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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其实电脑用几次就会用了。】
“关键是我看不懂键盘和界面上的字……”林琅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问题的关键,“诶,系统兄,不然你让我学会这个世界的通用语言吧,就我们现在说的这种话和键盘上那些扭来扭去的文字,可以吗?”
系统:【可以,两百点友善值。】
林琅差点跳起来:“也太多了吧!我现在只有十点啊!”
系统的声音透着一股爱换换不换滚的绝情:【已经很实惠了,就拿您要换取的精通英语这一项来说,现代社会有许多学了十几年英语的大学生,到了大四还考不过英语四级。但是您只需要花两百点友善值,就能轻松达到母语水平,要知道,这可是有些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
林琅被系统的话蛊惑了,然而想到自己可怜巴巴的那点友善值,他又开始愁眉苦脸。按照系统这么说,这个友善值应该是可以先预支的了,不过这也意味着他之后要花更长的时间来刷和钟鸣之的友善值。
他确实想快点回到修真界,但在这个世界里当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废物,他也不太乐意。而且这个技能一换,以后肯定还有很多好处。
权衡再三后,林琅咬咬牙:“行吧,我换。”
只听系统道:【现在宿主与任务对象的友善值为190,请再接再厉。】
随后林琅和昨晚读现代社会快速入门指南时一样,瞬时感到大量信息涌进自己脑海里,过了一会儿,林琅邪魅一笑,比了个很swag的手势,道:“Hey guy, ~”
系统心道,这学的是rap吧。
虽说汉语和英语都精通了,却不能改变林琅依旧不会用电脑这个事实,好在他已经脱离了文盲行列,看得懂键盘也看得懂操作界面了。
于是他右手笨拙地挪着鼠标,左手一只食指在键盘上缓慢地戳来戳去,折腾了得有一两个小时,林琅怀着丰富的探索精神把这台电脑翻了个遍,十分聪明的他,大致晓得了电脑最基本的操作方法。
然后他打开了IE浏览器,用他的一指禅在搜索栏中输入了“打字学习软件”。
钟鸣之带到办公室的笔记本和家里的台式电脑是互联的,他本来正在工作,远程软件忽然弹出提示说家里的电脑已开机。
其实那台电脑里也没什么商业机密,但他还是产生了些许怀疑。他皱着眉头打开远程,想看看林琅到底要做什么,只见林琅毫无章法地翻了一上午,从文档到控制面板到空当接龙……最后钟鸣之看到林琅下载了一个金山打字通,玩起了打字游戏,那个游戏他小时候也玩过,输入一个英语单词,小青蛙就会往前面的荷叶上跳。
林琅打字的速度太过令人捉急,钟鸣之看得心烦气躁,他揉了揉太阳穴,把远程软件关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就是琅琅在和系统兄讲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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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
晚上回来钟鸣之带着林琅去剪了头发,一时兴起,又顺便带他去买衣服。本来钟鸣之只打算随便进一家店拿几件基本款的T恤和牛仔裤,谁知道林琅不乐意穿,嫌那些衣服太朴素。钟鸣之只好带着林琅在商场里逛,逛到某个潮牌店,林琅兴致勃勃地挑了几件鲜艳惹眼的衣服。
钟鸣之喜欢简简单单的东西,看着林琅挑的这些衣服,想象了一下他穿在身上的样子,简直如同开屏的孔雀。不过他也尊重林琅的审美,拎起几件衣服裤子去结账,顺道问了一句:“你喜欢这种风格?”
林琅其实对现代人的流行不甚了解,自己本身也没什么偏好,以前别人传他喜穿红衣,事实上他穿的衣服都是九焰宫里的裁缝做的,裁缝做什么衣服他就穿什么衣服,与其说是他喜穿红衣,还不如说是裁缝喜做红衣。
至于这次来这家潮牌店,是因为下午在家玩电脑的时候他刚好看到一个穿搭博主推荐了类似的搭配,底下还有很多人回复说“好酷”,他欣赏了一会儿该博主的其他各种搭配,觉得看着还算顺眼,才学着那个样子挑衣服。
——没错,他整整在家玩了一天电脑,也仅仅用了一天时间,就从一个只会用一指禅打字的选手进化成会用微博浏览信息的选手,不过他还不是注册用户,因为他没有手机。
钟鸣之这么问,他也就老实答了:“没,我没什么喜欢的风格,就是在网上看到有穿搭博主这么搭衣服……”
钟鸣之挑眉,他上午开着远程看了一会儿林琅玩青蛙跳,这么快就进步到能看穿搭博主了?简直不科学。他内心疑窦渐生,不过面上没表现出什么来,只问了句:“哪个穿搭博主?”
林琅说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