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疑点再增
考虑到李建齐本人的积极要求,再确认过他手里的诸般工作确实基本已经落实了。种纬便答应了他的请求,将这桩案子的卷宗交给了他,让他连夜研究一下。当然,种纬也没忘了嘱咐他,注意做好案件的保密工作。
第二天一早,种纬带人赶往交管局,准备面见女死者的家属。至另两名死于大排档的死者,专案组认为他们是受了池鱼之殃,所以倒是不用专门的解剖尸检工作。
等种纬一行人到了交管局,找到负责处理此案的交警才知道,原来死者家属一早就把梁新华的手下给接到了。此时他们已经将死者家属安排住进了一家四星期的宾馆里面,已经开始私下商谈赔偿和尸体火化事宜了。
失策了!听到这个消息后种纬扼腕暗叹,早知道交管局里有梁新华的关系,专案组就应该抢在梁新华等人之前控制死者家属一行。
不过再想想,种纬又放弃了自己的这个假设。通知死者家属的事情是交管局做的,自己那个时候还没接手案子,自然知道这件事的时间就比较晚了。而梁新华他们介入得比自己和早多了,自己如果早早的插手进去的话,反而会引起他们的注意,那样双方的矛盾就直接摆到了桌面上,这起案子就更不好办了。
想到这里,种纬留下几个人在交管局等消息,然后带着剩下的人赶往市局法医办公室。
来到法医办公室和欧阳法医见面,种纬把基本案情向欧阳法医交待了一番。欧阳法医随即带两个助手收拾好了尸体解剖所需要的工具,随时准备出发。同时,种纬让人从市局宣传科借了一台便携式录像机,准备好应付接下来的工作。
上午大约十点左右,留守在交管局的人传来消息,死者家属已经和梁新华的人谈妥了赔偿事宜,且基本达成了一致,现正在前往交管局事故科的途中。估计等他们一到交管局,就会签下一系列的法律文书,这桩蹊跷的交通肇事案就要盖棺论定了。
按预定方案办,看看能不能从死者家属中找人签字,我们现在就去火葬场。种纬对留守交管局的命令道,然后便通知欧阳法医一行直接赶往火葬场。
女死者的尸体在事故发生后先由法医鉴定中心的法医进行了初检,确认了死因。死于交通事故的结论是没问题的,然后死者的尸体就被安置在了天海市火葬场的殡仪馆。现在种纬他们赶过去,就是准备在殡仪馆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一轮解剖的。
其实大家都清楚,死者的尸体里面未必有他们想要找到的线索,但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死者的尸体一旦火化,所有证据都将随着火焰付之一炬失。那么如果死者的死有什么冤情隐情的话,她的真正死因就将永远难见天日。这就是刑侦工作的难处,哪怕只有一线希望,办案人员也要尽力去做。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种纬他们到达了殡仪馆,并且见到了那具女尸。尸体的头面部伤情最重,整个头骨都有些变形了。相信死者家属来看尸体的时候,也是不会直接这么见的,应该会给死者整整容的。那么给死者整容的这个时间,就是种纬他们有可能取得死者亲属合法手续的时间。
有合法手续和没有合法手续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将来哪怕到了法庭上,警方的办案程序也会受到检察院和被告方代理人的置疑,那样警方的证据就会减色不少,搞不好证据再不被法庭采信,麻烦就大了。当然,种纬他们也做好了准备,万一真的没办法取得死者家属的同意,他们就只能搞个狸猫换太子的手段了。只不过那是最后的手段,不得已的时候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