χyцzんǎΙωц.cⅬцъ (四十五)你要娶他
冯子瑜是谁,哪里看不出林湘神色微妙。况且,依照林七的脾性,破天荒登门拜访,所为绝不该是小事——至少,对林七而言并非小事。
将这段无头公案在心里记下一笔,她并未深问下去。林湘和阿淮可不一样,这种事情,不想说的,绝不会对旁人道半个字。
拈着一块咸口点心,冯子瑜一手托腮看她,转了话题:“明月的事说多了也没什么趣儿,倒是林七姐,我蛮好奇,你的那出戏现如今还在排吗?”
那日,一起去集秀班时,冯子瑜便听出来了,林七要排的虽只是女爱男欢的戏本,内中道的却是林家的家私。
自古哪有小辈妄论亲长的道理,这戏真排出来,和现实一比对,只怕全帝京都要看林携玉的笑话。
“嗯。”林湘很干脆地点头,只要不多过问明月,她就没太多可隐瞒的,“一出戏嘛,为什么不排?它的词曲又不是什么媚俗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反正,林沅只让她管住嘴,没提旁的。虽然就算对方提了,她也照样会装傻充愣、顶风作案就是了。
冯子瑜出来了就没想过立刻回去,她和林湘天南海北扯了一通,还说要去集秀班看看目前排戏的进度和成果。
她倒也不是纯粹为了看个乐子。一则,前两日帝京里的风言风语不是没传到冯子瑜耳边,戏班多得是踩高捧低之人,就是为了阿淮那傻子,她也得去一趟,给林七撑撑场面;二则,既然林七今日来找她为的事和明月相干,那去一趟集秀班,该知道的便也差不离了,若是大事,瞒不住的。yùzんǎιщùん.χyz(yuzhaiwuh.xyz)
林湘一口把这个提议否了。
她并不明了冯子瑜的小心思,但刘老说得对,凌初未不好招惹,虽然眼下风平浪静,没什么动静,但集秀班的事,还是不要让旁人再插进来得好。
就是明天了。她郁郁盯着桌上的木纹瞧。那日离开,林湘给明月留了信件,说五日后在戏班的某处僻静处儿再见一面。
但短短五日时间,能想明白个什么呢?
离了茶楼,回书舍时,已经到了午食的点儿,后屋里隐约飘来淡淡的米香味。
从上次柳大夫为她把了脉,林湘每日的午餐便多了一碗温养身体的药膳粥。书店内就有炉子,每日中午架上小砂锅,文火细细炖煮,并不费事——这是寻书说的。
能不能滋养身体,林湘不清楚,不过,怪好吃的。
她在外头溜了一圈,这会儿早饿了,便径直去了后屋准备盛碗粥喝。
没想到,她一进门就目睹了事故现场。锅沿的白沫争先恐后往外溢,顺着砂锅流到下方的炭火上,滋滋地响。
元宵向来听力敏锐,现在,只是一步的距离,坐在炉前的矮凳上,他却连淤锅造成的蒸汽声都恍若未闻,指头摸在眼下浅色的旧伤痕上,不知停留了多久。
“喂喂喂——粥溢了溢了!”林湘出声提醒。
低垂的睫羽忽地一抬,元宵寻声看她一眼,又迅速转而向案发现场望去,不敢相信似的眼眸微睁。连一旁隔热用的湿布也不记得去拿,他直接两指一提,将锅盖掀开,待浮起的白沫渐渐消下去了,才将它搁回原处,拿起布开始处理砂锅上的淤痕。
整个过程中,他的手一直很稳。可是,林湘不是没被砂锅烫过,哪里不清楚这东西的烧热时的温度有多惊人。
身手好的人难不成都练成了铁砂掌?
“呃,元宵……”这几日元宵躲她躲得厉害,林湘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交流。这不,刚把他的名字喊出口,元宵的身子便立刻僵住了,捏着湿布的手指也不再动弹,半晌后,他继续用湿布进行砂锅的清理工作,人却依旧不肯看她。
林湘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做了什么,才被元宵抵触成这样。天可怜见的,她难道还不算一个爱护下属的好老板吗?
