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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第一次介绍女朋友,他会放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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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她的平易近人让林听慢慢放开自己。
    找到共同话题的两人,很快就从吃草莓,种草莓,聊到院子里的花草,葡萄架,千寻还邀请她夏天跟钟斯年过来摘葡萄,酿葡萄酒。
    厨房里。
    钟启凡看眼一旁认真洗草莓的大侄子,边切菜边问,“你女朋友是林剑锋的外甥女?”
    到他们这个年纪,已不像年轻人整天关注八卦,对去年钟斯年跟林听传的绯闻,他们自然是不知道的。
    钟斯年大方承认,“是。”
    钟启凡切菜的动作顿住,片刻很有节奏的切菜声又响起,“那你该清楚你跟你她的并不是那么适合。”
    钟斯年滞了一下,并没有立刻接话,而是把草莓全部洗净放进榨汁机,才直身看向钟启凡,第一次有了想要跟人倾诉的冲动,而他也确实是说了。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才这么高。”他比了个到自己腰部的高度,“还是个喜欢坐旋转木马的小丫头,第二次,时隔两年,她已忧郁得连做自己都不敢了,那时候我就想,总有一天我要让她无忧无虑的做回自己。”
    钟启凡抬头看他一眼,没有出声打扰,只是放轻切菜动作,等他继续。
    “我觉得那是我欠她的。”钟斯年顿了顿,长舒口气,“我开始让逸辰帮我留意,暗中帮她,后来我从法国回来,再见,她已是亭亭玉立的花季少女,性格不仅比我离开时开朗,还知道给为难自己的舅妈使绊子,后面几年我算是看着她的长大的。”
    “我觉得她就是个表面上很乖,内心却很叛逆的小姑娘,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对她生出男女之情,直到有一天她交了个男朋友,我看到她跟那男孩牵手,拥抱,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强烈的,如果那个男的是我就好了,我不止一次的想要把他们分开,可是没有,我知道自己不可以,也不能那样做。”
    “如果林家没有发生变故,如果我没有把她带回家,如果她没有喜欢我,我想,我可以克制自己,等到某一天慢慢把她放下,可是她来了,刚好也很喜欢我,若我就这样把她放了,我不甘心。”
    是的,不甘心,也舍不得。
    “二叔。”他叫钟启凡,“你一定能理解那种感受,很痛苦。”
    每一次疏远,每一次推开,都很痛苦。
    而每次看到她因自己的疏远而难过时,这种痛苦会加倍。
    他说完,钟启凡的一盘菜也切好装盘,榨汁机也结束运作。
    钟斯年往草莓汁里兑上鲜奶,分别倒上两杯,而后再为自己接杯白开,三个杯子放进托盘,走出厨房。
    钟启凡在他走后摇头,叹气,“希望是有始有终,有缘有份。”
    不然……
    这么多年,他是没见过这个大侄子对那个姑娘这么上心过。
    他们家的男人,情路似乎都不太顺。
    钟斯年端着托盘回到客厅时,客厅里传来两个女人相谈甚欢的笑声。
    “聊什么笑得这么开心?”他把托盘放到茶几上,分别把两杯果汁递给千寻,林听。
    “婶婶跟我普及酿葡萄酒的知识,还说让我们夏天过来摘葡萄。”放下拘谨,林听说话表情都比较灵动,丰富。
    钟斯年偏头看她,“那你想来吗?”
    林听看了看千寻,又看向他,点头,“想啊。”
    听千寻说就觉得很有趣,她当然也想试试。
    午饭后,稍作休息,钟斯年便带她出去摘草莓。
    只种给自己家吃,面积不是特别广,也就长达十米的三行,一行两排,一行一种口味。
    他们带了三个篮子,打算每种口味都摘点。
    走进大鹏,林听看着绿油油红彤彤的草莓苗草莓果,掩饰不住内心的喜爱,偏头问身边的人,“这么多都是你叔叔自己种的吗?”
    “好像是请了两个本地的村民帮忙。”在乡下住了几年,对种植农作物,钟启凡也懂,但他要照顾千寻,能做这些事的时间并不多。
    “哦。”林听想想也能理解,“你叔叔简直是完美先生。”
    老婆喜欢吃草莓,就请人种草莓,老婆喜欢葡萄酒,就自己搭葡萄架,老婆喜欢花草,就一盆接着一盆的往家里买,总之,尽力满足老婆的一切需求。
    当然,千寻自己也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帮他分担。
    他们这种生活类似于古文里说的男耕女织。
    林听摘着草莓忽然兴起,抬头看向对面的人,“钟斯年,要是我以后也想回归田园居住,你陪不陪我?”
