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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绿色。
小小的两团看着十分软糯,像极了付染之前去南方的A市拍戏时吃过的青团。“或许这也是用艾草汁拌进糯米粉做的?”因而,她这样揣测着。
但宋尘摇头:“是本地一种绿色花卉,切碎了揉出来的。”
的确,付染略一俯身,就能闻到一股清甜花香。
她觉得新奇,跟宋尘对视时,目光陡生期待:“我能尝尝吗?”可话一出口,又有些后悔。这碗里才两个团子,哪里够吃。说不定早分配好了,未必有她的份儿。
“你确定现在要吃?”宋尘淡淡道,“本来打算饭后再给你当点心的。”
“是吗?”原来这俩团子本来就是要给她吃的啊,付染明里暗里都表现得高兴 ,“吃,当然要吃。现在不吃,更待何时,指不定待会儿兰央看见了也想吃,你就又要分她一个。”要知道那个兰央,胃口可是猛如虎啊。
说着她捏起个团子就往嘴里咬,别说,满满一口的软糯香甜,好吃极了。其中,还搀着一丝清凉,回味无穷。
正好宋尘摆盘也摆好了,付染沉醉其中,朝他挥手说:“你先出去,我吃完了再出来。”真跟个躲起来吃糖的三岁小孩别无二致。
摸透了付染几分心性的宋尘倒也纵着她,没再说话,端起盘子出了厨房。他消失在门边的身影,某一瞬,显得异常温和与恭谨。
付染从美食中抽空望去了一眼,得出结论,宋尘心思真的很细腻。
连门都替她掩上了。
而且刚才一句藏着掖着也不过是句玩笑话,她心里门儿清,盖碟子是为了挡灰。不过准备份点心,他也心细至此……好一个中央空调!
没错,对她这个穷得揭不开锅的落魄女房客都这么好,可想而知他平日里对那些女村民更是能好到天上去,比如兰央,就是个典型例子。
……想到兰央,付染忽而后知后觉记起个成语,叫顾此失彼。
眼下两个团子是独吞成功了,但当她从厨房出去,嗯,餐厅桌上的新一盘羊肉又要没了。
更可气的是,她还听见兰央偃旗息鼓,擦嘴停筷后居然跟宋尘吐槽说:“宋尘哥,那位女客人好瘦啊,一看就是平时胃口不好。”
付染差点当场羊癫疯发作。
*
说到借宿,兰央住的房间也在二楼。
所以第二天早上,付染一出房门,就在过道上见到了兰央。这一见,付染原本半睁半闭的惺忪睡眼瞬间瞪得又大又圆。
只因为兰央涂了个一言难尽的口红。
本来女人爱打扮是好事,但色号选个死亡芭比粉就是她的不对了。更何况她肤色还是偏黑的情况。
出于礼貌,付染不想毒舌,提醒了句:“你这口红颜色真特别。”
“谢谢,前几天刚买的。”谁料兰央把这话听成是称赞,面上一羞,“镇上的店员也说我很适合涂这个。”
“……”
付染无语了,心底疯狂吐槽 ,这什么野鸡店员,不是审美奇葩就是人品恶劣。同时,她还察觉到兰央脸颊上的两坨高原红因为羞涩而变得更红了。
摆明是春心萌动。
不出意料,这口红就是涂给宋尘看的。付染感慨着,宋尘去村里办个事,一趟路就把人勾回来了。真是不得了。
她暗叹,而且这人住店啥事不干还有恋爱要谈,她住店,洗衣扫地打工妹。真见者伤心,闻者流泪。
特别这会儿兰央心情好,还主动给付染解释昨晚的事情:“付小姐是吧?昨晚上看到你,我想店里难得来个客人,说普通话比较好。不过可能宋尘哥担心我普通话说得差,还是跟我讲的方言。付小姐,你不会介意吧?”
普通话说得差?这不说得挺好的嘛。一口一个宋尘哥,多亲昵,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付染淡笑:“当然不介意。兰央,你的普通话挺好的,应该上过学吧。”
“嗯,在镇上学校读完了初中。因为我爸妈说念点书在镇上打工比较方便,能跟外来客交流。”说着,兰央的语气隐隐透着几分自豪。
彼时她先付染一步下了楼,目光穿过过道,一直飘向餐厅,脸上神情更加害羞:“不过我念完书还是一直留在村里。我觉得,村里就很好。”
突如其来一股暧昧气氛。
站楼梯上的付染很敏锐,倚着扶手顺方向去看,果然意料内,视野出现了宋尘。他正端着一锅面从厨房走去餐厅,后头还跟着个抱碗筷的阿立。
看客情怀顿起,她憋笑越过兰央,大步流星奔去餐厅,攀着阿立肩膀低头对阿立笑说:“大清早的,桃花开了。”
“桃花?附近种了桃花?”天真的阿立读不出付染眼中的戏谑,惊讶道,“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嘻嘻。”付染避而不答,脑袋一转朝对面的宋尘甩出个看热闹的眼神,好不调皮。
宋尘自然听懂,但反应稍显淡漠。似是桃花不桃花的,都与他无关,只有条不紊地在餐桌上忙活,将一锅清汤面分盛成四人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