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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最大的一个城中村。
    改革开放前,这里是丰市的中心老城区,数十万老居民蜗居在此。
    改革的春风并未能刮进这片城区,它被遗留了下来,成了丰市的一块胎记,带着母胎中的记忆,不雅观,却又消不去。
    永乐社区位于旧城区的西南角,和新城隔江相望。贫富不相同,却共饮一江水。
    丰市搞开发的时候,也有开发商想拆迁永乐,却硬生生被居民大张的狮子口给吓缩了回去。
    小市民的眼光放不长远,但是开发商不会放着对岸大片的空地当没看见。
    对岸的高楼一栋栋立起来,玻璃外墙折射着粼粼波光,永乐小区里的旧楼陈砖则在时代的新风里苟延残喘。
    违章搭建的棚户拆了又修,修了又拆。居民们拿出先辈打游击战的革命精神,同城市规划部门和消防部门做着坚贞不屈的抗争。
    随着丰市的房价节节攀升,永乐小区更拆不起,像个没有媒人肯上门的老姑娘,就此尴尬地被晾了下来。
    地势杂乱,设施陈旧,治安也不大好,却又位于旧城区的核心地带。永乐小区成了底层务工人员进城定居的首选。
    这年初夏,林安文带着他十二岁的儿子林知夏,搬进了永安社区。
    林安文是个盲人按摩师,之前在一家社区按摩店里工作,是个有口皆碑的老师傅。
    林知夏的亲妈在他记事前就死了,那时候林安文还没瞎,是厂里的技工。
    林安文生得清秀,又有一份吃饭的手艺活儿,再讨个老婆并不难。可他因为担心后妈对儿子不好,一直没再婚。
    林知夏六岁的时候,林安文在厂里出了事故,被化学药剂弄瞎了一双眼。
    技工的活儿当然没法再做。好在林安文手巧,改行做盲人按摩师,倒也能糊口。
    林知夏早慧。底层小老百姓,也不讲究什么启蒙教育,还是小学老师发现这孩子脑子特别好,教什么一遍就能记住。
    靠着这个本事,林知夏从小学四年级起,就过上了跨学区念书的奖学金生的日子。
    小升初的时候,丰市里好几所排名不错的中学都向林知夏递出了橄榄枝。
    人穷志短。林知夏挑学校,只看哪家给的奖学金最多。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读书人卖学问也是一门生意,当然是价高者得。
    九中在全市中学排名第五,并不太拔尖,但是出手阔绰。
    林知夏一看奖学金包了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能补贴老爸,当即就同意了。
    为了儿子的学业,林安文跟着搬到了丰市城区里。在熟人的介绍下,他在永乐社区里找到了一份按摩师的活儿,以低廉的价格租了一间房。
    那是一个老厂房宿舍。八十年代修的预制板房,四层高,是小区里难得的高楼大厦了。
    林家父子就住顶楼南侧,一室一厅,二十来平方米。屋顶漏下来的水把墙壁浸出片片斑驳的霉斑,林安文眼不见心不烦。
    六月初夏的暴雨带走了持续多日的低气压,湿润的风穿过纱窗门,贯穿小小的陋室。
    旧风扇转起来沙沙响,林知夏一手按着卷子,一手在草稿本上飞快演算着。林安文则在厨房里摸索着做饭。
    等饭菜好了,父子俩坐在全屋最通风的门口,围着一张折叠小木桌吃饭。
    对门的纱窗门吱呀一声推开,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走了过来。
    “林叔,小夏,我家煮了海带绿豆汤,奶奶让我给你们端些过来。”
    林安文急忙放下筷子,招呼林知夏去开门。
    小姑娘和林知夏同龄,生得圆头圆脑圆眼睛,嘴角两个圆酒窝。连名字都很圆,叫孙明珠。
    孙明珠的父母都在对岸的新城区里打工,她跟着奶奶住在永安的老房子里。
    社区里搬来一个俊秀的小帅哥,社区里的孩子们都在偷偷议论。也就孙明珠近水楼台,最先和林家父子搭上了话,自来熟地把小帅哥划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里。
    “小夏来了,我们北区也终于有个能打的学霸了。”孙明珠说话又脆又快,就像竹筒倒豆子。
    “去年南区有个女生考上了三中,被当成凤凰蛋似的捧着。南区那群人可嘚瑟了,成天嘲笑我们北区是草鸡窝。呵,三中算什么,还不是被九中吊着打?小夏,回头要是南区那群人找你麻烦,你只管回来和我说。有我孙明珠在,你在北区可以横着走!”
    小姑娘比林知夏还矮半个头,却是一副江湖老大姐的派头。
    “南区?北区?”林知夏早上在按摩店里,也听老板娘他们提起过。
    “咱们这边是北区,金河以南就是南区。”晚饭后,孙明珠带着林知夏出门熟悉环境。
    永安社区沿江而建,地形狭长,被一条支流拦腰分成两半,地图上看着像一颗胖嘟嘟的花生。
    北区聚居着各种小生意人和打工仔,社区医院和学校也都在这一代,治安相对好许多。
    “南区才是真正的野鸡窝,满街都是挑着红灯笼的店。”孙明珠对林知夏挤眉弄眼,“我奶奶从不让我天黑后去南区玩。我们北区的小孩和南区的也玩不到一起,两边的男孩子还经常打架。你不打架吧?”
    孙明珠打量着林知夏细白的皮肤和纤瘦的身躯,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林知夏的大眼睛懒洋洋地眨了一下,说:“我会用弹弓。”
    小孩子才用弹弓呢。
    孙明珠有点不屑,不过漂亮的小帅哥本来就用不着去打架。
    林知夏正是男女莫辩的年纪,小巧的尖下巴,鼻尖微翘,嘴唇红润,一双黑漆漆的猫儿眼。身子抽条让他特别瘦,于是显得脖子纤细而修长。
    书读得好的孩子,气质总是有些特别。林知夏并不清高,但是神情里有一分漫不经心,勾得人总想能被他多看两眼。
    孙明珠带着林知夏走街串巷,像穿着新裙子游街,收获了一路的关注和羡慕。小姑娘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明珠,这是你同学吗?长得好俊秀哟。”
    “这是我新邻居,叫林知夏。人家在九中读书呢!”
    “哟,好学生!”
    “宫廷蛋糕店”的老板娘把坏了卖相的奶油蛋糕塞给两个孩子。
    林知夏啃了一口蛋糕,舌尖在唇上舔了舔,愉快地眯起了眼睛,看着更像一只猫了。
    “林知夏,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孙明珠问。
    林知夏说:“我是六月入夏的时候生的。我妈生我的时候,窗外树上有鸟叫个不停,像是给她报喜。后来她翻诗词书给我起名字,看到了一句‘残莺知夏浅,社雨报年登’,就给我起名叫知夏了。”
    “真好听。”孙明珠羡慕,“你爸妈都有文化。我妈连电视上的新闻标题都认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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