    钟斯年也抬头看她,“没有这种如果。”
    “万一呢?”女人或许都是这样,一件事你问出来可能是兴起,没有真的想要施行,但一定要听到你想听的答案才能甘心。
    哪怕这个答案只是对方为了应景,或是为了应付你随口一说。
    而林听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今日的随口一说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实现,而那时她想的却不是今日的天长地久,而是如何躲着他?
    “那就到时候再说。”明知道她想听的是什么,钟斯年偏要实诚的说实话。
    林听哼了声,真实倒也没为这点假设心生不满。
    对钟斯年来说,摘草莓就是摘草莓,但对林听而言,摘草莓是主要目的,次要娱乐是一定要拍照留作纪念,或是发个朋友圈,更个微博,分享当下的好心情。
    反正,她的朋友圈里都是熟人,反正她微博上从来不发自己的照片,也就不存在曝不曝光这个问题。
    于是,钟斯年原本以为的最多一个小时就可结束摘草莓之行,演变成两个小时。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代沟。
    九岁,三轮。
    如果只是在草莓棚里拍也就算了,到了外面,她还拍,拍山,拍水,拍莲池……
    拍一切在她眼里美的,新奇的东西。
    这不,她又在叫他了,“钟斯年,我们在这里拍张合照吧。”
    为了把自己拍得美些,她还特意让他去叔叔家拿了相机。
    “可以啊,谁帮我们拍?”风景她自己来,拍她他来,拍他们,没人来。
    “我们自己拍啊。”就像这样,她走到他身边,靠着他肩膀,手举着相机,“我手没那么长,你低一点,嗯,就这样。”
    钟斯年直接接过她被她费劲举着的相机,单手掌着她脑袋,连拍了数张亲密照。
    背景是远山跟夕阳。
    画面很唯美。
    钟斯年车上有笔记本,林听把他们拍的所有照片导入笔记本,再删除相机里的,最后才把相机还给千寻。
    两人吃了晚饭才回去。
    除了他们自己摘的草莓,千寻还附送两罐她自己做的草莓酱。
    林听有种空手套白狼,还套得满载而归的感觉。
    回去路上,她原本抱着笔记本,看照片,删照片,然后看着看着就撑不住睡了过去。
    钟斯年在她睡着后停下车,拿走被她抱着的笔记本,在把放在车上的外套拿来给她盖上,而后才又重新开车上路。
    他就知道,她白天没睡,下午跑疯了就会这是这种后果。
    林听很争气的,一睡睡到自己是怎么上的床都搞不清楚。
    她只知道,她醒来已是半夜,躺在钟斯年臂弯里。
    于是她回抱住他,调整睡姿,又安心的让自己继续睡。
    再见林之易是在金书琴被抓后的第三天,那时,林听刚下班回家。
    坐的是钟斯年的车。
    林之易就站在她家大门外,任由程翰他们怎么说,他都不离开。
    他没进门,也没做什么事,程翰他们也不可能跟土匪一样把他轰走。
    钟斯年的车会在大门处停下并不是因为他,而是要等保镖帮开门才能进去。
    “小听。”林之易乘这个时间敲响他们副驾驶这边的车窗。
    林听微皱起眉,并不想见他,但还是按下车窗,直接说道:“如果你是为了你妈的事来的,那你可以省点口水,不用说了。”
    “小听。”她不想听,他却不能不说,“我知道我妈做得很过分,我代她向你道歉,你能不能看在……”
    “不能。”他的意图还没出口就被林听打断,“上次我没有追究算是给你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次说什么都不会撤案。”
    林之易也知道为难,但那是他妈,他不可能放着不管,于是再为难也只得继续求,“我可以补偿你,钱还是股份都行,只要你愿意放过她这一次,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她年纪大了,近几个月身体也不是很好,她受不住牢狱生活的。”
    亲情牌对现在的林听没什么用。
    “我还受不了精神病院的生活呢。”林听呛声,看着窗外放下身段,焦急上火的熟悉陌生人,笑意寒凉,“林之易,在你心里是不是什么事都可以用钱衡量,哪怕是我真被你妈毒疯了,将来跑你家给你子女投毒,只要给你钱你就会宽宏大量的原谅我?”
    言语间满满都是嘲讽。
    “小听……”林之易被她呛得无言反驳,数十秒方又,“你一定要做得这么绝吗?”
    比起他们的恶意,她不过是做了维护自己的事,到底谁比较绝,各人心里自由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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