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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我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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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不厌顿时一笑凑到了窗边,他的眼睛在微弱的灯光下映衬的亮晶晶,眼里是柔柔的水光,唇边泛着笑容:“我想你了,来看看你。”
    阎良花眉头一皱,伸出手:“我看看你的手。”
    白不厌抬起手来,上面血淋淋一片。
    阎良花十分心疼:“怎么不提前打声招呼?”
    “我到了晚上的时候,突然想见你控制不住,再派人通知已经来不及,就想着做一回梁上君子。”白不厌试图抽回自己的手:“不疼。”
    “不疼?你当我是傻子,很好骗?”要是扎人不疼,阎良花怎么会把藤蔓独自绕在墙上。
    白不厌看着她一味笑,看见了她露出来的脖子以及单薄的衣裳,不禁有些脸红扭过头。
    夏夜宁静,晚风吹拂都透着暖意。
    阎良花作为现代人,压根不知道自己穿着在古代人看来很暴露,她叫人进屋,“我院儿里没婢女,只有春秋陪着,你进来我给你上药。”
    白不厌耳根赤红:“我不着急,先在外面,等着你穿衣服吧。”
    “我穿着衣服呢,再穿就太厚了,今夏可真闷。快点来进屋。”
    “嗯。”
    开门锁的声音,惊动了躺在外屋榻上的春秋。
    春秋见了白不厌十分惊讶,甚至有些结巴:“这怎么能行,这要是让人知道了,那就是瓮中捉鳖。”
    阎良花笑了笑:“哪有这么好看的鳖?”
    白不厌眼眉弯弯:“我好看。”
    春秋觉得没法跟着二人对话,又见白不厌,手上都是血,赶紧去翻箱倒柜的找药包扎。
    不知不觉已经是夏,外头并不凉,她披上衣裳,来到院儿里坐着,知趣的把说话的地方留给那二人。
    阎良花给他上药,嘱咐道:“下次切莫这般莽撞,好在今儿个我院儿里那些藤蔓都是无毒的,要是往后……”
    她随着异能提升,肯定会弄来很多毒物保护自己,要是误伤自己人,那真是后悔都没地儿说去。
    白不厌感受着阎良花的指尖来回在自己的手心手背上滑过,羞得无地自容,咬着牙低着头耳根子出卖了他内心。
    他甚至龌龊的希望自己伤的地方更多一些,让阎良花的指尖能够触碰到更多肌肤,对于触碰,他有着贪婪的欲望。
    “嗯嗯嗯。”白不厌胡乱“嗯”着失魂落魄,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你怎么都不看我?”
    “我……”白不厌一抬头,就看见了对方的脖子,很纤细,白嫩,就像是天鹅颈。顺着脖子往下,微微能看见锁骨,更多的瞧不见,但是让人很有遐想的空间。
    阎良花惊恐道:“怎么流鼻血了,难道是有毒?”
    她用异能催出来的那些藤蔓需要等级更高后才会释放毒性,因为异能都被用在了温养麦子上,并没有提高藤蔓的毒性,所以她对于白不厌突如其来的流鼻血也很惊慌。
    一般流鼻血能联想起来的就是白血病。
    白不厌匆忙捂住自己的鼻子,不肯让阎良花靠近,觉得羞耻到了极致,闷声道:“我最近熬夜喝浓茶,太多生病了。”
    阎良花一听转身就想要翻金匮要略,结果翻箱倒柜都没找着,恍然间想起被自己借给沈三娘。
    前些日子她被禁足,对外只说生病,沈三娘不能见她觉得无趣,就寄了两封信。言谈中提起了金匮要略,她便让下人家将本书拿给沈三娘看。
    白不厌闷闷的说:“你是不是借人?”
    “是,难得三娘对什么感兴趣。”
    “是沈家的三娘?”
    “对呀,我也不认识什么女孩子了。”阎良花忽然冷笑一声:“反正我跟王家的二小姐不是很熟。”
    白不厌立刻道:“我也不熟。”
    阎良花嗤嗤的笑了起来,给他用布条好好的包好了手心,又打了一个蝴蝶结。
    白不厌动了动手,最终也没敢握住她的手,于是就任由着一双嫩手离开了他的手心。
    阎良花说:“半夜的跑过来找我,应该也是有些事儿了吧。”
    白不厌想了想:“前线开战了。”
    “这个我知道,我们家夫人烧香拜佛一整天,各路神仙全都拜了,她那屋里面直冒烟,我都怀疑是着火了。”阎良花其实也担心自己父亲,但如今插不上手。
    阴谋诡计好破,然而战争就是青天白日下的一场决斗,军事这方面她并不熟。
    “我消息不如你灵通,你跟我说说,现如今前线怎么样了?”
