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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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睛半闭,佯装假寐,从一条缝里看池念专注地吃葡萄。
    可能因为学美术,池念的手指不算十分细腻,修长而骨节分明,灵活地拧下葡萄扒掉顶端的皮,整个塞进嘴里,偶尔也不扒皮直接吃。他右手拿笔的那几根手指可能磨出了茧,如果握上去,也能感觉是和女生完全不同的温度与质感。
    男人的手会像一段柔韧的树,又带了火的温度,不软,也很少会有护肤品萦绕不去的香气。奚山爱观察别人的手,他眯着眼看,一时有点儿出神。
    视野里,一颗葡萄凑到了眼睛底下,皮剥了一半,底部被他凝视的那几根手指托着。奚山像偷窥到中途突然被抓了正着,一哆嗦,正是僵硬,听见池念轻快的声音:“好甜啊,给你吃一个。”
    “啊?”奚山睁开眼,装作睡意朦胧,嘟囔着撇清,“差点睡着。”
    池念执着地伸着手,头却别过去不看他:“快点吃,这么举着我手酸了。”
    说完又吐出一块葡萄皮。
    巨峰葡萄被剥开的果肉晶莹剔透地凑在自己眼前,扑鼻的清香令人分泌唾液,奚山手伸到一半,改了主意。
    他往前倾,低着头飞快从池念指尖叼走了那颗葡萄,然后手十分自然地按了一下池念的腕骨,敲了敲,示意他缩回去。
    “果汁弄我一手。”池念抱怨,好像没意识到他刚才是用嘴拿的。
    奚山“唔”了声不发表意见,葡萄果肉在唇齿间咬破,饱满的汁液酸酸甜甜地淌进了心里。分明是冷的,他却莫名心跳加快了会儿。
    第二颗剥到中间的葡萄很快又来了,奚山这次没再直接去含,用手接过。
    池念的手指变了个形状改成摊开,他疑惑地鼻子里哼了声:“嗯?”
    “什么?”奚山嘴里还抵着葡萄皮,说话像咬了舌头。
    池念带着笑:“干吗啊,你吃葡萄不吐皮?”
    竟是要他直接吐在自己手里。
    奚山被他不知道故意还是顺便的意图震惊,怎么想他们现在相处的都太奇怪,不像普通朋友。他已经很久不知道什么才叫“普通”朋友了,以为池念对谁都这样,但到底没好意思直接这么做。
    拍了下池念的手掌,奚山说:“不嫌恶心啊?”
    然后他挺直腰,往前挪两步拿了张纸巾吐葡萄皮,和池念并排坐在一起。池念恹恹地低头,不给他剥葡萄皮了,奚山摸不准对方怎么突然转性,好在他有手有脚的——虽然脚目前不太灵活——干脆投桃报李,给池念剥。
    第一颗递过去,先受到莫大的挫败。
    池念满脸嫌弃地斜着眼看他:“我不吃你剥的,坑坑洼洼。”
    奚山:“……”
    奚山:“这几天没打过你,皮痒了是吧?”
    “胡说!你老捏我脸……”池念挥着手控诉。
    这时门铃响起,他像装了弹簧似的跳起来开开心心地去开门,把一大袋麦当劳外卖取了。
    甚至因为吃到垃圾食品非常快乐地哼了两句歌,旋律熟悉,奚山分辨了一下,似乎是陈洁仪的《风景》。他有段时间很爱听,对这首同曲调更广为流传的国语版倒不予置评,这时发现池念那几句不标准的粤语发音是自己喜欢的歌——
    “游遍于天下的美景,是你的温柔如记认”。
    “是你来,让我眼睛可以为爱高兴”。
    阴差阳错契合了他此时的心情,尽管不是完全贴切。
    夜晚家里有人,对他而言太久不曾有过了。
    奚山和池念分了麦当劳,中途由于他谨遵医嘱可乐只喝了一点,剩的都被池念倒进了自己的杯子——丝毫没有第一次做客的谨小慎微。
    他们完全不在意吃的喝的被混合,对彼此也没有任何洁癖。
    雪碧被油炸食品的香味吸引,前来乖巧讨嘴。它完全忘了自己一个小时前对池念无比凶恶的模样,发现眼前这位面生小哥似乎比亲爹更好说话,极尽撒娇之能事,最后不要面子地蹭着池念的拖鞋打滚,终于换来了一点鸡翅肉。
    池念逗它开心,余光看见阳台的猫爬架,问:“奚哥,可乐不住在你家吗?”
    “本来晚上去接的,不过晚上店里要九、十点才关门,偶尔时间对不上就住店里。现在它是吉祥物,要给店里创收。”奚山开玩笑,把雪碧抱进怀里揉揉它颈间软和的白毛。
    “那你还养狗?很喜欢小动物吗?”
    “嗯……算是吧,雪碧是……今年七月带可乐去打疫苗的时候,宠物医院刚刚救助了它。这条腿有点问题,但不算严重,可能被遗弃了。想说养条小狗,平时还能有个伴儿,就和宠物医院商量能不能领养。”
    池念吃汉堡时腮帮子鼓鼓的还要发表意见:“啊,最讨厌随便遗弃小狗的人了!”
    奚山笑了:“不过从青海回来才去领,现在算起来到家就一个月多点……嗯,算给自己的生日礼物,我一直想养小狗。”
    “所以它还是叫‘吸雪碧’啊。”
    奚山握住雪碧的前爪拍了把池念的胳膊:“这个哥哥坏得很,乱给我们起外号。”
    “喂,怎么还占我便宜?!”
    “你今天反应很快嘛。”
    “奚哥——过分!”
    奚山摸着狗爪,又拍了池念一下。
    没有说出口的故事还有很多,想养小狗的“一直”的起点也是从某个雨天开始的。随时害怕消失,又不肯和人建立亲密的联系,才希望拥有一只会动的温暖的小狗陪伴在身边,可以随时随地拉自己一把。
    但那时奚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直到现在状态好转,又刚巧遇到左前腿残疾的雪碧。他只犹豫了三秒钟,就下决心带它回家。
    雪碧到家的第一天,奚山发现,他从23岁到现在所做的一切——纹身,跪下来求白小宛离婚,选择创业,不肯去思贤追悼会和祝以明吵架,每年自驾一次青海——都只有一个原因。
    想保护自己,想活着。
    从某种程度而言,祝以明没说错,他的确非常自私。
    不觉夜色已深,池念看一眼时间:“都要十点钟了!”
    奚山诧异地抬起头,突然意识到池念还会“走”——池念不是住在这里的人当然到了时间就离开,让他待了这么久已经破例了。
    但他居然有点舍不得,询问对方“有没有地方住”“钱够不够付房租”的心情去而复返。奚山当那些都是冲动,第二次再被类似情绪包裹,他不得不认真地审视自己,是否真的无意识地想留住池念。
    “房子条件怎么样?”
    “住得有够偏的。”
    “钱够不够?”
    潜台词都是:要不,你过来跟我住吧,我也是一个人。
    心乱如麻,奚山的目光随他而动。
    池念利索地收拾了垃圾桶,拎着一袋子包装纸走到玄关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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