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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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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咬了咬牙,李留弟瞪着周志勋:“你说吧!到底是啥事?”
    周志勋笑眯眯的,就好像被瞪的那人不是他似的:“既然拿了我的书,总得还我才对吧!我这人也不贪,拿了我一本,还我十本……”
    “好,以后还……”
    李留弟的话还没说完,周志勋就晃手指了:“我这人不喜欢被人欠债,要还就现在还。”
    “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李留弟又是生气又觉得好笑:“我上哪儿给你弄书去啊?想让我抄,你觉得我那字你能看得下眼去不?”
    “没让你抄,你去图书馆给我借啊!”
    “啥?图书馆?”李留弟瞪大眼:“你不是想让我去县里吧?图、图书馆——开门吗?”
    “开啊!只不过借书就不容易了。”周志勋笑着晃了晃手指:“你想也该想到,我不会让你去借什么毛选吧?”
    当然不会了,可那什么《少女之心》图书馆肯定也没有啊!
    李留弟差点就要笑了,你倒想让我去借那些禁书来着,可你觉得我能借出来?
    好像听到了李留弟的心声,周志勋笑睨着她,轻声道:“那得看你的本事了!如果你能给我拿回来十本书,我就帮你,要是不行,我就去喊你偷我的书了!”
    这回,李留弟想笑的心思是一丁点都没了:“那个……”舔了下嘴唇,她眨了眨眼:“出去办事不都得有介绍信吗?我也没介绍信啊!咋去啊!?”
    “介绍信,简单啊!你等着啊!”周志勋甩下李留弟转身进屋。
    周志勋人一走,李留弟跳下凳子就往外头跑,可是跑到院门口又转了回来:她这会是能跑了,可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辈子,周志勋想喊还是能去喊啊!
    她才坐回去,周志勋就从灶房里转了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她,还夸了句:“真乖……”
    李留弟的脸就青了:敢情这家伙一直盯着呢吧!要是她真跑了,他后头可能还有得似手段玩她呢!
    看看周志勋手上的胡萝卜,李留弟眨巴眨巴眼:“我不吃……”
    周志勋笑倒:“谁说要给你吃的……瞅着吧!”
    李留弟还真只能瞅着,一开始看到周志勋拿着小刀在胡萝卜上划来刻去的,李留弟都没反应过来他是在玩啥,等到周志勋终于放下刀把那一面朝向她时,李留弟才明白过来周志勋竟是用胡萝卜刻了个公章。
    这年代的公章不像后来管理得那么严格,可就是这样,也没见过谁竟敢用胡萝卜刻公章的。
    李留弟虽说也后来也是个常和人掐架的,可私刻公章这事那是从没做过,她自己常觉得是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农民,这会儿一看到周志勋竟做了这样的事,立刻脸色大变,十分警惕:“你要干啥?”
    “不是我要干啥,是你要干啥。”周志勋虚点了下李留弟:“不是说介绍信嘛,一会我就给你开,嗯,你看这个公章上我刻的是泰来农场,以后你不去还书都没人找得到你。”
    嘴半张关上,李留弟都不知该作何反应了。
    她是半文盲,不是全文盲,还认得公章上的字,可就算公章写的是假的,她人却不是假的啊,到时候找还不是找到——唉,等等哈,现在好像还不是到哪儿办事都得用身份证呢!
    七几年的时候,出门办事,不管你是住店、买车票、看病,用的都是介绍信,还真没人说你把户口本拿出来我看看,为啥不要身份证呢?这会儿还没有身份证这个东西嘛!
    咬了咬牙,李留弟开始觉得跑去图书馆借书这个事也不是不可行的,要是真成了,周志勋总不会再因为手抄本的事为难她了吧?
    这会儿她只记得周志勋说要去喊她偷书的事儿了,全忘了还有孙燕那回事。
    “成,我去!不过,那个我咋去县里?走着去?”
