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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长枪与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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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霜对军用钢盔很好奇,拿起来敲了敲,觉得除了很沉以外也没什么稀奇的部分。而赵炎则把护甲板插进了防弹背心里,穿在身上调整了一下松紧。
    “难道穿着这个去执行任务?”
    “以后都要这样。”
    赵炎点头应是。这种淘宝买来的防弹背心虽然有一股子山寨气息,但它里面的防弹钢板的确是有效的。三级防护板挡住5.56mm的手枪子弹并无问题,甚至近距离还能挡住初速慢的ak47——当然,这只是网上实验的结果,赵炎也知道,能在华国内拿ak47这种枪的人太少了。
    他把那把狗腿刀的刀鞘扣在后腰的皮带上,调整了一下位置,连续抽刀几次,随即就穿着这身开始组装起了长枪的枪柄。
    红缨枪按道理都要使用木质枪柄,因为对于正常人来说,就算是轻质的白蜡杆子,加上枪头后的总重也十分惊人,一旦挥舞起来,使用者往往要用全身的力气去掌控…或者说降服。
    “小炎,这种枪难道不需要韧性么?我看电视上他们打起来的时候,枪杆甚至会弯成一个圆弧呢。”
    颜霜看他组装完毕后的长枪大概两米三四长,实心的枪管一握粗细,因为材质的问题,这枪显然难以出现“弯曲”的情况,她不由得有些好奇。
    “这里面有个逻辑错误。很多人觉得枪身软才对。实际上,实战用枪的人都希望枪头不晃才好,之所以枪头会晃,还是因为以前没有足够合适的材料。”
    赵炎将枪管连接处拧紧,为了防止松扣,这里还专门有个固定的铁环套在上面。他完全组装完毕后,站在客厅中随手拎起长枪向前一扎——红缨飞舞中,冰冷的枪尖“唰”的停留在墙壁那幅油画前。
    “以前最好的木料用起来也会晃,也有人说‘枪头一晃,神仙难挡’,但实际上用枪的人在作战时,很难知道自己的枪头会晃到什么地方去,想扎头,结果晃歪了没扎着,一招错过那可就满盘皆输。”
    他说着迅速抽扎三次,翻转的红缨在颜霜视野中化为一团,笔直的枪身没有出现任何晃动,赵炎继续道:“枪不同于刀,杀伤力全在‘扎’上体现,招式的唯一目的,就是让枪尖以最快的速度穿透敌人。枪头如果晃起来,除非你用了一辈子同一杆枪,否则很难掌控枪尖的具体位置。”
    赵炎向后退了一步,继续尝试着长枪的重心。颜霜发现他无论前进后退,身体和枪都好似一个整体,双手把持的钢枪就在身体中段稳稳的拿着。
    “木枪的韧性当然也有优点,被重武器击中时,可以通过晃动来卸掉力,不至于被当场毁掉。不过现在这个社会,谁还会拿着战斧战锤出来打?我用钢枪,一是因为我力量足够,二是因为它能发挥我的优势。换了普通人,连拎都拎不动,更别提实战了。”
    因为枪身长,满是古董的客厅立刻变得有些狭小起来。普通木枪的重量十斤十五斤已是极限,古代有猛将用的铁枪合着也就三十多斤,而此时赵炎手中的钢枪已经超过四十斤,却依旧在他手中翻飞自如。
    颜霜甚至发现,这钢枪都在赵炎手中挥动时,都出现了微小的弯曲和晃动…
    枪术只有三个要点:拦、拿、扎。实战枪术更是动作泛泛,来回来去只有那么简短的几式。赵炎扎了几次后,便开始在枪身上用笔画下印记,随后套上金属环来调整配重。如此几次后,他便满意而将枪杆拆开,放在了一旁。
    颜霜过去掂了掂,被这惊人的重量吓了一跳。这枪别说捅人了,光是砸一下估计骨头都能碎掉。她摸了摸暗红色的缨穗,上面莫名有股熟悉的味道…不用问,她也知道赵炎曾经用这杆枪做过什么。
    扭头望去,颜霜看他正在把那柄伞也收起来,便问了一句:“这枪有多久历史了啊?”
    “有些年头了…我想想。”赵炎抬起身定了片刻:“应该是顺治年打的了。”
    看过不少清宫剧的颜霜知道,顺治皇帝是康熙的爹。她百度了一下爱新觉罗福临的生卒年,发现距离现在已经三百六十年左右了…
    “这…这也算是文物了啊,保存这么久。”
    “往前的明代其实都有火枪了,长枪已经开始式微。但满清入关之后…咋说呢,武器上面开始大踏步倒退。在那之前,我其实还有过几个常用的枪头,但那个年代冶炼技术一般,用的时候经常坏掉。”赵炎拿来纸巾,把枪头上的油脂擦了擦,用个布袋子套上:“这枪头打出来其实也没用过几次,因为后来去了欧洲,那边的火枪越来越先进,让我觉得这种长枪似乎已经没什么用武之地。于是就雪藏起来,一直保存到了现在。”
    这种对话活历史的感觉让颜霜感觉很玄妙,她呆呆的看着收起来的枪头,忽然问道:“你经历过那些年代,那么对现在这个社会怎么评价呢?”
    这个话题太宽泛了,赵炎知道她也不是在考自己,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于是回答:“现在上厕所有马桶,有柔软的手纸。想洗澡随时能有热水,想吃顿热乎的肉菜,不用付出太多代价便能赚到…就拿顺治年的环境来比,现在小区门口保安过的日子,是那个年代九成九的老百姓根本连想都不敢想。”
    这其实只是从社会资源分配上做了一个横向的对比。虽然人的社会地位没有太大变动,但人均拥有的资源,却因为工业革命后的生产力爆发而随之大幅度增加。赵炎没有去讲什么晦涩难懂的名词,只是拣着颜霜这种历史小白最想听的说:“那时候没有医院,郎中看病也没电视上那么靠谱。很多时候得个感冒就容易死人,肺炎什么的更是听天由命。冬天的时候,路边看到冻死的乞丐,比现在看到死的流浪狗概率高多了。”
    “至于其他的,其实我也记不太清了。”赵炎指了指脑袋:“人总会记住一些重要时刻,又或者一些奇奇怪怪的无聊瞬间。剩下大部分记忆都会随着时间而衰退消失。我也不是什么高智商天才,现在说的,也只是大概印象了。”
    颜霜听的入神,她眨眨眼睛:“那有什么你记得特别清楚的事情…或者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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