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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蹙眉思考的时候,身边的人开口主动做起了自我介绍,“我是未遗的舅舅。”
他的表情是那么云淡风轻,泰若自然。
听到舅舅这个称呼,陈来弟先是愣了一下,程未遗的妈妈并没有哥哥或者弟弟啊。
但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应该是后妈家的舅舅吧。
听说她后妈家非常有钱,既然那么有钱,肯定得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万贯家财,必定是眼前这位了。
没想跟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能对她这么好!人的命运还真是奇妙,谁能想到五年前,她还在受自己亲生母亲的虐待呢。
一顿饭吃了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程慕洲结账的时候,老板的女儿大方抹去五块钱零头,只收了两百三十块钱。
陈来弟碰碰程未遗的肩膀,小声嘀咕道:“你舅舅真有魅力,要是让老板娘知道她女儿居然足足少收了五块钱,肯定得气炸。”
程未遗:“……”后半句她无从验证,但对前半句表示认同。
临泉镇四面环山,山下有几条清澈的小溪穿流而过,早些年家家户户吃的水都是从溪里挑回去的山泉,清冽甘甜。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车子驶进镇区后,远远就能看见连绵的青山,层峦耸翠。晴天的时候美感不足,但只要一到下雨天,经过雨水的洗礼,山顶就会升起袅袅雾气。
远看如诗如画,让人为之而陶醉。
水泥路的两边是大片的稻田,已经成熟的水稻泛着亮眼的金黄色,稻穗拦腰垂下,像迟暮的老者。
“这里风景很不错。”程慕洲目光被吸引。
如此景色,他只在国际画展上的油画里见过,当时只为大师的画技感到惊叹,没想到实景更加壮观。
“我也觉得。”
程未遗低声应了一句,眺望向更远的地方,目光穿越时空的距离,仿佛又看见外公扛着锄头,行走在田埂上,身后跟着大黄摇头摆尾。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镇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镇上唯一的商店门口,聚集不少人,像是在围观着什么。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三个人的注意力同时被吸引。
程慕洲把车子靠边停下, 陈来弟看到自己的父母也在其中, 第一个打开车门下去,然后快步走向人群。
一步步走近, 她听见一声狗叫, 低低的声音凄凉无助。
等她费力地挤进人群一看,果然是自家那条黄色的小土狗,此时正被关在铁笼里,蜷缩成一团,往日那双明亮的眼睛,变得黯淡无神。
仔细一看, 似乎还有泪花在打转。
而她的父母,则正在跟狗贩子讲价钱。
陈来弟瞬间不淡定了,“爸妈, 你们在干什么?要卖了阿黄?”
“不卖了留着干什么?”陈妈低头看看狗, 有些嫌弃, “又不需要它看门了,每天还吃那么多,谁养得起。”
陈来弟:“……”
其实狗在他们家真的很可怜,每天不仅要被铁链栓在门口风吹日晒,一日两餐也只有冷水泡锅底起的锅巴。
何谈吃得多?养不起更是无稽之谈。
无非就是他们嫌麻烦, 不想养了而已。
程未遗跟程慕洲一同走过来, 就听见陈来弟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不同意。大不了以后我少吃点, 把我的粮食分一半给它。”
“或者以后我一天就吃两顿。”
“你不同意我也卖了。”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女儿的感受,直接跟狗贩子算钱了, “刚刚说的是多少来着?一百二?是不是有点太少了?再加点儿呗。”
说起来这狗也养三四年了,才一百二好像真的不大划算。
“不少了。”狗贩子直言:“你们家的狗太瘦,根本没几斤肉,给你一百二我都算亏的。”
程未遗透过缝隙,看见人群中间的铁笼子里关着一条狗,笼子很小很拥挤,它的四条腿都缩在了一起,并且在微微发抖,可怜兮兮。
正如狗贩子所说的,这狗非常瘦,没多少肉,看着有点儿像以前外公养的大黄。但大黄比它壮实多了,每天都会冲她摇头摆尾,非常有灵性。
只可惜后来让偷狗贼给偷走了。
依稀记得,那天她坐在院子里哭到大半夜,直到声音嘶哑,才慢慢在外公的怀里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