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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吗?”
他一连说了三个问句,看见皮皮挺傻的站在那里,显然是没明白过来。索性将王守财放到一边盘了腿,一前一后的晃荡着,认真解释道。
“你知不知道村东头的王二娘把媳妇的腿打断了?就因为人家第一胎生的不是儿子。还有村西头的王二麻子,就是满脸痘子得那个,做烧饼的时候还抠脚,下次可不能去他们家买东西了,还有牛二,牛二你知道吗?他........诶,你去哪啊?”
皮皮头也不回的埋头往屋外冲,觉得谈情说爱什么的实在太可怕了,他要回府里告诉那个大嘴丫鬟,他们家好端端的公子爷被爱冲昏了头,就这么成了一个热衷于小道消息的事儿爷了。
春花节其实不属于大堰的传统节日,正式说将起来,只能算是一个颇有民族特色的地方风俗。
大堰十二年的时候,雁南一带闹饥荒,许多驱车族人都北上了,其中就有一部分逃到了万籁村。
后来圣上拨了银子,抑制住了灾情,驱车族人却在这处远山环绕,林风凄凄的地方住出了感情。许多驱车族的小伙子都娶了村里的姑娘,也就安安心心的安营扎寨在这里住下了。
万籁村算不上富饶,谈不上贫瘠,老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都活的挺自在。民风也因着住在这里的驱车族人多了许多少数民族的豪爽,春花节便是驱车族人的一个延续了许多年得传统。
驱车族人爱花,尤爱春花,不拘什么品种。只觉得这种花朵于冬去之后开放,意喻生机盎然,满满生机,是象征新生的存在。
他们欣赏这样的坚韧,因此,每逢三月的最后一日,都会召集族人和全村老少将春花摆出来,唱大戏,品美酒,花团锦簇好不热闹。
方婉之穿着一身倜傥的长袍,头束玉冠的出现在连喻跟前的时候,这货还在拿着铜镜孤芳自赏着自己的容貌。
他觉得自己好看死了,整个大堰只有他这么一个美男子。乍一见到长得花瓣似地一个小哥儿进门,不由愣了愣神。
他将手上的小铜镜往床边一放,端详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
“还是没有我好看。”
方大姑娘听后扑哧一声就笑了。
“谁要跟你比了,我又不是男人。”
她只是觉得男装行动方便些才换了这身出来。
连喻未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弯着身子将他的宝贝儿子王守财抱到怀里,笨拙的想要在头顶上给绑出一朵蝴蝶结应应节气。
期间,王守财死命挣扎数次,猫爪子也亮出来吓唬了他几回,都没能阻挡连喻的好兴致。
至于结果嘛。
方婉之摇着扇子啧啧两声,手艺实在不怎么样,好端端的一只猫,被他捆的跟战场负了伤的将士似的,还是身受重伤的那种。
王守财显然也非常不喜欢连喻的手艺,爪子一挠就给拽下来了。他再要伸手,它就上爪子开始拍了。
连大人自来自命不凡,自己要漂亮,带出去的猫自然也要漂亮,眼见着对方这么不肯配合,颇有些气馁,唉声叹气的拿着条粉红色的小带子发呆。
方婉之说:“它就是看你宠它才欺负你的,你往旁边让让,我来绑。”
连阁老对于这种言论十分嗤之以鼻,觉得方婉之是在看轻他的能力。但是这凶神恶煞的婆娘单是往王守财跟前一走,那货就老实了。
看着顺顺利利在儿子头上绑了朵小花的方婉之,连喻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的规矩当真是一物降一物的,母老虎是猫的祖宗,王守财怕她绝对是有道理的。
☆、第十九章 所谓气质
连喻和方婉之出门的时候,大街上已经占满了熙攘的人群,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驱车族人甚是漂亮,他们组成了一个花队在不大的街道上载歌载舞,宽大的裙摆是这春天里开出的最艳丽独绝的花。
连喻没有遮面,玉尘奉宛刚换了地界,他倒是不担心让谁认出来,只是王守财非要坐在他肩膀上,猫脸还挺大,尾巴在他脖子上围了一圈,艳阳高照的春日里,就像活生生围了一只毛皮领子。偏生连阁老还要走一贯的清雅高冷路线,对谁也没个笑容,目不斜视的精致,让他看上去有点像一个好看的神经病。
方大姑娘则不同了,她鲜少有这样的机会能够出来,难得能够凑上这样的热闹,对着谁都是笑眉笑眼的。她本来也是个美人胚子,再加上随和的笑容,俨然就是一个温温润润的少年公子,很快引来了一群小姑娘的追捧。
少数民族家的姑娘不跟上京的闺秀传统,有胆大的姑娘,甚至伸手拉了方婉之跟着花队一同跳舞。至于连喻,她们多半只是远观,不太敢上前搭讪,不是因为不好看,实在是因为太好看了,反倒让她们不太敢去亵渎他。
而不被亵渎的连阁老表示,心情很糟糕。
同样都是出来逛的,一个受到热情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