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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早就想了,从来没有过犹豫,也没有过动摇。就想娶她,只娶她。
只是他习惯了安排好一切,并没有想到中途出现这样的意外。所以“对不起,是我不好,让你伤心了。”
☆、第五十八章 平生不会害相思
连喻说。
“我娶你。”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他说的那么认真。
方婉之承认,在过往的几个月里,她一直想从他嘴里面听到几个字。或许是我欢喜你,或许是我爱你,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说,我娶你。
这是比之我爱你更重的一份承诺,一辈子的承诺。情商笨拙如他,到今日方婉之才明白,连喻不是不给,而是要给,就给了他的一辈子,一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家。
世间甜言蜜语那样多,他一句都不会说,但是他对她说,我娶你。
用那样诚恳的表情。
方婉之傻了,甚至都不会撒泼了,张了张嘴巴,她大概是想说些什么的,只是话还没开口,眼眶就已经婆娑。
她等这一句话真的等了很久了,那么久,久到她甚至以为他不会说了。
方婉之看着他,深深的看着,看到最后使劲一拧他的耳朵,厉声怒道:“早不说!想急死谁啊?还有,你这算是求婚吗?哪有人这样跟人求婚的?”
眼泪顺着她的眼眶滑下,嘴角又忍不住上扬,一时也分不清是在哭还是在笑了。
方婉之气死了,气死了自己不是一个懂得娇羞温驯的姑娘。因为她也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来回应,就是觉得心里暖乎死了,只能傻乎乎的咧着嘴角将自己哭成一团糟。
连喻由着她哭,由着她拧耳朵,最后长臂一伸紧紧将她拥入怀里。吻着她的发顶,他想说,不哭,我不太会说话。想了一想,又觉得矫情。
就对她好吧,好一辈子,下辈子她愿意跟我,我还继续对她好,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躺在一个棺材里。想着想着就笑了,觉得这是十分甜蜜的事情,决定回去就找个道士做个法,将方婉之的后几辈子都定下来,管他有用没用。
方婉之窝在他的怀里感受到某人的闷笑,也跟着想笑,又忍不住张牙舞爪的嗔道:“你是在得意吗?我还没有答应你!”
连喻低头直接吻上她的唇,唇齿纠缠间溢出一声叹息。
“愿不愿意都是我的。”
他爱这个姑娘,从什么时候开始爱的不记得了。只知道,她的一切对他来讲都是这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珍贵到,他愿意倾其所有去换她的笑颜。
连喻爱银子,爱了二十七年,如今他却愿意将最爱的东西全部交给最爱的人。
摸了摸方婉之的脑袋,他道。
“阿桃,银子多好,好到我长久的爱了那么长时间。可是我爱赚银子,却又觉得它冰冷的没有一丝人情味,我想,我大概是缺一个花它的人。如今我倾囊相授,都送给你,连同我自己,都给你。”
方婉之抬头看着他的眉眼,心中似有千言要诉,只可惜还未待她感动完,就看见连喻挑着眉头加了一句。
“你以后要少凶我一点,上次你送给我的菜刀…”
连喻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方婉之狠狠剜了一眼。
朝中一干重臣歪着脖子翘脚看着,有些离的近的,甚至看见了二世祖被那女子拎了耳朵。然而拎了耳朵,还是甘之如饴。
那一日的秋晨熙色,许多人都见证了这对神神叨叨的小夫妻不算浪漫的爱情。那样的画面,其实没有半分美感可言,但就是有一种扎扎实实的幸福。像是在最精致的青花白瓷碗里盛满了大米饭,太过寻常,却是一辈子都离不了的东西。
连喻跟方婉之和好,关系再次恢复到过往的腻歪,或者说,比过往还要腻歪。
皮皮因为去了刘恒山,所以无法知道那一场架后,这两个东西粘糊成什么样子。不过看不见也好,看不见清净。作为一个万年没有脱单的小爷们,亲眼见证有情人终成眷属真的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尤其这眷属的还是连喻跟方婉之。
而这其中,最受直接侵害的,大概就是窝在茅屋里撒欢似的连吃了好几顿肥肉的王守财了。
它的概念里,当然是不懂什么吵架和好的,唯一的喵生追求就是吃。吃饱了睡,睡醒了再由连喻抱到院子里晒太阳。
然而前几日连喻心情不好,它还特意在他脚边歪着脑袋撒了回娇。奈何身子太胖脑袋太重,让盯着菜刀发怔的连喻以为脚面上掉了块石头,它就只能将自己团成一团,一路滚到了院外,仰着肚皮感叹喵生。
再到后来,连屋都不肯进了,因为再滚回去实在费力气,单是用两只前爪搂住食盆等着投喂。东西确实是没少吃,但不知怎么,又有点索然无味,因为没有方婉之的唠叨,没有她拴着绳子拖着它往外头走,莫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