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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是你活该(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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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幼不幼稚?居然学人家上网秀恩爱!”夏小天看那年这副模样,觉得有点可爱,忍不住刮了刮他的鼻子。
    那年有些无奈,却没有羞赧,清润的嗓音依旧动听:
    “刚好策划部那边说,既然我已经有了微博,还是有些影响力的人物,让我不定期发点什么为那氏做宣传。”
    夏小天失笑:“所以,你就只想到发这个?”
    不是应该发些那氏的动态或者心灵鸡汤之类的吗?
    “嗯,情之所至。”那年的语调拿捏得正好,声音如磁石,情话张口就来,引得夏小天的心又狂跳一番。
    “贫嘴。”
    现在的她,已经全然没有了生气或者愤怒。
    她好像一只被那年牢牢操控的木偶,他想让她不生气,她便真的循着他的引导,消除了内心的郁闷。
    “夏夏,帮我个忙。”那年突然将头顶在她的额上,蹭了蹭,惹来她一阵轻笑:
    “帮你什么忙?”
    那大神最近人设多变,这会儿又好像在撒娇了。
    “帮我发条微博,证明我没有自说自话。”
    夏小天现在可没有被男色所迷惑,神志清醒:“我发什么?说照片里的真是我的杰作?”
    这要怎么发?说:【对!就是我!!!】?
    “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也可以我帮你编辑。”那年依旧顶着她的额头,却没再蹭她的鼻子。
    “我真是谢谢你了!”
    夏小天翻白眼,那还不是用她的微博?
    鬼知道是他编辑的!
    再说,他编辑完,指不定说什么呢!
    “我还是自己发吧!”
    既然牵扯到那氏,发条微博而已,也没什么。
    十分钟后,夏小天才磨磨蹭蹭地转发了那年这条微博,并且配了两个字:
    【活该。】
    *
    聪明的二休:【卧槽卧槽!秀恩爱!秀恩爱!看到了吗?变相秀恩爱!】
    这是夏小天转发完那年微博后的第一条回复,夏小天坐在那里等那年处理完公事,闲着无聊,回复了他:
    【别误会,‘活该’的意思就真的只是单纯的活该而已。】
    谁知,她不回复还好,这一回复,整个微博下面瞬时更加沸腾:
    聪明的二休:【卧槽!高冷女神回复我了!快看!快看!】
    0202小可爱:【我的妈!他们有钱人谈恋爱都这么甜吗他们有钱人?】
    狄雨秋本狄:【这是在搞颜色吧?是吧?那难道不是草莓吗?】
    篝火火:【前面草莓那个站住!算我一个!】
    ……
    微博走向越来越偏,最后微博热搜的第一、二、三名成功变成:
    no.1:【那年夏小天未婚同居晒歧义图】
    no.2:【夏小天证实那年没有出轨】
    no.3:【那年喉结草莓疑似出轨】
    ……
    最后,刷了半天微博的夏小天将手机扔到沙发上,没好气地剜一眼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走的那年:
    “以后你发微博要经过我同意!”
    她才好不容易消停了几天,因为那大神一个微博,又要不平静了!
    那年走到她身边蹲下,指了指自己的下巴上被她咬完牙印消掉之后留下的红痕,说:
    “下次一定经过你,这次,你说晚了。”
    夏小天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急切地拿起被扔在一边的手机,刷新,只见他在一分钟前发了新的微博:
    【由于热搜出轨引发的血案】
    配图是,他的下巴……
    *
    程露办公室。
    敲着二郎腿的程露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这个经纪人已经有五分钟,反观这个人,神情没有一丝慌乱,不卑不亢。
    终于,在第六分钟的时候,程露放下二郎腿,说:“坐。”
    这个经纪人,是她和夏小天她们第一次去乔大大那里探班的时候遇见的那位。
    当时程露觉得他机灵又可疑,顺嘴提了让他来当夜总会经理的事,时隔n久,她都快忘了这事儿了,结果今天晚上他自己找来了。
    经纪人点头道谢,坐在沙发上,见程露已经有了要谈的意思,说:
    “程总,上次您说过我可以过来找您谋个职位,相信您不会食言吧?”
    经纪人刚刚介绍过自己,他叫罗堇,程露对这个名字也有印象,上次扫过他的名片一眼。
    “罗堇,我很好奇,你好好的经纪人不做,居然真的愿意来夜店当经理?”
    程露当然不可能相信这个人,也不掩饰,直接问。
    罗堇举止彬彬有礼,似乎早有准备,没有任何思考便答:“我手下的艺人都不火,我总要生活,希望程总能给个好待遇。”
    “待遇没有问题,只是,如果让我发现你有什么别的企图,到时候,这整个b市,就是你的火葬场!”
    二十五岁的程露即便经历再多,也没有三十岁人的沉淀,她知道自己的短处,从来都是将其利用起来。
    比如此刻,跟罗堇绕弯子不是她的作风,她就是要告诉他,她不信任他,让他老实点儿别露出马脚。
    罗堇略怔一下,似乎没有想到程露会是这么直来直去的作风,“是,明白。”
    他低下头,看不清眼底的神色。
    “行,今天上班,年薪按你当经纪人的两倍支付。”
    没二话,程露直接摆手。
    还是那句:这种人,放在眼皮底下看着,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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