    第二十九章 新名字
    七六年的时候,农村的交通工具基本还是靠马车,可就是马车,那也是队上的,不是你说用就能用的。
    要是走到公社上,在马路边上也有公交车坐,可那得花两毛钱的票钱,李留弟浑身上下都摸不出一分钱。
    要不,还有现在最拉风的出行方式,骑自行车,李留弟倒是真想骑自行车,这个身体还没骑过,她记忆里可是骑过好几十年了,那叫一个又快又稳。
    可她想骑,也得找得到啊!李金库倒是骑着辆自行车,不知道的人以为那是李家的,可知情的就知道了,那是二生产队的。
    二生产队买这辆自行车,是为了去大队上方便,基本上是谁去大队上谁就骑,可到底不是天天都去大队上办事,李金库就长了心眼儿,天天都比别人出来的早走几分钟,抢占那辆自行车,还爱有意无意地把车子锁上,钥匙就他自己揣着,时间一长,那辆自行车倒像成了李金库自己一人似的了。
    除了这辆自行车,满生产队,就没谁家还有自行车的。这年头农村都是指着那点口粮过日子,谁家还能攒下闲钱买自行车啊?
    没有钱、没有车,李留弟觉得她能倚靠的也就只能11路,她这两条腿了。
    好在记忆里县城她还是经常去的,应该不会迷路。
    周志勋倒是有些惊讶似的,似乎没想到李留弟居然就这么痛快地答应了。
    只是盯了她两眼,就笑了:“我请你坐车,要是你真的把书借出来了,我说不定一高兴还请你吃饭呢!”
    李留弟眨巴了下眼:“你有粮票?”
    这个年代,在外头吃饭可不是你有钱就能吃到的,不管你是买个馒头还是吃碗面条,那都得要粮票。
    不是李留弟瞧不起周志勋,而是在农村就没啥地方去弄粮票去,再说周志勋也就比她大两岁,家里就是有粮票也不该落到他手。
    可她这一问,却像是点着了炮仗,周志勋立刻就炸了,脸一搭连理都不理李留弟。
    没办法,李留弟只能趴桌上把周志勋让她写的那半页字贴描完了,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说是做了她的老师,可周志勋这老师其实也不讲什么课,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淘出来的字贴,又丢给李留弟一只钢笔,每天半页字贴,写完自己走人,要是多问几句,说不定周志勋就要急。
    这样的学习方式和李留弟想的还是有点出入,但几天下来,她倒平和下来,每天那半页字贴都是认认真真的,几乎是十分爱惜地写完。
    上辈子她这个半文盲写的字也是歪歪扭扭的,哪怕是闺女在十岁上都开始笑话她一手狗扒字。现在有机会重新把这笔字好好练练倒是好事。
    想着明天要去做大事,李留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拐去知青点,和徐梅借了书包。
    这年头自然没有什么lv、古驰,知青们背的军绿色书包那就是最时髦的包包。
    李玉华一直都想要一个这样的书包,可惜说了一年多,还是只能背她那个用花碎布拼的小书包。
    军绿色的挎包,用的不过是绿色粗帆布,掀盖、带扣是刷了绿漆的铁皮扣,款式嘛,就只有基础款,几乎十几年也没见过改进。
    可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军挎包,不仅仅是时髦,那还是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好像背上它就能高人一等,背着包的人,要用后世的话来说,那大概就是从心理上觉得自己走在时尚最前列的感觉,不亚于背着限量版lv炫耀。
    徐梅倒没有多问,很爽快就出借了书包,还拉着她问这几天都学了什么,李留弟答得有点心不在焉,眼角一直就在偷瞄孙燕的箱子。
    女知青点几间屋,一间屋里大概住了八个女知青,一溜大炕好睡,可衣服日用品就不大好放了。
    又没有衣柜什么的,基本上就都是用箱子装着,条件好的用的是木箱子,条件不好的就用纸箱子装,还有那打从来了就是一个三角兜子的,总之都是放在一处的。
