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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九十四章 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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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勇士早就习惯了杨小天的大话,当下都沉默着,互相对望一眼,眼神十分明确,他们对杨小天已经起了杀心。
    在他们眼中,杨小田现在已经形容是一个死人了。同死人,自然是没什么好讲的。
    但是紧接着,令他们惊讶的一幕发生了。
    那就是杨小天只用了区区一只右手,便轻轻松松的举起了那双手剑,跟小孩子拿起一根筷子没有任何区别,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负担。
    他们这下便知道了,杨小天也不是一味的说空话大话,这个人还是有点本事的。
    这把双手剑,传说之中是用陨铁锻造而成,十分沉重,既便是他们,想要拿起来也并不容易,杨小天能够轻轻松松拿起来,别的不说,这份力量确实不容小觑。
    虽然说单纯的力量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是至少说明杨晓婷不是一个普通人。
    可惜杨小天如此狂妄,一个人要对正他们十二个人,他们觉得杨小天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胜算的。
    哪怕杨小天的本领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强大,也做不到同时击溃他们十二个人。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道理,任何人都不可能违背这样的道理。
    总之,杨小天是必败无疑,必死无疑。而这一切,也是他自作孽不可活的缘故。
    “马战还是步战?”杨小天问道。
    哲别道:“我们是草原之名,当然是骑在马背上作战了。”
    “那么随便给我一匹马吧,我就站在这里,你们向我发动冲锋,我会用我的力量告诉你们,你们真的是一群垃圾。”杨小天狂傲道。
    哲别虽然冷着一张脸,但还是对自己的手下说道:“把我备用的红枣马牵出来给他,我不占他任何便宜,这是我的器量。”
    片刻后,在众人的围观之中,杨小天骑上了红枣马,手持双手剑,迎战狂风氏族最强大的十二名勇士。
    这是一次非常悬殊的决斗。
    几乎没有人看好杨小天。
    虽然杨小天的身上,有很多神奇的地方。也许杨小天这个人真被长生天所眷顾,但是长生天毕竟远在天上,无法管理世俗的一切细节。
    杨小天这样一个孱弱的少年,又如何能够战胜这十二名如狼似虎的勇士呢?
    他们看到的只是杨小天的勇气,或者说无知者无畏,并没有看到杨小天的力量。
    因此对杨小天不抱有什么希望,也很正常。
    以哲别为首,十二名狂风氏族的勇士,早已经将杨小天团团包围,杨小天的前后左右四面八方,都被一个个勇士虎视眈眈。
    他们占据了最有利的方位,距离杨小天不过百米的距离,只需要骏马的一个冲锋,就能来到杨小天的面前。
    在他们看来,只要他们一起冲锋,一起上阵,瞬间就能将这个狂妄的少年撕成碎片。
    此时,烈日炎炎。
    所有人的身影都被烈日所拉长。
    太阳下,所有草原之民的脸上,都出现了汗珠,他们紧张的看着这一场决斗,虽然他们早已经预知到结果,但是总是会期待奇迹的发生。
    “开始!”书记官此时充当了裁判的角色,大喝一声。
    马蹄声踏碎了周围的寂静,卷起了一阵的喧嚣。
    地面如雷鸣一般的颤动,十二匹骏马和他们的主人,手持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向杨小天发动的最猛烈的冲锋。
    从杨小天的前后左右,四面八方,向杨小天扑来。
    杨小天遭遇了没有死角的围攻,他如同是掉进陷阱的猛兽,没有任何可以逃避的余地,只能做困兽之斗。
    杨小天待在原地,一动不动,或者说是以静制动。
    那十二名勇士,在一般人眼中,其速度十分快,快如闪电,让人的眼睛都捕捉不到他们的动作了。
    但是杨小天却像进入了子弹时间一般。
    这是一种非常玄妙的状态,他感觉他四周的一切都变慢了。时间变得非常慢,非常慢,从娟娟细流,逐渐变为滴答滴答的小水滴。
    时间变慢了之后,那些勇士们的动作自然也变慢了。他们的动作在杨小天面前,就像是慢放的动作片,每一个细节,都在杨小天的眼中展露无遗。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杨小天微微一笑,出剑了!
    那些人的动作对于杨小天而言,仿佛是慢动作,但是杨小天的剑光,却又快如闪电一般,以快打慢,是最好的战斗方式。
    噗——
    叮——
    卡——
    杨小天的身影瞬间化为十二道,竟然以一个人的姿态,同时向那十二名勇士发动了攻击。他的剑法也超凡入圣,炉火纯青,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
    明明是平平常常的一招直刺,却毫无破绽,以非常巧妙的方式将敌人缴械。而杨小天一招之中蕴藏着无数种变化。这无数种变化,化为无数道剑光,在这些勇士的身上掠过。
    而落在一般人的眼中,杨小天一个人,仿佛化为了道道幻影。杨小天一个人,仿佛分裂为千千万万的人。
    之所以能造成这样的效果,就是因为杨小天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快到人的目光根本跟不上。
    因此,仿佛这场中出现了一千个一万个杨小天。其实只不过是杨小天在瞬息之间做出的动作,还没有在那些人的瞳孔里面消失。
    战斗瞬间就结束了。
    结果也已经出来了。
    以哲别为首,狂风氏族最强大的十二名勇士,在一瞬间就被杨小天所缴械,然后纷纷被杨小天打落马。
    战斗之快,快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之色。
    就连狂风可汗也不例外。
    “我早说过了,你们不会是我的对手的。”杨小天说着,看向狂风可汗,“看来你的坐骑会变成我的坐骑。”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
    “战神!”
    “战神血狼!!”
    “战神血狼,战无不胜!!!”
    周围的人一片欢呼,就连狂风氏族的人,也是一片欢呼。草原自古以来就是弱肉强食,强者为尊。人们推崇的就是实力,只要杨小天取得了胜利,证明他有那样的实力,就能受到所有人的欢呼,就算是敌人,也会发自内心的尊重他。
    这就是草原的逻辑,草原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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