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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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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姐,对于柏成她娘刚才的举动,你没有别的想法么?”
    “……呃,我,知道,她让我挑料子,是想把责任推在我身上。”
    “哼,你也知道呀,那你还傻乎乎地凑上去,没过门,就让赵柏铭他奶心里有了嫌隙,你以后的日子能好过么?”
    “……一开始,我没想那么多,后来,才想到的。”
    “不要一听到关于赵柏铭的事情,你就懵了头,时刻保持冷静,才不会着了别人的道。”
    “……你,你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这么老气横秋的合适么?”
    “你懂啥,我心里住着个看透世事的灵魂。”
    “……”
    第三百四十五章 赤裸裸的嫌弃
    “啪啪~”禽类扇动羽翼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中格外熟悉。
    “大少爷,是大白飞回来了。”
    罗五冷硬的声音在屋外响起。
    罗睿搁下手里的边境地图,急步走到门口,拉开了房门。
    “大白在哪?”
    屋檐下的横梁上,大白的身影格外显眼。
    漆黑的夜空依旧飘着柳絮般的雪花,这样的天气让大白飞回,实在辛苦它了。
    “大白,来。”罗睿招唤着它。
    大白“咕咕”两声,顿了一会儿才展翅落下。
    “去把它的口粮拿来,还有温水。”
    从鄂州飞来,天气晴好的时候,傍晚就该到了,现在离傍晚都过了一个多时辰了,定是风雪影响了它的速度。
    罗睿摸摸它冰冷的羽毛,连忙进了屋内,找出一块干巾,给它擦拭雪水。
    然后,在炕上垫上一层棉巾,把它放在了上面。
    大白“咕咕”又叫了两声,朝他踢了踢腿。
    这是让他快点看信的动作么?罗睿有些恍惚,他知道大白大灰很聪明,能听懂很多指令,可未曾想,还会抬腿催他看信。
    罗睿取了信,犹自不敢相信的瞥了大白一眼,这两只鸽子都成精了么?
    罗五拿来了温水与口粮,放在炕上。
    大白飞了一天,饿坏了,虽然不是主人美味的空间口粮,却快速地吃起食来。
    罗睿拿着信,朝案几走近,仙鹤腾云的烛台上,火苗轻轻摇曳,信笺上是熟悉的字迹,叙述的内容却让他瞪大了双眼。
    啊?太子遇刺身亡的时候,玉生正在京城?他在暗示什么?是他动的手么?遇见了镇国公世子,顺手救了他?他还找到了罗蒨?动手教训了她?
    这胆大妄为的臭小子,不是说去鄂州么?怎么就跑去京城了?
    什么!?想要求娶胡家的闺女胡珍珠为妻?
    罗睿觉得自己的脑袋已经被各种惊讶所占据了。
    玉生,是为了胡家姑娘回去的?
    这,可如何是好,他记得,玉生好像有门口头婚约,虽然人家现在未必会承认,可是,他们不能失约在前啊,而且,门第上的差距实在是大了些。
    罗睿头疼地又仔细看了一遍信。
    玉生已经从京城回到望林村了,证明他现在很平安。
    这让他暂时放下心来,抛开那个冷心虚荣的罗蒨,玉生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只要人平安无事,别的事情都好说。
    平了平心绪,他开始研墨,准备写回信。
    明日就是除夕夜了,能收到他的平安信,罗睿安心了几分。
    回信的内容,嗯,他得先提醒玉生,以前他还小,可能不记得自己曾定过一门亲事了。
    “咕咕”大白吃饱喝足,飞到了他的书案上。
    一只爪在空白的宣纸上踩了踩。
    “……”
    它在干嘛?不是在催促他快写吧?
    罗睿一向冷静自持的理智,有一瞬间的崩塌,听说过猫狗懂事通人性,可没听说过鸽子这么通人性呀?
