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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下去。
    暑假已经开始,盛朗并不急着出国,便和林知夏一道去打工。
    林知夏继续做他的麦咖啡小哥,盛朗也去了同一家店,做了一名打杂小哥,偶尔在高峰期帮着送外卖。
    麦当劳的制服大概是盛朗穿过的最难看的衣服了,可林知夏依旧觉得他穿着腰是腰,腿是腿的,怎么都好看。
    女店员和女顾客们也都很赞同林知夏的看法。自打盛朗来了后,这家店的年轻女客数量与日俱增。
    盛朗做事一向勤快,而且不挑活。店里不忙的时候,他便拖地打扫卫生。林知夏便靠着吧台,静静地看着盛朗。
    从结实的胳膊,到雄浑的后背,再到劲瘦的蜂腰,一路往下……
    自己大概也是有什么毛病。林知夏对自己说。
    他这双眼睛好像自带了什么美颜特效,看别人都很正常,唯独看盛朗,觉得他处处都好看得不得了,像是大师的雕塑变成了活人。
    盛朗忽然起身,对林知夏说:“小夏,我想起男厕所好像没有纸了。”
    “啊。”林知夏回过神,“那我去换一下。”
    林知夏从库房里抱着一大卷卫生纸走进了男厕,放进了抽纸箱里。一转过身,发现盛朗就站在身后门边。
    盛朗的眼睛里,有一种狼将猎物堵在了死角的神色。
    林知夏暗道不妙,还来不及应对,就被盛朗一把推进了隔间里。
    盛朗高大的身躯随即挤了进来,反手关上了门。
    “你发什么疯?”林知夏惊愕,“这里随时都有人来……”
    盛朗把人摁在了墙上,犬齿叼住了林知夏的耳垂。
    “只准你色迷迷地看哥,不准哥找你讨点观赏费呀?”
    林知夏的话顿时全堵在了嗓子眼,拿不准说不说的时候,唇又被恋人狠狠地咬住了。
    盛朗开了荤后,这事上也和过去不同,总有一股没吃饱的饿劲儿。逮着林知夏就是一番啃,要狠狠地解一下馋似的。
    在力气上林知夏从来都不是盛朗的对手,更别说自己也不争气,一被啃就手软脚软,脑子晕乎乎。
    不知不觉中,双手已搂住了盛朗的脖子。林知夏回吻了过去。
    盛朗手臂用力一收,将恋人清瘦的身躯揉进怀里。
    突然有人推门走进了卫生间,手机里正大声播放着电视剧。
    相拥在一起的两人僵住。盛朗飞快地将门锁放下。
    那男人走进了隔壁的蹲位,一边看着电视剧,一边开闸放水。
    林知夏拽着盛朗的衣襟,大气不敢出。可就这个时候,盛朗又低下了头,唇寻了过来。
    林知夏用力推他,奈何盛朗坚实的身躯岿然不动,而且还越来越放肆。
    “!”林知夏猛地挺直了腰,差点咬破盛朗的舌头。
    盛朗的唇滑到了林知夏的耳边:“别动……”
    (……)
    林知夏仔细地照了照镜子,确定汗湿的发梢已经干了,脸颊也已恢复了正常,才推门从卫生间里走了出去。
    店长正在门外洗着手,见到林知夏出来了,很关切地问了一声:“小林,还好吧?还是很不舒服?”
    林知夏的后颈寒毛唰地竖了起来。
    店长说:“盛朗说你有些便秘,在卫生间里耽搁了。年纪轻轻的小孩,怎么搞出这种毛病?平时还是要多吃点蔬菜水果……”
    林知夏唯唯诺诺地应着,匆匆洗了个手,狼狈逃走了。
    一日结束,两人换下了制服。盛朗踩着单车,搭着林知夏回家。
    金紫交织的黄昏,倦鸟归林,家家户户的窗里都飘出饭菜香。
    他们俩都没有说话,可心里都想着同一件事。
    这是他们各奔前途前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在秋天来临之前,这五十个日夜,将会成为他们一生铭记的回忆。
    每日下班后,盛朗都会踩着单车把林知夏送到他家楼下。
    两人在无人的楼梯口里偷偷吻别,然后各自回家。
    再眷恋和盛朗耳鬓厮磨的愉悦,林知夏也并不是一直都住在盛朗家。
    林知夏每天都会做好晚饭,然后接林安文下班。饭后,林知夏一边做家务,一边陪父亲聊天。
    自己即将起航去遥远的城市念大学。这不同于往常住校,林知夏一走就是好几个月。一想到父亲将独自生活,林知夏就很放不下心。
    林安文安慰儿子:“我平时都在店里,回家也不过吃个饭,睡个觉罢了。刘姐和邻居都很照应我。我一点都不孤单。”
    林知夏和盛朗商量了过后,决定把二狼拿给林安文来养。没条件给父亲弄一只导盲犬,但愿二狼能给他足够的陪伴。
    二狼这狗也不负众望,经过训练,很快就能配合林安文了。不过几日,二狼就记住了家和按摩店之间往返的路,还会了给林安文叼鞋子,拿手杖。
    有了二狼,林安文的生活也比过去方便了许多。
    牵着二狼,林安文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在永安里四处转悠而不担心迷路。
    这样一来,林安文去附近的一个市政文化广场也比过去容易许多。只要一有空,他就溜着二狼,去那里听人下棋拉二胡,和人聊天。
    至于林知夏,他在盛朗家留宿的夜晚,总意味着一场持续半夜的狂欢。
    作者有话要说:
    文进入收尾的最后几万字,又因为要出差存稿不够。
    所以我先写完结,然后再在写番外的时候,把某些的部分补上。
    歌曲:Nickelback的《Far away》,很好听
    第65章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有是热恋许久终于能亲热的情侣,只要共处一室,空气都能被点燃。
    更别说盛朗本就是个热情如火的人,哪怕林知夏是块冰, 都能被他焐成一锅滚水。
    外婆腿脚不好, 从不上楼。于是这个天台的小阁楼成了两人的秘密圣地。
    日头一日比一日炽热, 天台的地板被晒得能煎鸡蛋。阁楼里那台二手空调重新加过氟利昂, 制冷效果显著。
    可两个少年总是热汗淋漓。
    林知夏有时都弄不清他和盛朗,谁更渴求对方一些。
    看起来明明是盛朗更加积极主动, 贪婪地、不知疲倦地索取。可是林知夏的纵容里也总带着欣喜的迎合, 和含蓄的鼓励。
    盛朗说的没错, 这种事一旦磨合好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极致的快乐。
    林知夏被那一股妙不可言的滋味征服。食髓知味,欲罢而不能。
    两人的胸膛里都有一团浇不灭的火, 一个眼神, 一点点接触,就能引发一阵强烈的激荡。
    很多时候, 睡到半夜翻了个身,盛朗就会迷迷糊糊地抱了过来, 又做一次。
    没有什么,比和最爱的人一起做最快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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