“火不用你看了,先出去吧。”林湘尽量让自己说话时的语气更温和些:“记得问问寻书把烫伤膏放哪儿了。”
元宵颔首,起身离了屋子。
林湘在他的位置坐下,凳子离炉火实在太近,热气灼得人直擦汗,她把凳子挪远了点儿,看着厚重朴实的砂锅,想了想,试探性地指腹轻轻一碰锅盖。
触电似的灼痛让她立刻收回指头。
明明是疼的。
一锅药膳粥煮好,她和寻书坐在一起,边吃边聊。
叁小姐派人来过书舍,留了话请她回家一趟。寻书说。
叁小姐。林湘默默听着,吹了吹热气,将一勺粥送进口中。寻书不提,她几乎快忘记这个人了。是了,阶层跃升这么大的事情,一直在外照管林家生意的林叁自然也要回家的。
林叁,林渭,在小说里算是半个正面人物,和她母亲林携玉脾性如出一辙,都是强势有手腕的人。不过,由于年纪尚轻,未历风霜,林渭行事还不像林携玉那般能处处圆滑周全。少年人锐意锋芒,若宝剑无鞘,满室明光。可想而知,这种性格,让林渭后来吃了不少苦头。
不过,她也好,以前的“林湘”也好,都和这人没什么交集,林渭突然叫她回家,背后不是林携玉的授意,林湘是不信的。
左不过是安慰她一通,委婉告诉她一家人应该相互扶持,甚至为了粉饰流言接她回林家去住。
一家人个球,倘若真是一家人,当初她落水之后,林携玉就不会对林沅高拿轻放。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核,她是智障才会开心地凑上去。
她这厢心思千回百转,但寻书只是尽责任传一句话,话说完了,便一刻也不愿在这件事上停留,更不愿让她去想,便生硬切换话题,转而向她问起那日的后续。
不同于一直让她避事的刘老,寻书不清楚这内中的来龙去脉,只知道是她要了明月的身子(没错在寻书看来是要)。寻书总念着她能娶夫生子,一但见她总算和谁家儿郎有了亲密之举,便连对方的身份地位都不顾了,就差直球对林湘言明自己想吃喜糖。
寻书问一句,林湘便答一句,两人压低了音量,小声讨论着这件事的解决办法。
“你要娶他吗?”
柳砚青进屋时,恰巧听到书舍的寻书姑娘这样问她。耳畔的风铃声太响,而二人的声音又太低,那句话被风铃砸得模糊不清,听着没半分真切,而他的到来亦让本该出自林湘之口的、可以用来推测前文的答复消失无踪,但柳砚青知道,的确是这几个字。
“林老板,我新配了除疤的药膏,便想着给你送来一份。”
没有察觉到对方略显尴尬、在偷偷打量他的神色似的,柳砚青微笑着,将袖里放着的小药盒递了出去。
她伸手接了,袖口遮不住虎口上的牙印。几天过去,齿痕大部分已经消退,看不大清了,可凝血结痂处,几条丑陋的疤痕依旧乖巧趴伏,向他明晃晃昭示着曾经发生过什么。
她一整天不见踪影,生了病不在他这儿抓药,再来书舍时,虎口留下了男人咬出的极重齿痕;走路偶尔会有细微的停步;身上的药味中亦混杂着星点浅淡到快辨不出的、常用来配避子汤的草药的气息。
一个不近情爱的人突然和人欢好,背后的缘由再罗列也逃不出那几项,故而,连那人是谁他也有七分准。左右,分礼物那日下午她原定要去哪,柳砚青是知道的。时、地、事,根据这些稍作推拟,她要娶谁并不难猜。
她不是个多情的,正相反,林湘是个冷性儿,一但要了谁、娶了谁,便不再会有他心。
这样很好,很好。
“药既送到了,林老板,不打扰你继续用饭,药铺还有其他杂事,我先走一步。”柳砚青说。
那天被人打断的话,既未说出口,便就这样吧。
ˇˇˇˇˇ
追更:ρΘ①㈧cΙτγ.cΘм(po18cit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