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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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一个春风和煦的下午,像是兰亭序集里写的“是日也,天清气朗,惠风和畅。”
    今天出门的时候谢宜珩看了天气预报,波士顿在下雨,洛杉矶也在下雨。现在伦敦也在下雨。好像有一片厚得跨越大洋的积雨云,不需要五月花号把风帆挂上桅杆,就能把新大陆和旧世界联系起来。
    和爱德华·韦斯拍一张照,拿到Futura字体的黄铜名牌,拥有□□格拉斯·亚当斯签名的《银河系漫游指南》,去斯德哥尔摩参加一次诺贝尔奖的颁奖典礼,甚至是——发现引力波。
    花窗玻璃朦胧梦幻,光影纷繁错杂,明晃晃地照到心底去,谢宜珩怔怔地望着那扇玫瑰花窗,才发现她少年时的幻想全部实现,完满无缺得没留下一点遗憾。
    中世纪的哥特式教堂,穹顶幽深,烛火闪烁,教堂里是昏黄的光影。圣母落泪,十字架上的耶稣低头,圣公会两边墙壁上的十四位先知神情各异,仿佛在无声注视着童话故事的closure。
    牛顿爵士和达尔文这些自然科学的巨匠长眠于此;桂冠诗人的名字被刻在南唱诗班的回廊上,约翰·济慈和珀西·雪莱之间只隔了几英尺的暮色;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的每一位君主托举宝珠,手持权杖,对红衣主教低下头颅,在这里加冕。
    教堂里空空荡荡,却被这个国家的历史挤满。玛丽皇后,牛顿爵士和巨匠狄更斯停留在每一座大理石雕像里,每一根罗马柱石里,静静地注视着这两个大胆至极的外邦人。
    教堂永远最接近上帝的地方。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总喜欢尖肋拱顶和飞拱的组合,两侧要有高耸入云的尖角塔楼。横线竖线交织出几何的美感,象牙色的大理石泛着莹润的光泽。这种建筑风格来自最早的拜占庭式教堂,也就是东罗马帝国。
    Aulus Gellius在古罗马书《阁楼之夜》写到,戒指要佩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因为那根手指上有一根血管直达心脏。
    沉睡的记忆缓慢复苏,谢宜珩不合时宜地想起来,这句话不是在三十六页,是第二百三十六页。
    她在上课的时候说错了,也没放在心上。第二次看到这句话是在写剧本的时候。拉丁语复杂又晦涩,nervum这个单词的意思也是模棱两可。她翻了好几本词典,实在搞不清这个nervum到底是指血管还是神经束。托马斯废物得令人发指,大手一挥,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要分这么清楚干什么?我们搞明白了,台下的观众又不会细细辨析。不用花这么多时间,不值得的。”
    谢宜珩思来想去,拿着书去找裴同学,看似虚心请教问题,实则为了搭讪。
    裴彻把那一页全部读完,抬起头,非常笃定地告诉她:“是血管。”
    tenuissimum形容极纤细的事物,quendam表示一个特定的形容,digito是手指的意思。
    无名指上一根极纤细的事物。
    糊弄傻子也要有限度,nervum这个词和nerve放在一起,就像大仲马身边站着小仲马,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谢宜珩沉默片刻,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对客观事实视若无睹:“…我觉得是神经束的意思。”
    裴彻把书合上,重新看了一眼扉页上的成书时间,稍稍推过来:“公元一百八十年,罗马人的解剖学还没发展到能看到神经束的地步吧。”
    可惜罗马人解剖的尸体并不能带着记忆走入轮回,大声地告诉他们nervum到底指代的是神经还是血管。谢宜珩纠结了好几天,觉得这段台词怎么看怎么刺眼,最后干脆删掉了这句话。
    ……
    多年前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时空泛起的涟漪磅薄地在她记忆里舒展开来。谢宜珩看着那枚熠熠生辉的戒指,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罗马人把浪漫赋予每一个拉丁字母——nervum是无名指上纤细的血管,是传递感知的神经,是一根直通心脏的不可见的红线。
    费吉厄斯的乐曲快到尾声,几个音符的余音飘飘荡荡地散开,此起彼伏的回声在教堂里重叠碰撞。皮鞋跟撞击大理石地,管风琴家就要从楼上走下来,唱诗班的孩子们马上会挎着书包跑过回廊,世界的短暂静止到此为止。
    日光斜斜地照进来,纷繁错杂的光影落在他半边脸庞,眉眼风流英挺。裴彻举着那枚熠熠生辉的戒指,望着她漆黑的眼瞳,重复一遍:“谢宜珩,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他在教堂里问出一个关于终身的问题,背对着耶稣神像,不求上帝,只想听到她的答案。
    ——我要献给你无神论者的忠诚。
    “这种时候大家都会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么爱你’。”谢宜珩看一眼墙壁上的耶稣像,停顿几秒,说:“但是我不信上帝。”
    裴彻笑了一声,说:“我知道。”
    她点点头,接着说:“所以我自己最清楚我有多爱你。我很爱你。”
    谢宜珩接过他的戒指,郑重其事地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把手放在他的掌心里,笑着说:“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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