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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四夫妇,程麓依旧留住帝都的公司,让老四成了分公司的负责人。
而老二,跟着他举家搬迁,虽然影响不大,但还是悄/咪/咪地坑程麓一把,理由是出门在外,房子难租,说不定要住公司一阵子,实在可怜。程家不缺房,程麓被他“幽怨”了几天后,直接安排一间公司附近的套房给他。
一毛钱都不收。
只是要求他更加努力工作。
与此同时。
鹿灿灿也特地跟公司申请了调职,经过两个月的交接手续,终于成功调回南城。
举家回到南城后,小俩口时不时就回去探望鹿父,偶尔还会带两家人出游。
知道程麓这番举动用意何在的鹿灿灿,心里满盈感动,深夜犒赏了大灰狼好一番,虽然月要有点伤不起,但比起这份心意,她觉得值得。
回到南城后的某一天。
小俩口沿着河道散步,鹿灿灿突然转过头,温声说道:“程麓,谢谢你。”
程麓回视,目光专注柔和,“谢我什么?”
“谢谢你为了我,把公司给搬了过来。”
程麓恍然大悟,唇角噙笑,“不是为了你。”顿了一下,又表示一句,“是为了咱爸,我把他的小棉袄拐走,怎么可以再剥夺他时常见到自家小棉袄的机会。”
夏夜的风微凉,吹起小姑娘零散的鬓发,河道沿路的照明灯随着夜幕落下,缓缓亮起,映在两人身上。鹿灿灿的眸子反身寸着光芒,显得特别清透明亮,她踮起脚,扒着身旁的人,甜笑道
——“我好爱你啊。”
她身旁的人轻笑了声,便直接把人扯进怀里,也回了句:“我也爱你。”
——比任何人都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到吧!
小包子竟然是哥哥家的。
(失礼了哈哈哈.jpg)
☆、秋去春来
喜欢上一个讨厌自己的人是什么样的体验?
宋盈秋会说,大概就是尝尽酸甜苦辣。会因为看到对方把爱情投注在别人身上而心生嫉妒,会因为对方不经意的眼神对视而感到甜蜜,会因为对方的忽视而满怀伤情。
但,更多的还是痛苦,像是被火灼烧那般的疼。
不仅是因为自己倾尽一切,最终无所得,更是因为自己抛下一切尊严,只为上赶着当舔狗。
宋、叶两家的关系,说好听是世交,但实际上,不过就是往来比较频繁的商业伙伴,两家人的见面总会免不得一番生意商洽,从来没有摒弃过这些铜臭。
自第一次见到叶凛,两个小辈就清楚知道对方的身份。
表面上是世交的儿子女儿,是幼时相识的青梅竹马,但实际上,却是商业联姻的牺牲品,要是没意外的话,未来肯定会被四个长辈强制凑在一块。
叶凛讨厌被人束缚,宋盈秋知道,因为她也是一样。
所以当她知道自己不得对方喜爱时,她便也没想过凑到他面前刷存在感。而也许是冥冥之中有安排,小学和初中的时候,两人明明在同一所学校上课,却从来没同班过。
高中以前,两人的交集很少,仅限于双方家长相约的聚会。
上了高中后,两个人的生活突然有了连线,被安排到同个班级。
刚到新环境,难免会有些怯弱和不适应,大多会选择与熟识的人相伴,宋盈秋原本是打算放下脸,去找叶凛结伴,可对方丝毫不给面子,态度一如既往地冷淡。她没办法,只好努力和其他同学相处。
幸好,她的同桌是个非常柔软可爱的人。
从短短几节课的相处下,宋盈秋知道对方叫做鹿灿灿,也发现这个女孩儿是个极为好相处的人。
鹿灿灿之于那时候的宋盈秋,就像是勇气来源。
只要有女孩儿在,她总算不会过于紧张,总算不会因为初乍来到而感到惶惶不安。
两人迅速成了好朋友。
然而,在期中后,老师便让全班座位重新大洗牌,换了个位置,宋盈秋的同桌再也不是鹿灿灿,她的好朋友被安排到了前排的位置,而那个座位的后方就是叶凛。
可能因为他们俩都是学霸,学业上就会有所互动,偶尔两人会讨论课题。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宋盈秋发现叶凛找鹿灿灿的次数变多了,有些时候更是极为刻意的,明明没有问题,却假装自己不会,而随后她也发现叶凛看向鹿灿灿的目光起了变化。
是那种她认识对方十多年来从未见过的温柔。
是那种足以融化人心的炽/热。
起初,她不断地去当电灯泡,只是单纯觉得叶凛那么冷漠,那么无情,活脱脱一冷血动物,实在配不上鹿灿灿这般温暖的女孩儿。可久而久之,那点刻意为之却成了交集的开始。
某一天,宋盈秋忽地发现自己开始羡慕起鹿灿灿,甚至产生了嫉妒的心。
奢求起叶凛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