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分卷阅读37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今天有时间,我们可以吃个饭。”
    虽然我不想吃饭,但我有时间,我点头答应,“好啊。”
    或者我是想起六百说的话,她说我变骚包了,哈哈,她形容的对,这段时间我确实沉默了许多,闷骚的不像以前的我。
    他欣喜的笑,可以看出他很高兴我能赴约,于是我们起身收拾,他付了账,我跟在他身后出门,“等我,我去把车开来。”
    我站在ILLY的大门前,秋高气爽,风微凉,心情很好,天很蓝。我看着一辆车子远远从停车场驶出,突然觉得哪里不对,这车子十分眼熟,在哪里见过?刘新鹏将车停在我身边,推开副驾驶座旁的车门,“上车。”
    啊~!我想起来了,即使是这么多年没见,我还是记得,我怎能忘记!后视镜上挂着的那编织笨拙的平安结,这是这些年我送给爸的唯一一件什物。
    lt第一卷完gt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到这里结束,接下来是六百的故事。
    这本书写的比较早,是我以前的作品,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但我自己却很喜欢,再发出来,也不想做什么修改,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里展现了很多自己最初写作时的那种灵气,而我现在的作品里,却没有了,时过境迁,怕也再无法写出这样的故事。
    但事情总是向好的方向发展的,这总是让人欣慰,红尘白浪里,炼心修行,愿众生安好。
    好了,废话不说,大家继续看文吧。
    第42章 写在开头
    其实,当我拿起爸放在桌上的那三万块钱时,我是下定决心再不回来的。只是,我没有做到,今天我再次回到了这座城市,时隔八年。闻到家乡温暖而熟悉的气息,这么多年心浮气躁的我,一瞬间安稳了。
    我在这座小城出生,长大,这里有我小时候所有美好或不美好的记忆,有我心中深爱的伙伴,有我抱着贝斯边弹边唱的学校天台,还有我的家庭,虽然在那里我是不被喜爱的。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正想的出神,阿杰突然撞了撞我的肩膀,“喂!想男人呢,没见过你这么多愁善感的样子啊。”
    我摇下车窗,点燃一支烟,调侃着说道:“想女人呢,不行吗?”
    “啊?你还有这嗜好?唔…”
    还未等阿杰把话说完,我就已经堵上了他的嘴,并且用力的咬了他的舌头,我看着阿杰瞪圆的双眼,一抹嘴,哼了一声别过头去,吸了口手中的烟,阿杰的口水是甜的。
    这竟是我与阿杰的第一次接吻,并且当时我心中正想着一个女人,我儿时唯一的伙伴,安幕幕,你现在还好吗?
    第43章 金刚葫芦娃
    我真不敢相信,家乡竟然还建了这样的宾馆,跟着经纪人住进“锦绣庄”后,我便只身跑了出来。
    老猫问我做什么去,我说出去转转,没来过这儿。当我说出这句话时屋里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石头,阿杰,都像吃错了东西似的看着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出现这种表情,很奇怪吗?不会吧。
    阿杰跟我到了宾馆门口,“你今天是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我回头看阿杰。
    “要去哪?我陪你。”
    “不用。”我说完甩头就走。
    “出去闲逛背着贝斯做什么?”阿杰在身后喊着。
    我不想回头,抬起右手用大拇指点了点琴箱,“这东西离开过我吗?你今天的废话太多了!”问我怎么了?分明是他们一个个的不正常。我完全不顾队里其他人的不解,就这样跑了出来。
    走在熟悉的街道上,脚下每寸土地都散发着回忆的味道,我用力呼吸着这城市的空气,空气里满是让人回味的气息,是的,我回来了,就站在这里,真实得像个梦。
    镇上的街道修得更加平整,深秋的天气,天空格外高远。破旧熟悉的建筑也已经一一翻修过,新时代的建筑风格下隐藏着古老的脉搏,好似穿着色调鲜艳的老人,隐隐露出几根枯瘦的筋骨,使人陡然生出一股若有似无的不相配感。
    穿过街北的小道,我走到向阳路上来,看来我的记性还不算差,竟还记得这条小路,因为小时候常来这里,与徐辉一起;当然,大多时候都是我带他来的,带着他,不是我想和他一起,而是因为他手里总有用不完的零花钱;徐辉是我弟弟。
    路北把头第一间门市房竟然还在,有些发旧的木头门迎着午后的阳光,懒懒地敞开着,晒得已经破旧的牌匾依然横在门楣上,那上面写着四个大字,“三味书屋”。
    我迈步进了书店,一股浓浓的纸墨味儿迎面扑来,好熟悉的味道,突然我好像看到一个小男孩向我跑过来,高举着双手,手里拿着一本《葫芦兄弟》,那样子是那么开心。
    “二姐,我要买这本!”
    “不好,前几天不是刚看完,都一样的,买它做什么?”我狠狠地说,随手抓起一本《金刚葫芦娃》,“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