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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笑起来,比起在这之前他脸上所有浮于表面的笑,这的确算得上是大笑了。这回他不再故作姿态来唬人了,喝了点水吞下嘴里的食物,他面容和煦,又仿佛长者那样语重心长道:“我遇到过很多奇奇怪怪的室友,但像你这样的,几乎死绝了。我是说,俗仪……你很好,不只是外表上是女孩子的样子,生活上也是完全的女孩子。我遇到的一些女租客,她们只是在臭皮囊上很会伪装,实际上躯壳下面腐烂得混臭不堪。”
不知怎的,我倒还莫名其妙地松了一口气,甚至对他给我的评价生出了一点感动。于是平时没大看书而语言苍白的我,只能笑嘿嘿地评价他三个字,你也是。
吃饭间,我发现他不怎么动香辣的菜,自己只吃那点清清淡淡的食物。
你不吃辣吧?
他说,自己口味轻。
我果然很容易地猜到了。那么,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口味要重一些呢?原来是从我之前分给他的食物里看出来的。
饭饱茶足,我想起之前那位女租客的“光辉事迹”,不禁马上抢着收拾桌上的残羹剩饭与厨房的卫生,生怕落得个混臭不堪的下场。
阿齐见我这激动的架势,不禁也站起来一起收拾着说,他……他来就可以了。
我故意逗他玩,因说,别别别,我怕哪天你也跟别人这样说我。
他那张长而清俊的脸立刻涨红了,惭愧又臊得脸肌都明显了起来,半天蹦出一句孩子气的话。以后你再打破砂锅问到底,我也不说了。
我马上止住了揶揄,澄清道:“别别别,我开玩笑的呢。”
我和阿齐又熟了点,熟到能相互蹭饭了。那天他和一个朋友要去聚餐的时候,都叫上了我。也不是吃什么八珍玉食,只是为他叫上我而又小小的感动了。我工作回来还是工作,没能在天还亮的时候吃上下午饭。晚回来的阿齐接了个电话后又准备出门了,这时候我刚好完成工作,伸了个懒腰,肚子又将将和打屁一样控制不住的响。
于是走到门口的阿齐停住了脚步,回头邀请我一起出去吃饭,他也是和一个老同学吃饭去。一听有他的朋友,我赧然一笑,恬不知耻地麻烦他,替我打包回来就好了。
他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也不好意思地笑,说他这个朋友喜欢小酌怡情,喝酒喝有些得久,他回来的话可能有些迟,左右是在附近的夜市大排档吃饭,我吃完了马上回来都行,他那朋友不拘泥这些。
于是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这个点了,自己在家做又懒得,叫外卖也不知该吃什么,不如跟着室友蹭吃蹭喝,有什么吃什么。
到了深巷某处的大排档,这里显然与外面热闹嘈杂的景象不同,在这静谧的犄角旮旯里我以为生意不会太好,哪里知道入蓬内一见,客人并不少,只是很奇怪,这真与外头的热闹不同,不仅深巷安静,连客人们也都安静得多。
最后一排角落里的某个人举手像领导一样,笑脸打招呼,张开手向我们挥了挥。
阿齐便引我一起过去了。
那是一只像抓过猪油的手,既油腻,肤色又不均,黝黑的手上有些白点。比起其他根手指上没修理过的指甲,小指上的指甲更是长,指甲缝里的污垢叫我以为他是干粗活的人。
我还在想这人的手,阿齐便向我介绍说:“他是孝成,我的初中同学和好友,跟我一样姓刘。”
当孝成以不怀好意的眼神盯向我们时,阿齐又开始介绍我了,“这是我的小学同学,任俗仪。”
阿齐可能是怕被误会和起哄,我便没多添一句嘴说是室友。
孝成突然没劲儿了似的,他那种打量朋友妻的目光顿时消散了。赶忙离座后前倾身体来和我握手,他脸上挂着令人觉得廉价的笑容,一边说着你好你好。
这样混臭不堪的手活生生要和我亲密接触了,我稍微一握便收回了手,借口饿了马上坐下来杵了杵筷子要准备吃。
其实他们动筷子之后,我才开始夹的。他们开始聊天吃宵夜后,我也一边吃食一边偶尔搭话。我竟然很自便,没有平常那种因为生人而多少受拘束。也许这和孝成不大体面有关,他要是光鲜亮丽的,在大排档里也是个整衣危坐的作派,我想我就不能那么自便了。
吃着食物,我不由地打量起面前的孝成和阿齐来。
天渐冷了些,孝成上身穿得很暖和,最下头却很凉快。他脏脏的夹克里是扣错了扣子的衬衫和起求的灰色秋衣,军绿色的松紧裤被穿得松散宽大还拖地,也许因为脚上是一双底薄的人字拖。他脚上的大拇指有神经抽动似的,不断去夹二拇指,然后就会拱一拱大拇指的关节。有时候也会用脚指头去挠另只脚的脚心内侧。
至于阿齐整个人再正常干净不过了,看了一眼孝成,再看看阿齐,就会解了心头上的一股油腻。
这两个人反差强烈,是怎么能做朋友的呢?阿齐前些天还讲过女人的混臭不堪,到了男人这里就不作数了吗?
平常吃毕,我从没打算立刻就走,蹭吃蹭喝擦擦嘴巴走人的事我不大干得出来,但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