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分卷阅读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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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疼,心里更是犹如针扎般的疼痛。她昨天的确沉浸在一种无法形容的快乐之中,在那种快乐里,没有夏天,没有烦恼,甚至没有她自己。可原来,竟是这样的原因!她竟然和一个女人滚到了一起!
    她闫小可的确从小都很讨厌所有的男性物种,可是她喜欢的人是夏天啊!她喜欢的人是货真价实的男孩子!她怎么会沉醉在同性的身体接触中到无法自拔的程度?
    她陷入到深深的自我怀疑和厌恶当中,她不相信她会是一个同性恋!但她的身体的确感受到了某种巨大无名的快乐和迷醉。她搞不清楚让她飞上天的究竟是酒精,还是源于那个女人的触碰。闫小可简直要发狂!
    这样的状况太过超乎她的理解和所能承受的限度,她没有去上学,她突然萌生再也不去上学的想法。她讨厌自己,她讨厌她所经历的一切。
    一切全都是错,从一开始她便不该喜欢夏天,如果不是她从心动到失态,她又怎么会堕入到酒精的迷乱中从而失去自我?为什么她会一再经历猥琐卑鄙的事情?
    她多想做一个干净而单纯的女孩,她希望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学女生,她希望可以去谈一场正常的恋爱。可是她的身体缘何脏了一遍又一遍,总是留下那些人的印迹?
    她本不信命,可她非明觉得自己是天生的苦命人。她渴望有疼爱她的父母,她渴望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却全都无法兑现。实际上她和孤儿有什么区别?谁也不愿意要她,谁也不愿意养育她。她的姥姥像收留流浪狗一样让她留了下来,对她的态度却从来都是漠视和爱搭不理。
    这个世界没有属于她的地方,这个世界也并不欢迎她的存在,她只能走向自生自灭。
    她堕入到极浓的厌世情绪中无法自拔。这时,闹钟却“叮”的一声响起来——该是她去打工的时间了。她有的是理由赖在床上不去上学,可她却不能赖在床上不去打工。再伤心也要爬起来为明天的生活考虑,再怎么厌恶现实也得努力地爬起来活下去。死,反而是最需要勇气的一件事情。而她没有那份勇气,不敢好死便只能赖活下去。
    便这样吧,活一天是一天。她没有可以奔赴的地方,也不知道未来该前往哪里。她想不了那么多,想不到那么远,她只能看到今天,只能去经历一个又一个重复苦难的今天。无数苦难的日夜堆砌在一切,这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她的每个今天都是为了糊口,为了能活下去,为了将今天熬过去。
    她顶着空洞洞的头脑,怀揣空洞洞的心,走在现实的四面楚歌之中,任凭寒风吹透她的每一个缝隙、每一个空洞。她听到呼呼的风声,从里到外,一遍遍将她穿透。
    上班时,闫小可木讷而生硬的表情被领班狠狠批了一顿。
    “闫小可,这里是风月场所,不是殡仪馆,你来这里的工作是卖唱,可不是来哭丧的。你要是再这样下去,可别怪我无情!这里可容不下清高的大小姐!你要是再乐不起来,便赶紧给我收拾包袱滚蛋!”
    对,没错,她在这里的工作就是卖唱,给人暖场,给花钱买热闹和疯狂的人捧场。她哭丧着脸想要干什么?没事儿和自己的饭碗较劲儿吗?她又有什么资格去较劲?
    好在闫小可很快发现一种方法,一种可以忘记所有的方法。她只要更加卖力地唱起来跳起来,把笑脸大大地挂在脸上,她便真的觉得自己是快乐的人。她开始学会如何和周围的疯狂融为一体,她和周遭的人一起大唱大叫一起扭动,和周围的人一起喝了又吐,吐完再喝,她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沉沦。只要唱的更大声!只要跳的更高!只要喝的更多!她便可以彻底地忘记自己,忘记所有。
    闫小可不再抗拒客人给她灌酒,有免费的酒水可以畅饮有何不好?她会喝很多的酒,然后在整间屋子里旋转跳跃,和着歌声曼舞。所谓释放自我,当是如此!
    原来生活竟可以如此轻松畅快,难怪会有人买醉,难怪会有人寻欢作乐。曾经是她自己太过钻牛角尖!看!她现在可以笑得多大声,唱得多好听,舞动得多曼妙!闫小可原来可以不是闫小可,她是阿曼,在这里她只是阿曼。
    阿曼活得好轻松好雀跃,即便面对男人的咸猪手,还有他们的亲吻和拥抱,阿曼都不再抗拒。她不停给自己灌酒,然后合着酒精将对男人的所有恶心,一起吐个干净。
    只要有酒喝,只要可以唱起来跳起来,只要能让她彻头彻尾地醉过去,什么都无所谓。
    第12章
    对于闫小可的变化,米娜只冷眼旁观不为所动。她从不后悔那一晚对闫小可所做的事情。即便闫小可还是个小姑娘,即便她还没有长大,米娜也并不心软。一个女孩子总归需要外界的刺激来成长。她既然不长记性,不懂得保护自己,难道要祈求坏人的心慈手软吗?简直是痴人说梦。
    米娜从不做赔本的买卖,她既然帮闫小可找到工作,她便有权收取一定好处。只是强扭的瓜不甜,今后她不会再刻意接近闫小可。不过是□□好,俯拾即是,这世上哪还有什么非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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