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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冥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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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慕容集团的公司年会上面,他也没有想到居然会遇到她。
    慕容清有一个秘书叫做李夏,和刘思琦是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好闺蜜。
    公司年会上面允许带朋友去,李夏就想到了刘思琦,决定要带她一起去,刘思琦左推右阻还是没能拒绝的了她的盛情相约。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李夏说了一句这次是带她见一见她喜欢的人,这才勾起了刘思琦的好奇心,想要来看了看是什么样子的人可以入了自己这个好闺蜜的法眼。
    一路上忍不住左问又问,想让李夏透露点儿风声,可李夏的嘴巴特别的严密,愣是一点儿都没透露,性格……长相……特征……刘思琦愣是一点儿都不知道。
    刘思琦本就长着一张极为漂亮的脸,她属于小家碧玉型,再加上从小跳舞养成的气质,配上长裙晚礼服,马上就成为了整个酒会的焦点,本身,李夏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这样吸引别人的目光是替她高兴的,就这样如果可以把她的幸福也定下,那就更好了。
    可她看到连自己喜欢的人的眼神也定在好闺蜜的身上,目光一眨不眨,明显就是一副吃惊的样子时,她突然后悔了,后悔自己把她带来,于是拉着刘思琦朝餐点那边走去,刚准备说些什么,好几个公司高管就走了过来,让李夏帮忙介绍。
    李夏自然不好推辞,而且本身今天带刘思琦来参加酒会,一是想带她看一看自己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的;二也是想给她介绍一个男朋友。
    于是,想要他们留了一个私人空间聊一聊,彼此之间熟悉一下,冲闺密使了个颜色,刚准备离开,就被刘思琦拉住了手腕,李夏一愣,看向刘思琦,不明所以。
    只见刘思琦朝自己摇了摇头,李夏她知道,这是她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的意思,像是察觉到别处投过来的目光,一扭头,既然看见了慕容清。
    扭头一看,是他!自己喜欢的人,看到自己扭头看到他看这边,慕容清一瞬间的尴尬,便又转向别处,像是不经意的瞥到她们这边一般。
    可李夏知道,他是一直在盯着这边的动静,想到这里,李夏心里就觉得憋着一股气,很是不好受。
    看着刘思琦拉着自己的手,她装作看不懂的样子,望向自己的目光,终是装作无视,装作看不懂的样子,笑道:“思琦,这可是我们公司的优秀人才啊,你们聊一聊吧,我去那边处理一点儿事情。”
    今天是公司一年一度的酒会,事先把一切准备工作都安排好了,又怎么会有别的事情呢?旁边的几个高管自然也都心知肚明这些内部的事情,就只有刘思琦一个人不知道,还以为李夏真的有事情要忙,不愿打扰她的工作。
    就松开了她的手,善解人意的说道:“那你要是有事情,就先去忙吧……”
    李夏看着闺密这样纠结了一下,后面想了一想,自己又不是在害她,给她相一个好的男朋友是在帮她,要不然她这种软绵绵的性格得什么时候才能主动谈下,想通之后,朝闺密一笑,就朝慕容清的方向走去。
    李夏走到慕容清身边,也什么都不说,就在身边站着,慕容清忍不住看了看刘思琦,问道:“那个穿白裙子的女生是你朋友?”
    李夏从慕容清的视线看过去,发现他指的是刘思琦,点了点头,说道:“嗯。”
    心中却不免得有些吃味了起来,她喜欢的是慕容清,可谁知道慕容清注意着的却是自己的闺蜜,这样的举动看在谁的眼里能觉得好受舒服?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慕容清和刘思琦却不是第一次见面,而慕容清也正是吃惊讶异两个人居然认识?
    “哦……”慕容清听后点了点头,又和走过来的商业方面的合作者攀谈了起来。
    李夏看见他没再问关于刘思琦的事情,刚才的问话就像是随口一问,反思道,是不是自己想太多了,慕容清对刘思琦其实没有好感,只是看着面生,随口问了几句罢了。
    这样一想,心里宽慰甚许,其实她也不是因为不在意刘思琦,不拿她当朋友,而因为一些小事情,凭白只因为一个男人而对她疑神疑鬼,产生恶意和不好的情绪。
    相反,她身边只有刘思琦这么一个好闺蜜,她们两个是最要好的朋友,她们两个人性格不同,自己的脾气很大,和她相比要差很多;刘思琦的脾气特别好,温柔细腻而且善解人意,但是自己脾气却是比较差。不过大概性格也就是要互补,才能成为好朋友吧,要是换上一个和自己脾气秉性一样的人,肯定是要‘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
    只是,关系到自己喜欢的人,李夏就会敏感多疑的厉害,因为自己的家庭关系,所以自己从小性格虽然看起来很开朗,实际上很是孤僻,而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有一种固执的在乎,固执的追求也是因为家庭的因素。
    李夏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因为第三者的插足,她的家从此就变得不再完整,父亲跟着那个小三儿走了,就因为那个女人生下了一个儿子,就抛下了自己和母亲去陪呢两个人,这样看来,倒是母亲和自己是外人,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后来,那个“所谓的父亲”非要逼着母亲和他离婚,母亲说她可以不要任何东西,但是房子需要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是给女儿的唯一财产,也是给女儿一个的保障,让将来的自己可以有一个安居的地方。
    可那“无良的父亲”却是分文不给,理由竟然是所有的财产都是给他那儿子一个人的,因为在他的观念里面,只有儿子可以给他养老送终,女儿始终都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到最后,都是白白替别人养了孩子,送给别人家,所以没有必要陪嫁妆。
    不得不承认,当时那个“父亲”是真真的把以前那种“重男轻女,养儿防老。而女儿没用”的思想传承的一点儿不剩。最后……他也没能把那套房子过到自己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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