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第三章 傻子白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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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不厌和阎良华一样,是后转学过去的。在阎良华玩转学堂,受夫子欣赏,被同学敬佩,一起出去狎妓夜游的时候,白不厌非常不合群。
    他才不屑于理会那群脑子养鱼的蠢货呢,面对很多事情,一个笑容敷衍过去就好。
    在他看来,只有一件事情值得他付出所有的精力,那就是怎么杀死自己的父亲。
    直到阎良华意外闯入。
    他们两个在一个寝室住着,接触的时间难免就多一些。阎良华总喜欢用一个莫名奇妙的事情来找他说话,每一次他都敷衍微笑不说话,对方还是会兴致勃勃,一点都没有被泼冷水的样子。
    有一次,他忍不住问:“你不会是断袖吧?”
    阎良华沉默三秒,放声大笑。
    阎良华是那种模样生动又干净的人,五官并未棱角分明,却又透着少年的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眼中永远含着三分狡诘,很难让人讨厌。
    白不厌看着对方的笑,心跳的很快,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断袖。
    在心里纠结的时候,身体已经先一步的做出动作。
    阎良华特别的优秀,除了乐科,君子五艺远胜众人,性情爽朗清举。
    院长就曾称赞:“此儿若非龙驹,当是凤雏。”
    白不厌每当看着众人和阎良华打成一团的时候,就忍不住心里阴晦。
    他想让阎良华看着自己。
    所以,他想赢过她。
    想让她知道,只有我们两个是人中龙凤,其他人不过是与潘安同行的左思而已。
    他展现出了自己的优秀,两人却渐行渐远。
    阎良华不逗他,不和他闹。他越发惶恐着急,越来越想赢,就为了他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她看着他的时候。
    直到后来一次宴席上,有人问:“良华,你定亲了么?要是没有,我给你介绍一家吧。”
    众人哄笑:“不会是你家妹妹吧。”
    阎良华道:“谁家都行,我喜欢傻白甜。”
    白不厌瞬间恍然大悟,原来,她喜欢傻子。
    他还没来得及调整自己的状态,就传出了阎良华其实是女子的消息,紧接着人就消失了。
    南安王曾说过,对人颇为欣赏,要将人娶回来。结果被老太妃一顿毒打,三个月后终于能下床,结果就被白不厌扣留。
    白不厌扣人的原因很简单:“你从小到大上房揭瓦,怎么可能你娘不同意,你就不娶?”
    南安王说:“因为我从世子变成了王爷,我娘在床头哭了一夜。”
    两个人沉默。
    南安王问:“你找到人了,准备怎么办?”
    白不厌想也不想的说:“她是我的,谁抢,我就杀了谁。”
    ……
    阎良花和白不厌约好了在春风楼见面,万万没想到白不厌的排场那么大,直接包了整栋楼。
    她进了楼,一眼就看见了坐在二楼边上的白不厌,他一身锦衣,手握青瓷茶盏,修长的腿笔直,腰身纤细,坐在梨花木的椅子上,静静垂眸沉思。
    阎良花喉咙微微一动,不可否认,白不厌坐在那动也不动的时候,是最惹人怜爱的,她恨不得将对方做成一朵永生花,姿容既好,神情亦佳的一幕永远保留。
    白不厌抬眼,甜甜的笑了笑:“良华。”
    然后笑容凝固在了嘴角,阎良花一身灰色粗衣女装,挽着妇女发髻,簪着一根木质发钗,无不昭示着已婚妇女的身份。
    阎良花“嗯”了一声,上了二楼抽开椅子坐下:“上次就想说,感觉你瘦了不少。”
    “沈腰潘鬓消磨。”白不厌暗示道。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
    他是因为心被人俘虏,才腰身消瘦,鬓角发白如潘安那般。
    阎良花想,好自恋,自比沈越潘安两大美男呢。她干笑一声,问:“吃点什么?”
    白不厌飞速收敛自己的情绪,流畅的说:“我挑了好几道名菜,清汤白燕、红烧鱼翅、珊瑚白菜、芙蓉竹荪汤,还有两分甜品,小地方没什么好吃的,你不要嫌弃。”
    “……”
    阎良花想翻白眼,这是嘲讽么?
    她面无表情的将人打量一番:“你干嘛穿粗衣麻布?”
