171章 完结篇:求放过
    大娘直接就崩溃得哭了起来,一个劲的摆手求饶不不不,他都已经死了,你还要把他的骨灰挖出来吗?你不能这么做,你不要这么做,太残忍了!
    楚墨就在冷笑我残忍?你谋害我老婆孩子的时候,怎么没有想过直接残忍了?走,咱们现在就去验,毕竟都是我的猜测而已,总得证实一下对不对?!
    语毕就去跩大娘的手,要拉她走!说什么也要去验一验的样子。
    大娘直接软坐地上去了,哭得稀里哗啦的,我说,我都说,你不要去挖我孩子的骨灰啊!
    楚墨就停手了,他哪里真的会去挖?况且骨灰是不能验dna的,不过是诓人罢了。
    大娘不懂这些啊,看到楚墨带来的那些证据都被验过了,衣服能验,丢弃久了的饮水机能验,还有什么是不能验的?直接就被吓懵了,什么都认了。
    是我做的,那个时候大娘坐在地上抱着桌脚,跟傻了一样什么都交代了我当时都跟他约定好了,双方离婚了就在一起,可是你大伯迟迟不肯签协议,最后还把我儿子弄死了。我找谁算账去?他那边也遇到了情况,老婆又怀孕了,虽然最后没能生下来,可是流产了的同时又摘了/子/宫/,这种情况下他就更不能离了,我们就这样错过,一直错过
    没错,楚墨说的都对了,一点偏差都没有。
    此刻听到大娘的承认,男人还是失望透顶了,咬牙切齿道嗯,你跟你旧情人唯一的孩子都没有了,又一直错过,你没有地方发泄,就把所有仇恨放到顾家人身上,你跟你旧情人不能在一起,就谋害我老婆和孩子,你这种心肠歹毒的妇人,怎么就没有遭到报应呢?!
    大娘所有的秘密都被揭发了出来,一点遮羞布都没有了,她就跟要疯了一样,还痴笑道我遭到报应了啊,我的儿子不是已经死了吗?在他大好年华的年纪,他就死了,那是我最心肝的儿子啊!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