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Prol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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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fe is funny like that. when the dust settles at the end of the day, and we have said all we can, we will realize: every part of us, even the loving ones, were little broken.】
    “生活就是这样有趣。等一切尘埃落定,我们已经无话可说,才会意识到,我们每个人,甚至是我们深爱的人,都多多少少,有些残破。”
    —— lovelytheband   “broken” (video)*
    *
    程璐颐起来的时候窗外已经天光大亮。她扯正睡衣,裹了丝质披肩,揉揉脸去洗漱,闻到早餐的香气,身体引着大脑,瘫在栏杆上慢慢挪下楼。
    她家是经典的现代主义风格,一楼挑高,空间很大,开放式厨房正对后院,落地窗联通,透光很足,能看到游泳池、spa池和烧烤架。
    流理台前的女人正从烤面包机里拈出吐司片。她扎了高马尾,只穿着运动背心和瑜伽裤,小腹到腰的部分袒露着,程璐颐能隐约看见延伸进裤腰的马甲线。
    她转转视线,又看到那片被面包机弹起的吐司。于是她原地起跳,把自己弹到绵软的沙发上。
    姜歆娆带着消音耳机,完全没听到程璐颐下楼的声音,抬头的时候视野里突然撞进一个深红色的庞然大物。
    姜歆娆吓了一跳。
    姜歆娆:……
    她用小指把耳机头梁拨到颈后,“早。 ”
    “早——昨天晚上陪朋友喝酒去了,”程璐颐回她,闭着眼在太阳穴上按了按,“我快饿死了,sherry,谢谢你给我做早饭。”
    “知道谢谢我,不知道陪我起来跑步练声。”姜歆娆剥开牛油果,拿刀均匀切成块铺在吐司上,又撒了奇亚籽和煎培根片。
    “我又不是唱歌的,干嘛要大早上吊嗓子?”程璐颐抱着枕头在沙发上左右滚了两圈,活像只大狗,“不要,我拒绝,太累了。”
    “就算不练,慢跑也对身体有益。”姜歆娆把碟子端到沙发前的矮桌上放好,无奈道,“咖啡还是茶?”
    “咖啡——”
    “好。”
    女人知她秉性,已经给她煮好了咖啡,自己只喝气泡水。程璐颐从沙发上蹦起来,砸吧砸吧嘴,“我吃了啊。”
    姜歆娆是三国混血,任何一个人都能在百科里搜到相关讯息。她祖父是波多黎各人祖母是意大利移民,父亲是美国人,母亲那一系是中国人。认真追溯到殖民地时期,或许还有点儿英国基因。**
    拜其所赐,她很出挑,五官也俊挺,有双褐绿色的眼睛,窈窕健美里带着股别样的英气。
    她右腿搭到左腿上,慵懒又放松,捧着吐司往嘴里送,“昨天玩的这么惨,你确定今天晚上还要玩?我替你招待她们得了。”
    “不行。我做东家当然我得在。”程璐颐摆摆手,“再说,今晚的主题……”
    “la cumparsita?”(假面舞会?)
    程璐颐点头,“你露出脸来就没意思了,是吧?”
    姜歆娆赞同地笑道:“那你放心,见着认识的人我也当不认识。”
    顾梓晚上也来,你俩还真说不定认识。
    程璐颐腹诽两句,脸上却没显出来,只说:“玩得开心。”
    “of course.”姜歆娆笑眯眯回答她。
    程璐颐狼吞虎咽地吃完,眼睛直勾勾地往姜歆娆手上瞟。
    还有半个。
    “哎,姜歆娆。”
    “嗯?”
    “你们搞艺术的不是都要保持身材的吗?”
    “……”
    “你不觉得你吃太多了吗?我不介意你的口水,完全不。”
    “可我介意你吃我的东西。”姜歆娆说。
    她完全忽视了程大小姐炯炯有神的目光,慢条斯理地吃完,还舔了舔指尖上的果泥。
    程璐颐:“你故意的!”