    他盯了大白好一会儿,个头比普通的信鸽大一点,通身雪白,爪子和喙都呈淡红色,看着与别的信鸽差别不大,只有它的一双小眼睛,总是骨碌碌的转动,显得极其贼精。
    大白不耐烦的又朝宣纸上踩了两脚,罗睿才回过神。
    好吧,它还是个急性子。
    提笔蘸墨,开始回信。
    玉生怎么会想着求娶胡家的姑娘,虽然他们家是他的救命恩人,可是,报答恩情的方法很多,不需要用以身相许的方式吧。
    他隐晦的提及了祖父曾给他订过口头婚约的事情,以及自家谋反的罪名尚未昭雪,如今不是谈及婚嫁的好时机。
    写到这些,罗睿的笔突然停住,想起了在四皇子府遇见的馨月公主。
    馨月公主对他示好的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也不是木头,怎么可能体会不到少女的仰慕之心,只是,他如今的身份是绝对匹配不了她的,没有可能的事情,任其发展只会徒增是非,保持距离才是最好的方式。
    少女粉嫩的脸上,黑亮的眼睛如小鹿般灵动,因他生硬的拒绝,染上了层层雾气,罗睿沉默片刻,继续动笔。
    秀溪山下,灯火朦胧。
    武学校舍的后院里,赵虹玉还在忙碌。
    明日除夕,过年需要的菜式要提前备好。
    这几日,胡家来了客人,灶上的活多了不少,当然,她不是抱怨,胡家刚给她放了半个月成亲假,她去干了十多天活,照样领了一个月的工钱,已经让她很不好意思了。
    只是事情都堆到一起了,未免有些手忙脚乱。
    “还要忙么?”方晟出现在厨房门口。
    “啊,再等一会儿,把扣肉蒸好就行了,我给你提热水泡泡脚吧。”赵虹玉急忙站了起来。
    方晟是那种不会下厨的男子,让他劈柴挑水可以,让他洗碗做菜,他宁愿不吃。
    唯一会做的菜式,大概就是烤鸡烤鱼之类的,这还是以前闯荡江湖,露宿野外,无可奈何才学会的。
    赵虹玉兑好了热水,给他端进里屋。
    方晟脱下外衫,随意丢在了椅子上,先就着热水洗了把脸,然后泡起了脚。
    赵虹玉勤快地拾起他丢放一边的外衫和袜子,放回该放的位置。
    还未成亲前,她就知道,方晟是个不拘小节大大咧咧的男人,屋子里的衣裳从来不叠,脏的干净的相互重叠,对琐碎的事情根本不放在心上。
    珍珠不止一次,在她面前吐槽,这么邋遢的男人,也亏她能忍受。
    赵虹玉只是笑笑,她一直接受的理念,女子要以相公为尊,相公下地干活挣钱养家,是一家的支柱,家务厨房这些活本就是女子的本份,所以,她并不觉得方晟的做法有什么不妥。
    当然,这话是不能跟珍珠说的,她与珍珠不同,她只是个本份没有见识的乡下妇人,珍珠却是聪明又有能力的女孩子,胡家上下老小,就连胡长贵都对她很信服。
    她看不惯方晟的散乱,嗯,也是挺正常的。
    其实,珍珠何止看不惯,好些时候,她都是赤裸裸的直接嫌弃,方晟就是个直男癌患者,非常的大男子主义,不进厨房、不洗碗筷、不扫地、不洗衣裳等等,一切与女子有关的活,从来不经手。
    以前,迫于生活所需,他让阿青干这些活,等他成亲后,方晟便把事情如数甩给了赵虹玉。
    白日的时候,赵虹玉去领年礼,与珍珠闲聊了几句新婚生活,哎呀,把珍珠气得直翻白眼。
    卧槽,这哪是娶媳妇儿,分明是娶了个保姆。
    两大男人闲着,都得等赵虹玉把饭送上桌,原本,阿青还会帮忙烧烧火,端端菜什么的,结果,也给方晟制止了。
    真是沙猪主义呀!也亏了赵虹玉忍受得了。
    珍珠实在没忍住,巴拉巴拉的与赵虹玉说了一堆劝诫的话,你这样事事都包办是不对的,万一你有个头疼脑热的,他们还是两手一撒,啥都不管,你不得拖着生病的身体,还给他们洗衣做饭呀,学堂放假了,他们啥都不用干,方晟要是心疼你,就该帮你分担点家务……
    说得珍珠口水都干了,赵虹玉只是笑笑地道,这些本来就是她该做的,方晟挺好的,劈柴挑水的事情,他都帮忙干了。
    他不用吃饭喝水呀,珍珠无语,只能无耐地挥挥手,给她送了一对银钗和两朵簪花,作为新婚礼物,便懒得再说什么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啊。
    赵虹玉整理好散落的衣物,又把厨房的活计弄好,在厨房里就着热水,洗了脸脚,才回到了屋里。
    方晟穿着里衣侧躺在炕沿,手里拿着本阿青撰抄的游记,学堂里有不少书籍,谁想要,可以借去自己撰抄。
    阿青抽空抄了好几本,方晟无聊的时候,拿来打发时间。
    “还没睡么?”赵虹玉朝他温柔的笑笑。
    灯光下,姣美的容颜有种朦胧迷离的美。
    方晟的眼神更加深幽起来。
    “嗯。”他淡淡地应了声。
    赵虹玉坐在梳妆台前,拔下发簪,散下发髻,小巧的耳坠也卸了下来。
    眼前的红木梳妆台,以及屋里整套的家具都是胡家送的,说是新婚贺礼,赵虹玉很是感激,胡家帮了她甚多,从她出事后,就一直受着她家的恩惠,她所能做的,却只有领着工钱,帮着胡家做一日三餐。
    打开小巧的首饰盒,为数不多的银首饰里,新添了几样,一支梅纹镂空银簪、一支银凤镂花长簪、一朵娇艳的蔷薇绢花、一簇粉嫩的桃花。
    两支银簪份量都很足,两朵簪花嵌着珍珠和细碎的宝石,很是明丽,据说是国公府的夫人送的,是宫里御赐之物,赵虹玉踌躇了半响,才敢接过。
    她何德何能,让他们对她这么好。
    赵虹玉红着脸,脱去外衫,只着雪白的里衣,小心地跨过方晟,躺在了炕上。
    “快睡吧,明天除夕,要过年了。”
    方晟点头,手劲一挥,不远处的灯烛熄灭,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赵虹玉依旧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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