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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一片鲜红,空气中浮动着阵阵蔷薇花的香味。我私自猜测,这里叫火薇都,也许真的是漫山遍野都是火红色的蔷薇,想必,很美。
临烨很快就做好了饭端到了屋子,饭菜很清淡,却很好吃。
“怎样?还吃得惯吗?”
我笑了笑,点点头,“没想到你一个男子还有这样的手艺。”
他也笑了,“我一个人住,总不能把自己饿死,更不能让你也随我一同饿死啊!”
他的言语随意却不轻挑,笑声听起来也让人很舒服,他又说:“你才刚醒,身子有点虚弱,回头我再给你炖些汤补补身子。”
“啊?不……不用麻烦,我也没什么大病。”毕竟不相熟,太过劳烦别人实在不好,我连忙推辞,他却只是笑了笑,低下头吃饭不再说话。
饭后,我过意不去,坚持要洗碗,而这回他没有推辞,只是在一旁看着,我洗一个,他便拿去擦干一个,配合得不错,只是我总觉这样的情景本不该发生在如我俩这般的陌生人身上,尤其,是在他说了一句话之后。
“这要是被不知情的邻里看见,还当我从哪里带了个媳妇回来。”
我当即就臊红了脸。
下午的时候,临烨说要去镇子上买点东西,嘱咐我在家休息,临赚还把一样东西交给了我,说是从我身上取下来的。那是一柄软剑,剑柄做得十分精致,还镶嵌着一枚鸽蛋大小的红宝石,乍一看那剑柄有点像装饰品。这样的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人家能有的东西,而且在我熟悉地把软剑扣到腰上的时候,之前纳不踏实的感觉也瞬间消失了,这让我心中更是打鼓,我以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整个下午,我都坐在房门前的台阶上发呆,嗅着空中丝丝缕缕的蔷薇花香,晒着暖烘烘的太阳,昏昏欲睡,不知不觉,太阳竟已西斜,天“轰隆隆”地打起了闷雷,看样子,一场大雨眨眼就要到了,可是这时候,临烨还没有回来。
第三百一十三章 去村口接他
(今天回家啦,放假啦,庆祝下,加两更!)
我想着自己吃住都是靠人家帮忙,自己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和蛀虫有什么区别?于是转身进屋,在墙角找到一把伞,准备去村口接人,碍于自己不认得路,家里又没人照看着,我只得去了隔壁家,看是否能找杨大嫂帮忙。【文字首发】
杨大嫂见是我,很热情地要拉我进屋,而院子里还站着一个身量颇高、身体很壮实的男人,想必是杨大嫂的丈夫,我推拒着说:“杨大嫂,我来是想问问村口怎么赚顺便,能否请您帮忙照看着点临烨的家?”
“怎么?妹子你这是要卓”
“不,只是临烨说去镇上买东西,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看天快下雨了,怕他回来湿透,想去村口接他。看首发无广告请到 更新最快”
杨大嫂闻言,不知为什么,盯着我看了许久,忽然笑着说:“你这姑娘倒是有心,可巧,我们家那个猴崽子还没有回来,我正要孩子他爹出去找找,他爹啊,你带妹子去村口,至于家里,有我看着,没事儿!”
“那……麻烦大哥和嫂子了。”
临行,杨大嫂又塞了把伞给我。
与我同行的杨大哥也是个健谈的人,从他那里我得知火薇都里还有很多村子,而我所在的这个村子叫东蔷村,杨大哥正是这里的村长。他言辞中提到最多的就是收留我的临烨,临烨貌似为村子做了很多事情,在村子里很受欢迎,而杨大哥尽管像是把临烨当作一个弟弟看待,可我还是隐约听得出,他对临烨貌似有种特殊的尊敬。按理说临烨在村子里充当的只是一个普通青年的角色,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年长他许多的村长对他抱着一种近乎敬仰的态度?
这问题似乎很复杂,我不想去深究,倒是这村子里的环境让我大为吃惊,没想到我之前居然猜对了,这里,真的是处处都可见火红的蔷薇,漫山遍野,除了开垦的田地,其他地方望眼看去皆是一片红,而空气中弥漫的香味也比家中更加馥郁。
路上,走着走着果然就下起了大雨,而杨大哥脚步顿了顿,忽然冲着前方大喊:“小武!”
我也随他看去,只能模模糊糊看到前方有五六个孩子在雨中奔跑,很快就到了我们面前。六个孩子浑身都已经湿透,又不知道去哪里玩了,个个弄得像个泥猴子。其中一个六七岁长得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欢快地扑到了杨大哥的腿上,叫了声“爹”,想必就是那个叫小武的孩子。
杨大哥训了小武一句,赶忙把孩子们都招呼到伞下,而我也撑开了手中另带来的伞递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