    姜歆娆淡淡挑眉,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
    下午,程璐颐请的布置团队准时到达,一卡车东西连着四五个壮汉,人手足,动作也快。歌手这次半是来休息半是来采风,闲着没事,同她一起布置。香槟和各式红酒一瓶瓶摆放好,芝士饼干水果之类的零食也都不少,室外烧烤炉架起来,杯盘擦得发亮,客厅中间清空,财大气粗的富二代甚至还请了一支乐队。
    夕阳西沉,音响打开,灯光变暗。客人陆续到场。主题聚会一般有dress code,这场也不例外——来人都是来醉来疯狂的,却个个人模狗样,穿得正经又高级。***
    乐声和交谈声已经响起来,姜歆娆靠吧台站,拿眼睛觑门口。程璐颐的朋友圈很广,进来的人各种肤色都有。每个人进来时都多多少少有些束手束脚,被聚会的气氛感染,不多久就越放越开,三三两两围在一起聊天。
    姜歆娆打了个呵欠。
    大门处晃过的一抹浅蓝攫住了她的目光。
    棕色长卷发,穿晚宴长裙的女人握着手包从门口进来,穿过举着托盘的侍者拿了杯香槟,行走间露出一点点儿笔挺修长的腿和银色细高跟,碎钻在迷离灯光里闪闪发亮。
    她像尾鱼儿沉默游弋过纷扰不休的人群,在客厅尽头墙边的沙发上坐下便不动了。香槟也闲闲放在桌几上。
    滴酒不沾。
    姜歆娆大胆地去打量她。对方的面具和自己是一个款式,只遮住了上半张脸,露出来的唇则非常挺俏,唇珠圆润。
    她的视线饶有兴致地与对方相遇,只是一瞬,对方便转开目光。
    暗蓝色柔光铺洒下来像层薄纱又像层迷雾。周围很暗,人和人贴得极近,喁喁细语都是魔咒。不过姜歆娆并不讨厌这种环境——什么样的环境就会有什么样的灵感,而她像离水的鱼一样难以呼吸,只渴求其浇灌。
    所以该醉就醉吧,该舞就舞吧。这该死的鬼地方,为什么不能是她的天堂。
    姜歆娆向女人的方向举杯,远远向她敬酒。她喝完手上的香槟,融入到人群里。
    酒过三巡,时至深夜,微醺的时候她去洗手间。
    里头有人,但她并没等很久。
    刚才那位坐在原地观察人群的小姐走出来,姜歆娆朝她绽开笑容。
    对方一愣,礼貌回以微笑。这回离得近,洗手间外灯光也比较亮,姜歆娆看清楚了——女人的唇带着浅玫瑰红色,冷然又温柔。
    她走进去,在梳妆台上看见被人落在原地的一管口红,急急回身,“hey,excuse me, is that your lipstick ?”
    “ hum ?”女人停下来,看了眼台面,“yeah. thank you.”
    她往前走想自己去拿,姜歆娆比她快一步,够着那管纪梵希交到她手里,笑道:“my pleasure. this shade is pretty, ms.”
    她说对方的口红色号很美。她没看是什么色号,但那有什么关系呢?对方的唇色足够美,她根本都不用看。
    两人站在梳妆台的方桌和镜子前。女人比她稍矮,姜歆娆能看见她天鹅一样修长的脖颈和秀致锁骨凹陷。
    她的眼神顺着女人肌肤曲线一寸寸往下爬,移不开目光。脑子里像是突然通了电,心脏震颤翻转,说不出话。
    “sorry……”女人突然细声提醒她。姜歆娆低头,发现她还保持着把口红放在对方手心里的姿势。
    姜歆娆抽手,笑道:“my bad. and you know what,you are pretty too.”
    如果她是男人,这就有点儿轻佻了。
    出乎姜歆娆意料的,女人还是给她说得僵在原地,抿唇半晌,不尴不尬地勾出半个笑来。
    姜歆娆看看门口,并没有人在等,干脆继续说,“aren’t you having fun today, ms. ?”
    “i don’t really like it. ”女人坦诚道。
    哎呀哎呀。姜歆娆意识到,对面的这位小姐可能不是聚会的常客。
    “what can i say, it’s a party.”于是姜歆娆摊手。
    女人给她逗笑了。金色面具下对方的瞳仁是黑色。她认真考虑了女人是中国人的可能性,又觉得对方的英语过于流利,像是母语,怕冒犯到对方,便没有换中文。
    “anyway,thank you.”对方向她再次道谢,替她带上门。姜歆娆轻笑,摘下面具揉揉鼻梁。
    她看不到女人面具下的面容,却不妨碍她想象。亚洲人秀美的弧度,偏白肌肤,眉宇间有点锋锐,眼神温柔礼貌却不随和,笑着看过来,仿佛是鲜花和刀同时拂过面颊。
    这么一想,她总有种她认识这人的感觉。姜歆娆停止纠结,推门出去,在走廊上又遇见靠墙等待的女人。
    对方只向她点点头,瞄着客厅,随意散漫的样子。她抬步,女人却亦步亦趋地跟过来。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远不近,女人没主动开口,可她好几次控制不住,想要回头。
    乐队休息后回来,客厅中央空出一方天地,人在周围簇成一圈。
    ……这是打算要跳舞?
    姜歆娆听着带了鼓点的乐曲——她还能感受到女人的视线,纠缠般紧紧黏着她。
    她心里像有火在烧。
    音乐和细语混肴了她的听觉,可她忘不了女人温柔的声线。女人走上前和她并肩,轻声开口,一两个字便像在那簇火上浇了油,热热烈烈,烧了个天翻地覆。
    “are you good at dancing? ”女人问她。
    姜歆娆喜欢音乐,也喜欢舞步;身为歌手,更不用说擅不擅长。
    “are you? ”她转头看进那黑色眼睛里,反问。
    这次女人没有避开她的目光。
    她稍稍沉默,回答,“…… i can try.”
    “i should have told you,i live for music and dance  you will try it with me, will you? ”姜歆娆牵起她的手,问。
    女人稍稍犹豫,答应她。
    她点头的那刻,两人滑入舞池。
    而姜歆娆的世界里,乐声始起。
    ——————
    *这句话是mv版本的开头。
    **波多黎各至今是美国的自治区,波多黎各居民为美国公民,所以说是三国混血。
    ***dress code:即着装规范。文里的是cocktail attire,比较休闲的晚礼服,高跟鞋,包和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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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一开始会看到很多英文,是为了还原作者脑子里的情节,并不是作者故意累赘。后面会尽量少用,以免占用大家的字数。
    应大家需求(说英文用的太简单),作者就不附翻译了;感觉也都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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