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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没有说她认识那个慵懒又肉欲至极的金发DJ,所以我下意识地以为她不认识她。
「所以无论是道听涂说还是言之凿凿的消息,你都应该会知道吧?」陈榆笑了笑,彷彿在讲一件别人的事情。
「我曾经,喜欢女生……」
「或是说,我曾经不喜欢男生。」
女孩的自白就跟此时的大提琴声一样,我从来没有看过图穷匕见是这么细腻的悲伤。
我好像很了解她,但其实很不了解她。
应该说我好像不了解每一个人。
包括她,包括子宁,甚至包括那个总是温柔的女孩。
我只了解她们所展现给我的那一面,然后就天真或是自大地把那一面当成了她们。
没有老孙的那种敏锐洞察,或许得过且过也是一种生活态度。
但是我想了解眼前的这个女孩。
完完全全的那种。
就算她马上就要去千里之外的地方留学。
我脑中好像有什么东西断掉的声音,然后我就露出了一份我自己觉得很洒脱的微笑。
我蹒跚地走到柜子旁,拿出两个威士忌杯。
不过我眼前这位笑得有些忧伤的女孩,是个喝一瓶啤酒就能醉的家伙,我自然不会在里面注入能醉死人的威士忌,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对我来说有些甜腻的贝礼诗香甜酒,然后再兑上海量的牛奶。
这样近乎一比三的比例,喝起来跟奶茶有87分像,要让一个酒量不好的女孩醉,有些困难。
但如果只是要听故事,则足够了。
我将酒缓缓递给她,然后在自己的杯子里倒满了跟老孙一起集资买的,平时根本舍不得喝的23年皇家礼炮。
我浅浅地喝了一口,严肃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目光灼灼,忽然觉得自己像什么选秀节目的导师。
我双手一摊,开口道:「天使小姐,请开始你的故事。」
18
忘记谁曾经讲过,幸福的人生大致都相同,不幸的人却有各自的苦痛。
一个人不会莫名奇妙就有恐男症,要让一个人看到男人的目光就会呼吸急促、战战兢兢,背后自然会有它的原因。
但只是这种说起来可能会有些残忍的理由,我实在舍不得它曾经出现在我对面这个瘦弱纤细的女孩身上。
陈榆很爱笑,不笑的时候大多都是睁着她那双不大却圆滚滚的眼睛,盯着任何会引发她好奇心的东西。
所以当她用着象是降临世间传播神谕的天使一样的平静语气开口时,我很不习惯。
「不是我自夸,但是我从小就长得很漂亮。」陈榆自夸了一句,神情有些腼腆,「所以很多男生喜欢我。」
合情合理。
我也想不到有哪个男生能够不喜欢陈榆。
「从小我就是男生的目光焦点,一开始还好,那是大家都还纯真的年代,再怎么炽烈的目光也就那样,看着我的目光跟看着变形金刚的目光没有什么差别。」
陈榆像只小狐狸似地笑了笑,低下头,用瘦巴巴的手玩着拿来替代调羹的竹筷,在那杯奶酒里面有一搭没一搭地搅拌。
「但忘了是从小六还是国中开始,那些目光就变得有些不一样。」
「有点害羞,有点爱现,有点侵略,有点渴望,还有那个年纪特有的骄傲自大……全部加在一起便显得欲盖弥彰。」
「而我……不喜欢那种目光。」
她像只小猫般地舔了一口奶酒,然后把脚放到椅子上缩成一团,两只手抓着没有穿袜子的脚掌,显得特别无助。
「然后这种带着好多情绪的目光越来越多,从同学开始,到学长、到便利商店员工,到一堆比我爸还大的路人……好像所有的人都开始用这种眼光看我,我那时候不知道那代表什么,所以我很害怕。」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甚至有些颤抖。
「后来国中有一次上体育课,我有点不舒服,提早回到教室,却发现里面还有个同班的男生。」
「他的眼神就跟其他人一样,上课会看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会看我,放学回家会看我,我的抽屉还出现过两次他写的情书,但他从来没跟我说过话。」
「那时候教室里面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本来想跟他打招呼,但是看了我一眼,这次的眼神,很不一样。」
陈榆似乎是回想到什么可怕的画面,看起来就象是被捕兽夹夹住的小鹿,那双圆滚滚的眼睛充满着恐惧。
「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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