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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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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喜欢冰淇淋和甜食,喜欢吃辣,下雨天不爱出门但是喜欢从玻璃窗里往外看。讨厌洋葱,也有点怕大型狗。对音乐不感兴趣,但是很爱看书。”
    “他很乖,有一点爱撒娇。睡觉的时候总喜欢蜷成一团,最好是靠在我怀里睡。”
    “这就是我的理想型。”
    室内一时很安静。
    夏明之的吻离开了阮卿的脸颊,但视线却还盯着阮卿不放。
    从夏明之的角度看,他这番话几乎与告白无异,再次,也是将自己的心思完全暴露在了阮卿的眼皮子底下。
    但阮卿不这么想。
    当年他还没有跟夏明之在一起的时候,夏明之交往过的人就只多不少,他跟在夏明之身边,乖巧扮演着邻家弟弟的角色的时候,也不止一次听见夏明之语带轻佻地和他的情人说“喜欢”。
    “我喜欢你。”
    这四个字,对阮卿来说,重若千钧。
    但对于夏明之,却是温存过后的一点附赠礼物,什么也不能代表。
    如今夏明之说他是理想型,阮卿倒也不惊讶,毕竟他现在应该很讨夏明之喜欢。
    他心里只是有一点细微的费解。
    因为夏明之列数的种种标准,分明是四年前的他,那个爱哭又懦弱,只会黏在夏明之身边的阮卿。
    “其实我现在也能吃洋葱了,”阮卿靠在夏明之怀里笑了笑,轻飘飘把这一页揭过去,“在国外待久了,也就能适应了。”
    但他还有一句话没说。
    其实他不爱吃辣的,是夏明之喜欢吃,他才逼迫自己,即使被辣的满脸通红也要咬牙吞下去,然后在遇见夏明之的时候,能够假装期待地说,想要夏明之带他去吃湘菜。
    他那么努力地去迎合夏明之喜欢的一切,只是为了能在夏明之身边待的久一点,再久一点。
    第十章 短信
    这天晚上,阮卿留宿在了夏明之家里。
    真的要细论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清醒的情况下住在夏明之家里,阮卿缩进被子里的时候,身体总有点不易察觉的僵硬。
    他抬头看着床头的那一盏灯,终于意识到这个卧室的格局,和他家是有点相似的。
    准确来说,和他四年前与夏明之一起住的那个公寓的主卧相似。
    当年的那个公寓,阮卿搬进去的时候是极其雀跃的,因为据他所知,在他以前,夏明之还没有和任何一任情人同居过。
    那时候夏明之牵着他的手走进来,把他抱到飘窗上,阳光正好,落在身上暖融融的,两个人靠在窗子上接吻,夏明之叫他阮阮,像是情不自禁,跟他说我爱你。
    但是一晃眼,物是人非。
    那间公寓,依照夏明之的性格,应该早就废弃了。
    夏明之吹完了头发,也钻进了被子里,他把阮卿拉进怀里,两个人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被窝里却只能闻到一点属于夏明之的信息素。
    阮卿身上干干净净,只有头发上一点残留的柑橘香味。
    夏明之的视线落在了阮卿的脖子上,他想他猜的没错,阮卿不仅和他上床的时候不取下颈环,而且连夜里休息,都不让颈环离身。
    可他心里对阮卿的渴望,却随着两人的接触愈发的蠢蠢欲动。
    夏明之只能随便聊点别的转移注意力。
    “你还记得言沉吗?”夏明之问。
    “记得。”
    言沉是夏明之的朋友,以前夏明之经常带着阮卿和他们一起聚会的,如果阮卿没记错的话,言沉是个和夏明之截然不同的,沉默寡言的alpha。
    “这小子马上要举行婚礼了,婚礼的对象你猜是谁?”
    阮卿趴在夏明之怀里打了个哈欠,却也有点好奇,他记得夏明之他们当时就嘲笑言沉是母胎solo,大龄处男,还是阮卿看不过去帮言沉说话,揪着夏明之问他和夏明之的时候也是第一次,夏明之是不是要连他一起嘲笑?
    “言沉喜欢的人我还真想不出。”阮卿想了想言沉那个可以一下午不说一句的个性,普通的omega怕是真的受不了。
    “这人你很熟,就是没见过面。你以前喜欢的那个演员,穆云升。”
    夏明之看见阮卿一瞬间瞪大了眼睛,不由笑了起来。
    这个穆云升是阮卿少年时代的偶像,但很早就息影了,后期几乎不出现在银幕上。
    阮卿当时嚷嚷了八百次生不逢时,错过了偶像最活跃的年纪,还偷偷摸摸花大价格买了穆云升的等身抱枕,嘿嘿嘿地藏到自己的小衣柜里,三两下就被夏明之翻出来,气得大叫阮卿移情别恋。
    后来只要看见阮卿两眼放光地盯着屏幕,夏明之就酸不溜丢地在旁边给阮卿念穆云升的花边绯闻,差点没被阮卿拿抱枕砸出去。
    “现在你可不能再惦记人家了,”夏明之捏了下阮卿的耳朵,“人家有家室了。”
    阮卿想起以前夏明之和他斗智斗勇也挺无奈的。
    其实他那时候真的喜欢穆云升到了迷恋吗?也不是。
    他不过是喜欢看夏明之气得牙痒痒,又拿他没办法。
    他喜欢看夏明之对他充满占有欲,不允许他的注意力被其他人分去一丝一毫。
    “那我去给他婚礼送个花,以表清白行了吧?”阮卿无奈道。
    夏明之凑上去亲了阮卿一下,“当然可以,但是你要和我一起去,也不用等婚礼了。听见你回来,言沉他们都想携带家属跟你见见面。”
    阮卿有点惊讶。
    他和言沉那帮人的关系应该还没好到这地步,没道理他们专门等着给自己接风洗尘。
    这只能是夏明之主动把他再次带给自己的朋友见面,还都是带着家属的……
    阮卿不由沉默了一会儿。
    其实他第一次和夏明之的朋友们见面,夏明之介绍的时候,只说他是世交家的弟弟。但是后来,对他的称呼逐渐变成了“我家的小朋友”“我家里人”和开玩笑式的“我老婆大人”。
    如今再次相逢,夏明之要怎么介绍他呢?
