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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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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章
    说出来惭愧,但是白薇真得已经很久没有回这里好好看看了。
    她不知道李家玩泥巴的小儿子已经快高考了,不知道舅母跟着成家的女儿一起走了,不知道小时候最爱给她糖豆吃的张爷爷已经不在了……
    时不待我,也是白薇不敢回到这里的另一个原因。
    这儿的每一条巷子都是有名字的,或是特色,或是雅称,人们喜欢给自己的居所加上点别致。
    比如她姥姥住的那条巷子,因为几家门口种了柿树,柿子巷由此而来。再比如一条靠着口老井的,就叫井巷子。
    白薇那时候最爱来的,就是紧挨着她家的天水巷。她总觉得,下过雨之后,这里的空气尤其清新,是她去过的所有巷子胡同都比不上的。
    天水巷里有个瘸脚的婆婆,每到雨过天晴的时候,她就会搬个苞米叶编的垫子,一拐一拐地挪到门口的台阶坐下。一边嚷着“这该死的天气又害我脚疼!”一边笑着看向远处。
    白薇就是在这时候认识她的。“你在看什么?”年幼的孩子并不会觉得一个拐脚老太太有什么可怕的,“我在画彩虹,你也喜欢吗?”
    婆婆一边笑一边揉腿,“喜欢的很呐。”
    “那我把彩虹画出来送给你好不好?”…
    从小吃可爱长大的她家宝宝,沈知味似乎已经脑补出当时的画面,“然后你就把画送给她了?”
    白薇摇了摇头,“没有。”准确来说,应该是她没有收。那天之后,雨过天晴还会见她出来晒太阳,但是有了一点细微的变化,就在小白薇的屁股底下。
    说话的同时,不自觉已经走到了天水巷,有些背阳的窄巷子,墙面已经爬满了青苔。
    “姜芝婆婆!”白薇隐约看见台阶上坐着的身影。
    姜婆婆有些眼花了,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好久,等到白薇走到眼前,她这才笑开了眼,“啊是小丫头来了啊!”
    抓着白薇的手不停地摇动,满是皱纹老茧的厚重双手。“等我去给你拿个垫子。”说完颤颤巍巍地就要起身。
    姜婆婆也老了。白薇拦下她,“不用麻烦了婆婆。”
    “瞧我这记性!”她一拍自己的脑袋,“拿什么垫子,快去家里坐。”
    姜芝的丈夫早些年遇难没了,她也没有儿女,平时靠些缝缝补补的碎活补贴家用倒也够养活一个人。
    印象中的姜婆婆其实是一个极爱生活的人,哪怕箪食瓢饮常空,也没有市井妇人那种尖薄气息。会梳漂亮的盘发,即便是现在的短发,也梳得整整齐齐。
    屋子也收拾的干净整洁,窗台上摆满了花盆。她说自己这样的生活很好,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什么知识。她没上过学,大字不识几个,也不会算数。
    她经常会在白薇过来的时候拉过她悄悄说,“丫头,你帮我看看我这钱对不对数,我总觉得少了。”那是她做针线活收到的工钱,已经是一个周之前的事了。
    “好,您看,这一张一百,一,二,三…十九。”两千块的工钱,“婆婆您确定没动过吗?”
    她似乎也明白了,脸上有些低落,“唉。”
    “没事的婆婆,您去跟老板说说,应该是失误。”如果不是这么凑巧就好了。
    沈知味在白薇的耳边悄悄说,“要不咱们把这一百块钱补上?”只是一百块钱,没必要闹得老人家不开心。
    犹豫了一下,白薇坚决的摇头。“我们在的时候补上了,不在的时候呢?”万一姜婆婆一直被骗怎么办?一次一百,两次两百…积久成多,这不是根治的办法,“我得教给姜婆婆。”
    沈知味看她教姜婆婆数数,小孩子牙牙学语一样,两个人却都是一脸认真。知道白薇的理智又上来了。
    老人家的记性不是能勉强出来的,姜婆婆又听又记,废了好大劲儿才弄明白一点,开心地重复问了白薇好几遍,这才恋恋不舍地把本子放回抽屉里收好,下头压着一张有些泛黄的白纸,看不清是干什么的。
    姜婆婆抓着白薇的手,又看看自己的手,“又老又糙又全是皱纹,就是没有小丫头的好看。”大拇指因为劳作而变得扭曲,这双手的确不算好看,却格外温暖。
    “婆婆是辛苦一辈子了,我却只会享福,和您没法比。”白薇又怎么比得上一位饱经风霜仍独立坚强的妇人呢?
