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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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得此宅,你用十两银子就买下了?”
    吴杰一通心虚,辩道:
    “这……这是我姐姐疼我,她不肯收我太多钱,再说了,这一买一卖都是自愿,我好歹给了十两,否则若我姐姐非要赠送于我,我一两不出,那宅子也是我的。”
    阚县令眉头紧锁:
    “你姐姐留有一女,她为何要将宅子赠予你?”
    吴杰瞥了一眼低头不语的林悠,说:“她娘还不是怕她一个女娃将来被骗被欺负,把宅子给我,让我照顾她来着。”
    林悠觉得此时她该有话说:
    “我娘死后,我便给你们一家当牛做马,九岁就被逼着烧火砍柴,你就是这么照顾我的?”
    吴杰一听她说话似乎就想动手,被一旁衙役按着没好动,骂道:
    “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要不是我,你她娘的早饿死了!你就是懒,让你干点活儿委屈死了你了?瞧瞧你那一身的肉,大人,我要是真对她不好,她该是面黄肌瘦,身无二两肉,您瞧瞧她这一身的肉,就是懒的!”
    吴杰是个混子,早年还会在外做点工,近年来靠着坑蒙拐骗混生活,很快就找到了为自己开脱的点。
    林悠被他抨击身材,心中气愤不已,但她一身肉确实有可能让人误会,于是认真对阚县令解释:
    “大人,您可以派人去我家邻居问问,我十四岁之前是不是面黄肌瘦,身无二两肉,只是十四岁时,他们夫妻俩要把我卖给那些能做我爷爷的地主乡绅当十八房小妾,我没办法,只得拿着我娘死前留给我的十两银子把自己生生给吃成这副模样,这才逃过一劫,没让他们随便把我卖了去!”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好!!抱上大佬金大腿~~~本章继续发红包,截至明天更新时~~~
    第7章
    林悠的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阚县令是个认真的地方官,秉着不冤枉任何人的前提,果真派人前去提了几个林家老宅周围的老一辈邻居来问询。
    这一问之下,案情更加明朗。
    吴杰虽然住在林家老宅中七八年,但他们夫妻俩为人刻薄的名声早就在四邻传开,竟没有一个人愿意替他们辩解一句,证词完全验证了林悠的话。
    都说九娘自小没了爹妈可怜,大冬天的还穿双破单鞋出去捡柴火,胳膊细得跟什么似的,后来也不知怎么的,突然就跟发面似的疯长。
    有个离得近的老邻居提到两年前吴杰夫妻俩到处给林九娘找夫婿的事情,条件就是家里有钱,至于人几岁、什么人、什么地方的一概不论。
    听了邻居们的证词,阚县令已经能确定吴杰的人品,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林悠这边有户籍、有砧基簿、从经界所补了房契、地契,一应手续齐全,足以证明林家老宅是她父母留下的宅院,官府宣判可以将宅子过到她的名下继承。
    吴杰怎么也没想到案子这么轻松就判了,他当庭抗议:
    “大人!我,我可是有契的!这是她娘亲手盖的罗印,亲手签的字,怎么能说无效就无效呢!那,那我那十两银子就白给了吗?”
    阚县令是个刚正不阿的,瞧不上吴杰这种对亲人下手的败类,说道:
    “当然不会白给!”
    吴杰心中升起希望,只听阚县令又道:
    “若当年你姐姐是赠予你宅子,哪怕是口头的,如今死无对证,本官还真不能这般轻易宣判,可惜这宅子是你姐姐卖给你的,那你们就是枉顾律法的私下交易,房屋交易必须缴纳间架税,为房屋最初买卖价格的一成,就是四十六两。如今这宅子通过继承法物归原主,但你以房主的名义霸占超过五年,这间架税你还是要补齐的。”
    “另外,你这七年在律法上属于非法侵占民宅,若是林九娘继续以此罪名告你,罪名一旦成立,你须杖责八十,发配边关,但若你能以市价租赁两进宅院的价格,将这七年的租金补偿给林九娘,请她撤诉,倒是可以免去牢狱之灾,只杖责二十,你们一家搬出林家老宅,此案便算了结。”
    阚县令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刀深深的扎进吴杰的胸口。
    他到现在没明白,自己特意请人写的契约,付了实打实的银子‘买’来的宅子竟不是自己的,当初他之所以肯出十两银子,为的就是让自己名正言顺的得到林家老宅。
    谁知现在,宅子不仅不是自己的,他还要承受这般多的处罚,真真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阚县令是个雷厉风行的,本案结论非常明确,没有任何争议,当庭就让吴杰认罪,问他是想杖责二十,补齐税款,缴纳罚金,还是杖责八十,补齐税款,发配边关。
    吴杰当然是选前者,毕竟杖责八十后再被发配边关,他这条小命也就基本玩完了。
    可那么多钱……
    官府的税,吴杰估计自己脱不了,但七年的租金要不要给,其实也就是林悠一句话的事。
    “九娘啊,我可是你亲舅舅,你当真要对我这般无情吗?”吴杰开始打感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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