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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撸平的鸡皮疙瘩又冒起来了,“我一会儿下去看看,万一下面有什么痕迹呢?”
花崇点头,却道:“下过几场暴雨了,足迹早就被冲刷干净。”
痕检师最怕下雨,海梓耸耸肩,“没事,万一还有其他痕迹呢。”
一楼大厅,柳至秦将曹非叫到一边,“13号,李艾琪提议回南甫市通知梁一军的家人时,你是主动留下来?”
曹飞32岁,在梁一军所在的小组里算是半个负责人,组长三个月前离职,梦乡的一位副总让曹非负责小组事务,但暂时没有给他升职加薪。梦乡这种公司,活跃的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上了30岁,要么转管理岗,要么另谋高就,只有很少一部分还在做普通员工的工作。
和李艾琪等人相比,曹非看上去沉稳得多,但面对警察,仍是有些紧张,一直不敢看柳至秦,说话时老是盯着地面。
“我觉得大家一窝蜂走了也不行,如果梁一军回来了,没个照应怎么办?”曹非说:“而且我们一共两辆车,全都开回去,到时候梁一军连车都没有。”
柳至秦和花崇有个很大的区别,他没有花崇那么强大的共情能力,在某些时候显得格外冷漠。他问:“两辆车都开回去,你被独自留下,当时梁一军生死未卜,这片山里说不定藏着一个杀人凶手,你就不害怕?”
“我……”曹非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我只是做一个假设。”柳至秦的语气和神情都透着冷淡。在看南甫警方提供的笔录时,他就注意到了曹非。
当时已经有人提出,梁一军是不是被绑架了、梁一军会不会已经死了。在这种情况下,普通人的正常反应都是赶紧离开、报警,由警方来处理。
而曹非居然主动提出留下来等梁一军。李艾琪说一个人不安全,要不再留两位男士,曹非也拒绝了,让他们赶紧回南甫市通知梁一军的家人。
通知家人需要多少人?他为什么非要拒绝别人同他一起留下来?
他不害怕?
还是说,他需要独自留下来,做某些不能被同事看到的事?
柳至秦说:“你的目的,不是等梁一军,是支开同事?”
曹非大惊,瞳孔急缩,“我没有!梁一军不是我杀的!”
“我说他是你杀的了吗?”柳至秦抱臂,“我只是很想知道,你到底为什么选择留下来。”
曹非急促地呼吸,顶着满头冷汗,瞪视柳至秦,很快又再次将视线别开。
“你现在不说也没关系,我还会来找你。”柳至秦语气略变,“李艾琪他们离开后,你一直待在别墅里?”
曹非眼神有些飘,“我哪都没去,其实我也有点后悔。”
柳至秦问:“后悔什么?”
“我应该跟大家一起回去。”曹非说:“当时人多,我又是组里的负责人,觉得自己该为大家着想,但真正只剩我一个人时,我心里还是很虚。我熬到半夜,听见直升机的声音,还以为是警察来了,结果来的是梁家的搜查队。”
柳至秦没说话,视线牢牢罩住曹非。
曹非着急道:“我发誓没有撒谎,你们可以去打听一下,我和梁一军无冤无仇,平时关系还不错,我怎么可能去杀他?我哪里有胆子杀人?”
不久,花崇和海梓从楼上下来。花崇走到柳至秦身边,曹非正在擦汗。花崇看了看曹非,对柳至秦道:“现在去现场,还是一会儿再去?”
柳至秦说:“现在去吧。山里天气变得快,趁现在天气好。”
曹非似乎松了口气。
从别墅到梁一军尸体被掩埋的地方,没有车能开的路。花崇经过停车处时,忽然道:“等一下,我去拿件衣服。”
柳至秦诧异,“你冷?”
“我不冷。”花崇没上车,躬着身子摸索,一小截后腰露了出来。
柳至秦看着就想到昨天晚上在宿舍的一幕。
花崇人前人后两个样,现在声音干净正直,昨晚却哼哼唧唧的,故意勾引人。
花崇将外套拿出来,抖两下,“猴儿冷,借他穿穿。”
猴儿是柳至秦给裴情和海梓取的绰号,现在整个刑侦一组都这么叫他俩,许小周还细分了一下,裴情是高猴儿,海梓是矮猴儿。花崇被带得也开始叫猴儿,但一般不当着猴儿的面叫。
柳至秦一听,微微挑起眉。
花崇正要叫海梓过来拿衣服,柳至秦忽然说:“裴情的外套也在车上,给海梓穿裴情的。”
花崇没柳至秦那么多心思,但转念一想,也明白柳至秦为什么这么说了。
这个弟弟,占有欲强得像个变态。
最后海梓拿到了裴情的外套,皱眉道:“这不是裴猴儿的吗?”
花崇当即无语,猴儿为什么要嫌弃另一只猴儿?
第68章 鬼胎(06)
前往现场的路上,有一段不好落脚的陡坡,花崇走在前面,踩实之后下意识转过身,向柳至秦伸出手。
从柳至秦的角度看去,树叶间漏下来的光给花崇圈了一道金线,瞳孔是深邃的琥珀色,中心却有一点金芒,像藏在宇宙深处的金子。毫无疑问,花崇的眼睛很漂亮,眼尾下垂的程度恰到好处,正好落在他的心尖上,再多一分就显得冷漠。此时花崇站的地方较矮,看他时不得不抬起头,睫毛闪一下,将眼里属于刑警的冷静正直都剪碎了,汪成一滩只有他能看出的潮意。
花崇一眨眼,潮意就消失了。
“来啊。”花崇手指卷了卷,语气有几分催促的意思。
柳至秦心中不免好笑。花崇这是队长当习惯了,下意识就认为他这个技侦队员在下这种坡时需要帮忙。花崇满脑子线索,脑细胞大约都用在了梳理案情上,以至于忘记他成为信息战专家之前是干嘛的。军校的尖子生不比精英特警差,精英特警能靠着一把侦查兵匕首、一根攀登绳在悬崖绝壁上自由上下,他自然也可以。
但花崇好心牵他的手,他便从善如流,让花崇牵好了。
手一递过去,就被花崇牢牢握住。两人指腹和手掌上都有薄茧,花崇是枪茧,柳至秦的枪茧痕迹不重,但常年敲击键盘,指腹比普通人硬。花崇力气大,牵得重,茧相互磨蹭,扯起一阵轻微的痒。所谓十指连心,柳至秦觉得自己心脏也被挠了一下。
花崇侧着身子,认真探路,时不时往后转,看柳至秦一眼,叮嘱注意脚下。柳至秦就顺着他说:“嗯。”
其实刚牵住柳至秦没多久,花崇就意识到自己这纯属多此一举。他能下的坡,柳至秦不能下吗?说不定柳至秦跑得比他还快。但牵都牵了,放开没必要,不如牵得再牢一点。
柳至秦隐隐觉得花崇力气越来越大,下意识抽了下手。花崇又转过来,“怎么?”
柳至秦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