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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向老板娘,“你确定?”
他的语气并不严厉,很随和。老板娘受到了鼓励,“是的。”她点点头,“一个月前的某个傍晚,这个人走进来。就是这副面孔,我决没有记错——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只要我看一眼的人,多少年之后都能再认出他来。”
执法官眼露赞许之色,“他是一个人吗?”
“是的。他看起来很疲惫,摇摇晃晃的走进来,象个跛子。他的脸色很差,总是捂着胸口。也许他象你一样,”老板娘小心的看了执法官一眼,“也是刚从沙漠中出来。他只要了水和面包,把面包撕成片,在水里泡软了吃。他用金币付的钱,又让我给他在镇子上找个地方歇脚。”
“你让他住在你的阁楼上了吗?”执法官认真的问。
“哦……当然了。”老板娘有点面红耳赤,不过很快又恢复正常,“他虽然不如您大方,但相比于这儿的穷鬼来说,也已经算是出手阔绰了。”
“然后他到哪里去了?”
“他住了两天,就走了。我本以为他要搭车去蛾摩拉,但没有。他是向西走的。”
“他向你提到过他的目的地?”
“没有。西边除了荒原,就是沙漠,还是什么都没有。连一座镇子也没有,更不要说城市了。我猜不出他要到哪里去。”
“嗯,”执法官盯着她的眼睛,知道她已经把所知道的都诚实的说完了,“谢谢你。”他礼貌的道谢,然后从斗蓬里再次取出那个装“玛钠”的圆锥型小银盒子,只不过这次倒出的不是粉末,而是一颗米粒大小的“玛钠”晶体。
老板娘的眼睛都要从眼眶里瞪了出来。她小心翼翼的接过那颗“玛钠”,紧紧的抓在手心里,满面通红,似乎马上就要晕过去。不过她坚强的站立住了,两脚牢牢的钉在地板上,脸上带着最真诚和谄媚的笑容,高声祝福:“愿神保佑您,老爷,把您要找的人交到您的手里。愿神保估您和您的城,它们定会永固长存。”
“我知道那个人后来又到哪里去了!”围观的人群中,突然有人大喊一声。
所有的人,包括执法官,都转过头来,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原来一直在门口坐着的流浪汉全身颤抖的走了进来,他似乎是鼓起了全部的勇气,才能迎接执法官审视的目光。
“老……老爷,我……我知道他后来又在哪儿歇的脚。”
“在哪儿?”
“在……在亨得森姐弟的庄园里……”
“哦,是的”,老板娘抢着说,“往西边走一百多里,是有一座庄园,那是一路上唯一能遇到的还住着人的地方。那幢房子以前是很大,是亨德森家的祖产。荒废了很久,直到战后的某一天,过路客带来消息,说那儿重新住上了人,我们才知道亨德森家的人又回来了。他们在那儿重新开辟荒地,种些玉米和土豆。嗯,不错,如果您要找的人往西走的话,那么一路上他唯一可以歇脚的地方,只有那座庄园。”
流浪汉恼怒的看着伶牙利齿的老板娘,为了避免她把自己的功劳全部抢走,他快步扒开人群,从那里拉出一个躲躲闪闪正在偷看的男孩。
“你干什么!”那个男孩一点也不想从人群中出来,他扒住门框拼命挣扎,但最终还是被推到执法官的面前。
“这是替亨德森姐弟家干活的汤姆,”流浪汉气喘吁吁的说,激动的舌头象是被烫过一样,“他可以告诉老爷您想知道的事。”
男孩汤姆不情不愿的站在众人的视线中心,特别是在执法官的眼皮底下。他大概十五六岁,又瘦又高,鼻梁上有点雀斑,脑袋上扣了顶有帽檐的深色软帽,乱草般的头发从帽沿处挣扎出来,覆盖在鼓鼓的脸颊两侧。他象所有在农场干活的小子一样,全身上下脏兮兮的,但至少衣冠整齐,脚上穿着一双磨花了皮的软皮靴。
执法官看到那个男孩正在借助帽檐阴影的掩护,用一双明亮灵活的眼睛偷偷的观察自己。
“告诉老爷你知道的。”流浪汉没好气的督促着男孩,“不然你以后别想再到镇子上来卖玉米,”他恶声恶气的威胁,“老板娘也不会再收你的蔬菜了。”
“哼!”老板娘冷冷的从鼻孔里说,一点也不配合,“如果我不收汤姆的蔬菜,那我还能从哪里弄到洋葱和莴巨?这儿到处是沙和石头,还有一群懒汉,只有亨德森姐弟在想办法能从地里种出点什么来。”
流浪汉愤怒的瞥向老板娘,对方也毫不示弱的向他展示自己的蔑视。男孩在一边局促的低着头,倒换着自己的双脚。直到执法官开口问:这个人到你的庄园里歇脚了吗?
“啊?”男孩猛得抬起头,象是受到了惊吓似的。他愁眉苦脸的把视线从执法官的脸上移开,专注于一直在柜台上熠熠闪光的全息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