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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一阵的。你还期望跟那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小说似得,一见钟情,一眼万年,至死不渝啊!不现实啊!”
程陌:“你的心可能是变色龙做的。”他话虽这么说,语气里却全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
方寻见他终于肯赏脸说句话,喜不自禁,拉着他不依不饶:“那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啊?”
程陌有些无奈:“这次你打算喜欢多久,三个月?半年?”
方寻拉他衣服的手不自觉的松了些力,她眨了眨眼睛,有些茫然无辜的看着他,这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啊!
程陌一副“就知道会是这样”的表情看着方寻,轻叹了声:“去吃巧克力吧。”
“哦!”方寻低头拆开包装盒,拿了最中间的红色包装纸的那一颗,等她把巧克力丢进嘴里,再抬头,程陌已经走远了。
怎么每次都这样啊,话不说清楚就走。
“那我们这算什么啊?”方寻嘴里含着巧克力,口齿有些含糊不清。
程陌闻声脚步顿了顿,回头:“你不喜欢我了,记得告诉我。”
之后,他们便开始了长达四年的异地恋,方寻毕业后留校一年考研。
在这期间,她从未觉得时光难熬。
方寻热情浪漫,有自己专注的喜好,有钱,有父母的支持,有可以帮她出谋划策的朋友。
何时何地,只要她想,她就可以一张身份证,一个手机去到他的城市,站他面前,欢欢喜喜的告诉他:“我又想你了。”
他会拥抱她,细致的,温柔的。
比起牵手,比起耳鬓厮磨,程陌最喜欢的就是用不轻不重的力度,把小小的她一整个的圈在自己怀里,一手放在她背后,一手覆在她后脑勺上。
……
三个月前,他们结束了四年异地。
方寻来到墨水瓶所在的城市,继续深造。她租住在他的别墅里,同住一个屋檐下,彼此有了更多的相处时间。
这三个月来,他们明明相处的很愉快啊。
方寻实在想不通,他们之间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他出个差,就要分手了?
难道是朝夕相处三个月,他厌烦了?
该不会是得了绝症,不久于人世了吧?
狗屁的绝症。除了胃偶尔痛一下,他身体好着呢。
可是,不管什么原因,就算要分手,也应该当面把话说清楚好好分。
发条信息就说要分手,简直太敷衍,欺人太甚了。
最开始的那阵怔愣过去后,一腔怒火袭上心头,方寻怒气冲冲的拨了程陌的电话。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王八蛋,胆小鬼。有本事,你别回来,回来,腿给你打折。”方寻扬手就想把手机砸出去,砸在程陌脸……
不能砸脸上,那张脸太好看,下不去手;
砸胸上,也不行,好不容易才练出一点胸肌来,更何况胸前还有方寻最喜欢的锁骨;
砸肚子,更不行了,他胃不好。一个大男生,吃东西比鬼还挑剔,活该他胃常痛。
“啊~~~”方寻抓狂的把手机砸在了空调被上,自己也跟着扑了过去:“臭墨水瓶,坏墨水瓶。”
手机一离手就响了。
是爸爸的电话,方寻给每个她爱的人设置了不同的来电铃声。
☆、回家
小时候,方寻要是被人欺负推倒了,不管摔得多严重,她都会立马爬起来,翻山越岭、跨江渡海也要抓住欺负她的人,揍回一顿才算完。
可要是她自己摔倒了,她不会急着起身,会先让旁边的小伙伴,帮忙看看,她爸爸或者舅舅在不在附近。
他们要是不在,她会利索的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没事人一样,该干嘛干嘛去。
除非真的摔断了胳膊腿,动不了了。否则,她不会因为一点小伤小痛,就赖在地上大哭不起。
可要是,她摔倒的时候,她爸爸和舅舅正好在旁边,那就完全是另外一番场景了:摔没摔疼先不管,先气运丹田“嗷”一嗓子,把他们召唤来了再说。
等他们听到动静,十万火急的赶过来,方寻已经泪流满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不明真相的她爸爸或者舅舅,会以为:不行了,不行了,我闺女骨头摔断了。
小孩子对父母之爱的贪婪是无止境的,即便已经得到了很多,依旧渴望得到更多。
从小被偏爱宠溺的孩子,更清楚怎么索取。
就像此刻,她在感情上,遇到了一点小小的挫折。
如果爸爸不问,她也能很快振作起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可爸爸一问,情况就立马变得不一样。
方寻接通电话,未语泪先流。
方祁南:“恬恬,恬恬。你先别哭,你跟爸爸说说怎么回事?”
方寻,寻寻觅觅,由“觅”及“蜜”,“蜜”生“甜”,“甜”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