    “刚打起来,朝廷押送了一批军需物品,但好像有点儿少。户部那边死活不往出拿钱,兵部受限制,尚书气的倒在地上回家养病去了。”
    阎良花沉思片刻,问道:“是真病了,还是回家躲事儿去了?”
    白不厌道:“兵部尚书昔日在战场上打过仗,应该不会坑将领,多半是真的病了,他年纪也不小,六十多岁,脾气又暴,难免气到。”
    阎良花在桌上摸了一把瓜子,用指尖扒开皮儿,将瓜子瓤放到了白不厌的手里。说:“户部那边死活不往出拿东西,估计是忌惮着你在兵部,怕拿出来的钱财物品最后没到战场上,反倒落在了王家手里。”
    “军需发下去,本来就是一层一层的剥削。”白不厌抿了抿嘴唇,保证道:“我一定尽力让这些东西安全的抵达伯父手中。”
    阎良花点了点头,又说:“朝廷形成那个局面也不是一天两天,你是胳膊扭不过大腿很正常,凡事以你自己为主,我父亲那……他多年征战,心里应该也有谱。”
    “就盼着尽快击退北端,长时间打仗谁都吃不消。”
    “……我有一个不大好的预感,和平了这么久,突然挑起事端,必然是一直在暗中做准备,这一趟怕是不好收场。”阎良花微微蹙眉,轻轻地叹了口气。
    一场战争注定拖累国家,鲜血弥漫的国度,最受苦的还是百姓。
    朝廷不乏聪明人,但聪明人专注于自己,好像并不顾他人死活。
    “我不大喜欢这个朝廷。”
    “会换新的。”白不厌许诺道。
    ……
    很久以前,久到了王丞相还很年轻时。
    他还是个文人雅士,上头有几个哥哥姐姐,作为家中的老幺,享尽父母的疼爱。
    他这么舒心的活着,从来没什么想要的东西。
    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一个出身普通的女子。
    那个女子家室凄惨,但却坚韧不拔,一点一点的努力顽强的生活着,就像是路边的一株野草。
    他爱上了她。经历了无数人的反对,经历了无数的波折,付出了无数代价,最终还是将人娶回家中。
    女子总是哀伤的说:“我不喜欢这个时代,这个时代处处都是人吃人。”
    他就发誓,一定要改变这个时代。
    后来他变成了王丞相,也失去了她,成为了这个时代最具影响力的男人,甚至可以更替皇权。
    然而他还是没有做到答应那个女子的事,并没有改变这个时代,他甚至成为了时代的一部分,融合的很深。
    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已经很久没有梦见自己的发妻。
    偶然梦见一次,尽是些腥风剑雨,让人心痛。
    嘈杂声渐渐大了,起来将梦中人惊醒。
    王丞相掀开幔帐,探头问道:“怎么了?”
    有小厮匆忙进来禀报道:“是王小将军到了。”
    王丞相下了地随手拿起了一件外衫,披在身上便出了门。
    日夜赶路,终于抵达。
    那位小将军身上还穿着铠甲,大大咧咧的坐在了榻上,裤子衣服上有缝缝补补的痕迹,自盔甲下面而看见。
    他的脸上都是灰尘尘土,看见了叔叔,挥了挥手:“叔父,好久不见呀。”
    上一次见面,还是他娘带着他回京拜见皇帝呢。
    那时候小人儿才七八岁,粉琢玉砌,换了如今瞧着那张脸十分漆黑,壮的吓人,瞧着身高奔一米米使劲,吐气有力,声高震天。
    “麻烦叔叔帮我安排一下,我还带了十多个亲卫。”
    “好。”
    王丞相一向喜欢孩子,将人上下打量一番:“昱儿累坏了吧,我这就叫人去给你打水,准备洗漱。”
    王昱道:“太累了,不想洗漱,就让我先在这睡一下吧。”说完倒头就睡。
    下人们被这豪放的做派都惊到,只有王丞相笑了笑,“很有敦兄的作风呢。”便由着人在正厅里面躺在地上睡了一觉。
    他盔甲也未卸,人睡得也挺香。
    有仆役拿了一双被子想要给人盖上,结果刚一靠近,就被睡梦当中的王昱按在了地上,对方一双眼睛瞪着瞪着溜圆,十分渗人。
    仆役结结巴巴的说:“奴才就是想来给您盖个被子。”
    王昱缓了半天,坐起身来看看四周,拿过了那被子盖在身上,然后让仆役滚蛋,又倒头睡了下去。
    经过这件事情,仆人们口口相传。都知道了新来的这位王家少爷是个煞星,轻易不可接近。
    即便是王府里,也有被匿藏安插下的钉子,于是连府外的一些人家都知道,王昱酷似其父,不好招惹,能梦中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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