    夏明之也在看着阮卿,他其实琢磨了好几天,自己要怎么追回阮卿。
    从前那次恋爱是阮卿追的他,不管不顾,奋不顾身地只求一个能在他身边的机会。如今世事变幻,他和阮卿的位置已经颠倒了,也该轮到他,为阮卿奋不顾身一次了。
    “你也回国这些天了,你就当和以前的老朋友见见面。”夏明之在被子底下握住了阮卿的手,带着点劝哄的意味。
    “好吧,”阮卿眼睛微微闭着,嘴角上勾,“我去和我男神要个签名合影。”
    夏明之不满地咬了下阮卿的嘴唇,心里惦记着让言沉把老婆看紧点,别总放出来勾引他家阮阮。
    “那我跟言沉说一下,估计就下个礼拜吧,去言沉新家,就当给他暖房了。”
    阮卿闭着眼睛,轻轻“嗯”了一声,带着点鼻音,是有点睡意了。
    夏明之就也不吵他,把床头的灯调暗了,却留下一点微弱的光亮,使房间不至于变得漆黑一片。阮卿怕黑,以前睡觉的时候不仅要钻他怀里,还不许关灯。
    这本该是阮卿回国以后,与夏明之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平静温馨的夜晚。
    就好像他们不过是普通的久别重逢,如今又亲密地睡在同一张床上。
    夏明之心口像浸没在温水里,有种温吞的暖意。
    但是隔了好一会儿,夏明之以为阮卿已经睡着了,阮卿放在床头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这一声铃声在寂静的夜里未免太过突兀,夏明之不知怎的,心头跟着一跳。
    阮卿刚有点睡意就被吵醒了,手从被子里伸出来,迅速划开了屏幕。
    是条短信。
    非常的不合时宜,甚至没有考虑收信人可能已经入睡。
    像极了阮卿印象里专横的作风。
    手机屏幕散发出幽幽的蓝色光线,照亮了阮卿陡然变色的脸。
    夏明之也不由在意起来。
    “怎么了?”夏明之忍不住问他。
    阮卿把手机又扣了下来,没有回复。
    他没有立即回答,他把手机握的很紧,指甲盖都泛起了白色。
    夏明之透过室内微弱的光,能看见阮卿闭着眼睛,面色还是平静的,牙齿却不自觉咬着嘴唇。
    又过了好一会儿,阮卿才低声说了一句,“是阮家的人,让我回去参加阮家老爷子八十大寿,说有关于我母亲,阮三小姐的事情要和我交代。”
    夏明之一愣,想起了他大哥告诉他,阮家似乎有意图喊阮卿归家。
    但阮家这两个字已经足够让夏明之厌恶了,他下意识地脸色一沉。
    却听阮卿说道,“其实他们前几天就给我打过电话了,我推脱了,说会送贺礼,但是人可能就不到场了。”
    “大喜的日子,别好端端地被我败坏了兴致。”
    阮卿叹了口气,“没想到他们还挺执着。”
    “那你想去吗?”夏明之问他。
    想去吗?
    阮卿也在想这个问题。
    其实他十七八岁的时候,除了渴求夏明之的爱,心里头也是有一点希冀,希望阮家能接纳他,不用真的当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只要别拿他当空气就行。他后来之所以拿夏明之当作自己生命的全部,除了因为太依恋夏明之,也是因为他在情感上一片空白,一旦失去夏明之,他就一无所有。
    可是他如今不是那个十七岁的阮卿了。
    阮卿闭着眼睛,脑海里却浮现出阮三小姐的脸,他印象里,阮三小姐总是坐在窗边,穿着柔软的长裙子,头发很长,皮肤素白,眼睛带着一点浅浅的褐色,她身上总是带着甜甜的蜜桃味儿,乍一眼看去,像是书里走出的旧时美人。
    虽然阮三小姐发病的时候,几次险些致阮卿于死地,但他从没有怨过她。
    他知道她是控制不了,她是因为生病了,才会失去理智。
    每次阮三小姐恢复清醒了,总是会含着眼泪看他,小心翼翼地给他上药,说宝宝对不起。
    阮卿偷听过家里仆人说话,说阮三小姐其实有过孩子的,但还没等足月,就流产了,在那以后,阮三小姐就疯了。
    “如果阮三小姐还在,我应该会回去看一眼。”阮卿睁开了眼,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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