    士农工商,只有士族能穿绸缎,其他都只能穿粗衣麻布。这年头,读书是贵族的专利,阎良花就是仿造了贵族的身份,进去国子监读书,靠着王家的赠礼伪装身份。
    同学们会相互赠礼,阎良花往往只收不赠,所以不喜欢的人也会在背后说她太高傲,不和人来往。
    实则,穷。
    白不厌有些害羞:“我觉得麻布衣服比较好,天然健康,丝绸的衣服太软,到了夏天密不透风,有些闷热,我一点都不喜欢。”
    可你昨天还穿着月白色绸缎长衫,今日改口未免刻意做作,让人更尴尬。
    阎良花并没有觉得被体贴到,她现在就是很穷,都怪家里傻儿子能吃,索性她脸皮厚,若无其事的等着上菜,然后吃饭。
    一桌子的菜肯定吃不了,有几道菜几夹了几筷子。
    阎良花想,反正都丢脸了, 不差更彻底一点。
    她商量道:“待会我打包一下行么?不然扔了浪费。”
    白不厌笑容稍稍收敛,眉梢微蹙,出来吃饭都一点不掩饰惦记着家里那个傻子么。
    他明知道会得到什么回答,还是不死心的问:“你带回去,是给谁吃呀。”
    阎良花耸了耸肩膀:“你昨天看见啦,我家里还养着一个呢。”
    是呀,知道。那个故意挑衅他,当着面伸手去抱阎良花的混账傻子,早晚杀了他。
    白不厌浅笑道:“我在点些新鲜的,怎么能让他吃我们剩下的饭菜呢。”
    他真的好想在饭菜里下毒,直接毒死那个傻子,然后告诉她,你这么优秀的人应该和更优秀的人在一起,而不是一个衣食不能自理的痴呆儿。
    可阎良花这样性情刚烈的人肯定难以接受别人对她的人生指手画脚。
    她那么聪明,那么骄傲,才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只在乎自己喜好。她喜欢有缺陷的智障。
    白不厌甚至在猜测,阎良花一开始对自己感兴趣来聊天,是不是因为他最初乖巧的模样很像单纯的傻子。
    如果那样的话,这个傻子在阎良花身边有多久。
    白不厌捏碎了手中的茶盏,然后不动声色的收入桌下,甜甜笑着说:“院长说你有事离开,外头的人都谣传说你是细作,不过我猜肯定不是,你是哪个家族的小姐出来悄悄读书的吧?”
    阎良花觉得吃饱了,对方挑起的话题没一个让她有接话的冲动。她拿起桌上的手绢擦拭唇角,似是而非的说:“我和家里闹翻了。”
    白不厌查了很久,琅琊郡翻了个遍,没听说哪家小姐偷偷扮男装求学,或者在半年前突然消失。
    他就只能盯紧南安候,谁让这家伙说要娶良华。
    现在恍然,原来是闹翻了。
    他紧接着有些嫉妒的问:“为了那一位?”
    阎良花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平安,她含糊的点头。
    能培育出一个远胜于世家子弟的小姐所处于的家族,必然是极为庞大,拥有着不逊色于王家的势力。
    如果不是皇族,那就是两江对岸的家族。
    如今战乱时刻,各处都是占山为王的贼寇,打着正统名义的就两家。
    南楚,北端。
    为了一个傻子,从遥远的北国来到南方,就为了一个傻子,宁可过着凄苦的生活。
    白不厌纯粹就是靠着和父亲周旋所有的隐忍,在强行压制着嫉妒的心情:“这样一辈子青山绿水的度过,也挺好的。”
    好个毛线。
    她要大展宏图,要吃酒和肉,鬼才想成天啃苞米。她嘴角无语抽动:“你很想过这种生活咯。”
    白不厌用力点头:“很想,可惜我出身缘故不能准许我过这种生活。”
    “……”阎良花敷衍的想,知道你出身好,不用炫耀了。
    两人鸡同鸭讲了一顿饭,终于结束。
    阎良花坐在毛驴上,一手拎着装着饭菜的袋子,一手拎着钓鱼线,用苹果吊着毛驴引路。
    “有缘再见吧。”
    “好。”
    白不厌温和笑着,望着人的背影消失在转角,毫不犹豫的跟了上去。
    他一路跟踪,找到了阎良花的住所。
    那是个比较偏僻的小村庄,家家紧闭门户,阎良花招摇的坐着小毛驴,回了自己家。
    门上被她涂了一层毒粉,墙上缠绕的藤蔓下都是毒刺,木门一关,家里目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家里的小孩抱着玉米躺在门口呼呼大睡,身上蹭的很脏。
    阎良花无语,已经疲惫不堪,连发火的力气都没有,捏着对方的鼻子,迫使对方醒来,然后说:“不可以吃生玉米。”
    这落在墙外角落里的白不厌耳中,可真实温柔到了极致。
    那个处于众人中心的优秀之人,从来不会低头,高兴就笑,不高兴就冷脸,骄傲的不留余地,居然也会温柔的像一汪春水一样。
    这个傻子何德何能。
    白不厌酸涩的想,我也可以装的很傻。
    如果让阎良花知道他心里动态的话,可能会说:“不,你不是装傻,你是真的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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