    姜婆婆笑着,眼角的皱纹挤到一起,又问“现在上几年级啦?”像哄小孩子一样的语气。
    您刚才已经问过我了,可还是装作想了想的样子,“我今天已经大二了。”
    姜婆婆一脸惊讶,“丫头都这么大啦?”…
    ……
    离开了天水巷,两人走在横贯东西村的街道上。青砖瓦房的老镇子,差了一点水汽,觉得没了灵魂。沈知味如是问,“观湖游船呢?”
    白薇笑弯了腰,“你还真当是舟子乌镇啦?”北方的降水可支撑不起。“总想除我以外的人看到这份美景,所以很高兴你来了。”让我的悲喜所见有了分享的树洞。
    …“我不高兴!”如果能回到十分钟前沈知味一定会给自己一巴掌,好奇什么不好好奇人家铺子招牌?
    碧瓦朱檐下,挂着一竖排纸灯笼,微风拂过就晃晃悠悠,走近了瞧见上边毛笔写着“理发店”,一个灯笼一个楷书。
    老板娘不记得白薇,但是人很热情,看见两个小姑娘就打招呼。沈知味没留意被白薇推进去,说她小时候在这推过一次头,老板娘手艺可好了!
    沈知味半信半疑地坐上椅子,她倒没那么宝贝头发,剪剪也无所谓。
    有些年代的理发店,洗头的时候要弓着腰,温热的水流淌在头发上,阿姨的手劲儿刚好。
    还好推子是电动的,就是响声有点大,一碰上发尾,沈知味整个脊背就泛起一阵酥麻,额头险些冒汗。头发一撮一撮往下落,她从镜子里瞟见等在长椅的白薇直捂着嘴偷笑。
    …手艺精湛可还行?天他妈惨绝人寰好不好?!凌乱在镜子前,沈知味有一瞬间不敢直视自己,蓬松毛燥的头发,参差不齐的发尾再加上额前不羁的遮眼刘海…葬,葬爱family?
    脸上笑着,嘴里夸着,递给阿姨钱的手颤抖着,谁给她的勇气来这剪头?
    “好,好看!”白薇强忍着滔天的笑意,撑起一脸严肃认真。比她那会儿好多了,足见阿姨的手艺这些年见长啊!
    “屁!还不是靠我强大的颜值硬撑下来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现在是笑够了才正色,哼!
    “就好看!”白薇一急声音都转个弯,给沈知味气笑了。一只手在她的发丝间游走,长发剪成了披肩发,不太适合扎起来了。“可以,省了我的皮筋。”
    “我不管,”沈知味跟搓面团似的使劲揉着白薇的脸,“反正我的脸是给你看的,敢嫌弃一个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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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吼吼,白薇没有告诉沈知味的是,她的确在这儿剪过一次头,但就只有那么一次!
    背景:
    白父白母在h市工作,白薇、白逸阳和住在柿子巷的姥姥姥爷一起。
    林茗溪、沈知味(沈子涵)和白薇同在镇上的一所小学。之后沈知味出国,林茗溪、白薇升入同一所中学。唐牧始终在h市。
    林晚晚事件后,白家搬到h市,林家紧接着搬到附近。
    另外,白薇不是不回柿子巷,是回去后不再到其它任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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