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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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煤气罐的旁边还发现了一只烧焦了的老鼠尸体。
    官方给出的结论说是老鼠咬断了煤气管子,而导致的火灾。
    对于这个结论,萧默是存疑的。
    为什么在他刚刚确定那个饭馆老板刘青就是一直逃亡在外的朱忠的时候,他一家四口就因为火灾而死亡了呢?
    是巧合还是有其它的原因?
    但火灾现场一片狼藉,想要找出其它的线索几乎没有可能。
    萧默质疑过,朱忠会不会是他杀?他杀的原因又是什么?
    在村子里走访调查了好久,似乎没有发现什么疑点。在火灾发生之前,朱忠的日常生活没有什么变化,每天一早起来去批发市场买菜,回来之后准备一天的营业工作。
    在那段时间也没有与可疑的人来往,似乎不能印证萧默认为有人杀人灭口的可能性。
    黄阿柄说,女婿开的餐馆赚钱是赚钱,但赚的也是辛苦钱,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也没有时间去干别的,出事之前,女儿女婿还商量在市区买房子,好让小女儿上一个好的学校。
    朱忠在逃亡之前,在老家人的眼里就是一个不着调的混混,是人狠心大,六亲不认的那一种人。
    但南厝村的村民却并不是那么认为,大家都说朱忠这个人的性子豪爽随和,嘴巴能说会道。
    虽然是一个外来女婿,但朱忠与村子里的人们关系处得十分不错,还是一个热心肠,餐馆生意红火,也不欠人钱,与别人也没有起过任何纠纷。说是他杀,没有人会相信。
    有人提出会不会是入室抢劫?这个可能性也被排除,一楼二楼虽然被大火几乎烧成了灰烬,但放在卧室的那个铁制的保险柜还在,朱忠作为一名土豪的向征,一条大金链子躺在床头的灰烬中。经过黄阿柄辨认,这大金链子是属于朱忠的。
    后来老家绵城警方也来了春阳市与当地的警方一起调查,细致调查了当时与朱忠有关联的所有人员。
    尤其是餐厅里的工作人员。
    厨房里的一位洗菜阿姨,朱忠带的三个学徒,还有前厅的三个服务员。
    首先排除的洗碗阿姨与前厅的三位服务员,一般的餐厅都是包吃包住的。朱忠家的二层楼面积并不大,二楼三个房间,大女儿上中学学业重要,单独一个房间,夫妻两个和小女儿三个人一个房间。
    把头一个小房间作了餐厅的仓库,放调料。所以没有多余的房间给员工来住。
    黄阿柄就将自己家一楼的杂物间收拾出来,给了女婿餐厅的女员工们住。
    当天晚上,三个服务员和厨房阿姨下班之后先后回到了住处,假设这个火灾是人为的,也跟她们没有关系。
    第2章 真相之二
    朱忠的三个徒弟都是村里的年青人,下班后各自回自己家住。
    朱忠的大徒弟,相当于二厨,是黄丽堂哥的儿子黄志高。
    黄志高为人机灵聪明,在厨艺方面颇有天赋,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意思。
    黄志高说,自己在饭店是二厨的位置,自从自己能独当一面的之后,除非是生意实在好得忙不过来的时候,老板朱忠一般是不下厨的。
    每天餐馆最后一桌客人走了之后,他一天的工作也就算结束了,剩下的员工餐和收拾后厨就都是两位学徒的事情了。
    按理说,平时餐厅打烊之后,两个负责打杂的徒弟都会将煤气罐的阀门给关上。
    即使真像警方调查的那样,因为老鼠咬断了煤气管子而漏气导致的着火,前提条件也得是煤气罐的阀门开着。
    至于这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就得问那两个徒弟了。
    黄志高当时已婚,自己家离朱忠的家并不远,媳妇生了孩子还在月子当中。其媳妇说,当天晚上,黄志高回家之后,哄孩子睡觉就哄了大半夜。
    好不容易孩子睡着之后,刚好眯着,就听见外头闹哄哄的说着火了。
    黄志高顾不得其它,立马下楼加入了灭火的队伍当中。
    两个学徒,当时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
    阿典和阿明。
    两个人都是村里孩子,平时在家没有什么事情,其父母也就想让孩子学一门手艺,看朱忠这饭店开得有声有色的,就让两孩子跟着学厨。
    阿典,全名黄志典。阿明,全名黄志明。
    两个人住在村头,与朱忠家还有一段距离。
    据两个人说,每天歇业之后,后厨收拾的事情,两个人是轮流着来的。
    那天晚上,刚好轮到阿典收拾。
    阿典说,那天晚上他并没有关煤气,是因为老板在灶上炖着鸡汤。
    那段时间,朱忠的大女儿正好毕业班,是学习紧张的时候,这汤是给大女儿炖的营养汤。
    如果阿典所说的是实话,那么完全有可能朱忠在炖汤的时候忘记关火,或者关了火,但没有关煤气阀,就导致后来的火灾。
    那么阿典到底说的是不是实话?服务员小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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