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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大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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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尴尬,也很郁闷。
    林启风暗暗告诫着自己,要看清形势,紧跟潮流,认清自己的地位,今天这种傻事不能再做第二次了。
    于是他冲陆诚道:“导演虽然定了,但演员还没请来呢,你帮我去请几个演员吧。”
    陆诚问道:“请谁,您尽管说。”
    “狄龙,周润发,张国荣。”
    陆诚自信一笑:“就这三个吗?放心吧,全包在我身上,电影什么时候开始拍?我去支会一声,保证人准时到片场。”
    林启风道:“还不知道呢,应该近期就开机了,请人的时候客气点,不要摆威风,以后还要继续合作的,伤了和气不好。”
    陆诚点点头:“知道了,都按您说的办。”
    一行人下了楼,驱车驶向饭店。
    许英带着宋雪晴、柳杉杉两人已经到了,见面打声招呼,然后一块进了包厢。
    点了菜要了酒,几人开始边喝边聊。
    陆诚敬了许英一杯:“老弟啊,你说你公司出了事直接跟我说啊,我贷给你点钱,再给你找几个当红的演员,只要拍的不是太烂,随便都能挣钱,用得着大老远把林先生喊过来吗?”
    许英苦笑道:“我也是等人来了才知道的。”
    宋雪晴解释道:“前两天他的状态太吓人了,我怕出事,就自作主张把启风喊来了。”
    陆诚道:“以后别再干这种傻事了,有什么困难跟我讲,多的不敢说,在娱乐圈这块,我还是有几分面子的。”
    许英也干脆,端起杯酒道:“那成,我先谢谢您了。”
    林启风夹口菜,道:“你俩别客套了,都是自己人,以后也都在香港混,要互相多照应,将来说不准是谁帮谁呢。”
    两人同时点了点头。
    陆诚忽然道:“对了林先生,这个送给您。”
    林启风瞥了一眼,就见他从包里掏出一个大哥大,递了过来:“这是便携式移动电话,只要拨出号码就能跟人通话,我想着您刚来香港,没个电话不方便,就给您买了一台。”
    林启风接了过来,入手沉甸甸的,得有一斤多了,黑色的机身像块板砖,笨重又厚实。
    这东西在现在还是个新鲜物件,除了打电话没有别的功能,通话质量也不好,不够清晰也不够稳定,说话常常要喊,待机时间也不长,充满电也只能维持30分钟通话时间。
    缺点不少,但不可否认,这是个划时代的伟大发明。
    世界上第一部商用移动电话83年才诞生,即便在香港,也算是个稀罕的物件,寻常人难以企及。
    林启风乐呵呵的翻看了一下,冲陆诚道:“不错,你有心了。”
    陆诚高兴道:“您喜欢就好,我教您怎么……”
    话没说完就见林启风低着头滴滴滴的按了起来。
    陆诚干笑道:“您会用啊,那我就不多嘴了。”
    李欣眼睛朝林启风手上瞄了再秒,脸上写满好奇。
    在内地想装部电话都不容易,在香港移动电话都有了。
    就这块小黑盒子,连根线都没有,能打电话?
    李欣满眼狐疑。
    “给,你来试试。”
    林启风见她瞅了好几眼,心里跟明镜似的,笑着把大哥大塞给了她。
    李欣也没客气,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起来。
    胡同跟着瞅了几眼,羡慕道:“我也眼馋这东西老久了,只是大陆没信号,买回去也没用,要不然早就买了。”
    林启风笑道:“再忍忍,用不了几年就有了。”
    在他记忆里,大哥大传入内地要到87年了,起步虽然完,但发展很快,昂贵的价格俨然成了身份的象征,引发了一场炫耀似的攀比消费。
    这年头,内地人对私家车还没什么概念,无论你开多好的车,别人也不会羡慕,只当是公车。
    但是大哥大就不一样了,这是身份的象征,也是财富的筹码。
    手拎大哥大,腰间夹着公文包,这是大老板们的标配。
    无论是跟人吃饭、喝茶,还是商业谈判,只要把大哥大往桌子上一摆,立刻会获得一份尊重,紧张刺激的谈判,瞬间就会变得轻松加愉快。
    胡同咂咂嘴:“不忍也没办法啊,谁让没信号呢。”
    李欣看了他一眼,把手里的大哥大递了过去:“给,你也试一下吧。”
    胡同连忙摆手:“不用了嫂子,我就是唠叨几句,你接着玩。”
    俩人客套着,末了还是被李欣塞给了他。
    胡同喜滋滋的拿在手上,按了几下没有反应,顿时皱了眉:“诶,这怎么没动静了?”
    陆诚瞥了一眼,笑呵呵道:“你运气不好,没电了。”
    “哈哈哈……”
    屋里顿时笑作一团。
    胡同一脸的遗憾,笑着自嘲道:“看来我老胡就没这命啊。”
    晚饭在欢乐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
    众人走出包厢,陆诚询问道:“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去酒吧玩会怎么样?”
    林启风看了眼李欣,摇头道:“算了,改天再去吧。”
    李欣插话道:“你去吧,我自己回酒店就行。”
    黄莹莹跟着道:“我陪李姐回去,转了一天玩不动了,老胡你跟林哥一块去吧,别玩太晚注意安全。”
    胡同乐呵呵的应了下来。
    林启风也没再多说。
    送走李欣和黄莹莹,剩下的人一起杀向了酒吧。
    昏暗的灯光、劲爆的舞曲,舞池里肆意扭动着身躯的一群人,尽情享受着美妙的夜晚。
    前世活了大半辈子,林启风进酒吧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刚火起来那会,他和几个同事也曾好奇进去看过,那时的酒吧很不正规,价格没谱儿,看人下菜蝶儿,还净卖假洋酒,跟电影里看到的格调一点都不同,乱哄哄的惹人心烦。
    他和同事算是兴起而至最后失望而归,之后就再没去过了。
    重生回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来酒吧,可能是心态不同了,没有了以往的排斥,很平常的接受了。
    “陆总您来了?还坐老地方吧,包厢还给您留着呢。”
    一行人刚走进酒吧里,一名经理模样的人慌忙迎了过来,冲着陆诚点头哈腰,态度恭敬的不行。
    陆诚冲他点了点头,平淡道:“把最好的酒拿出来,今天我要招待贵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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