    这屋里的女知青,孙燕和徐梅都是从上海来的,两人的家庭环境应该都是不错。
    徐梅到了之后求着男知青帮着打了个木箱子装东西,而孙燕却一直是用的从上海带来的皮箱。
    这年头的皮箱不用问就知道是真皮而不是革,花纹倒没什么稀奇,可用的皮子是真材实料,厚厚的皮料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箱子上的金属佩件大概孙燕也是经常用油擦的,亮晶晶的晃眼睛,一看就知道是孙燕的皮箱。
    那本手抄本就被李留弟压在了皮箱下面,李留弟这么看也看不到个究竟,只是觉得那皮箱看着好像没动过地方,那就是说手抄本仍然压在下面呢,只是还能放几天就不知道了。
    咬了咬唇,李留弟更觉得明天的事儿一定得办成了,不知道周志勋会怎么做,可不管怎么着他要出手总比她强。
    说到底,她就算是重活一回,也只是一个没经过大世面的农妇,上辈子也就和邻居吵个架的能耐,要说真的做什么大事,她还真没那经验。
    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手脚麻利地把饭烧上,自己先偷揣了两个烀土豆,也不好往借的书包里揣,直接塞进衣服口袋,烫得直哈气。
    没等白玉凤起来拦她,李留弟就拎了篓子抛下一句去割猪草跑了出去,等白玉凤骂骂咧咧地追出来,人早就已经跑得老远了。
    也不知道周志勋从哪儿找来的印泥,李留弟细看他写的那封介绍信,还真像那回事。
    开头就是:尔河县图书馆,兹有……
    这格式,李留弟倒是见过,一副公事公办,打着官腔的感觉,而且还给李留弟编了个名叫李明慧。
    “明慧?”李留弟在嘴里低念了几句,越听越觉得喜欢。
    周志勋却是逗她:“不喜欢?要不就直接写你真名,或者写上张三李四……”
    “不用不用,我喜欢——真的喜欢……”李留弟第一次对周志勋笑得这么真诚:“你和我说说,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呗!我听着真好听——比我两个名字都好听……”
    第三十章 老县城
    “两名字?”周志勋扬起眉,虽然没问,可那神情却分明是在问。
    李留弟抿了抿唇,才小声道:“你不是知道我是收养的吗?除了李留弟,我还有个名字,叫温二娣……”
    不管是哪个名字,都显得那个随意,她不喜欢,一点都不喜欢,反倒是周志勋帮她取的这个假名字,倒是显得很有深意。
    盯了李留弟一眼,周志勋看似不以为意地挥了挥手:“我是谁啊?那就是出口成章的才子,哪怕是取个假名字,也得美——明,明亮、明朗、聪明、光明;慧,那自然就是智慧,所以明慧就是聪明又有智慧,还有明媚像像阳光一样……”
    没等周志勋说完,李留弟已经笑起来,果然灿烂明媚如阳光,周志勋一时看花了眼,竟是把后面的话都噎在了喉间。
    李留弟却是低低地把“明慧”念了一遍又一遍:“我现在就叫明慧,我以后都叫明慧……”
    撇了撇嘴角,周志勋似乎想说什么,可看了眼李留弟脸上的笑,到底还是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目光一转,他手一指:“车来了……”
    李留弟转过头,就看到一辆车慢悠悠地晃过来。
    真的是晃过来的,那辆红白相间的客车,在李留弟眼里真是太老太旧了,车身上掉漆生锈就不说了,那车速慢得像拖拉机,下面的行李箱没关,大大小小的袋子篮子塞了个满,车窗里吊下一个篮子,里头两只肥鸭还在“嘎嘎”叫个不停。
    想起记忆里大大小小的车,再看这辆古董似的老客车,李留弟觉得有点魔幻,可这就是现实。
    现在像尔河这样的小县城,根本就不可能自己买新的公交车,一般来说,这些公交车都是大城市淘汰下来的,自然又老又旧,开一路,没坏半道上就是运气好了。
    就这样的车,那还是得走城乡线,像县城里,别看是城里,连这样的公交车都没有,交通不是自行车,那就是11路。
    虽说现在还不是市场经济,私自卖东西那都是走资本主义路线,是要割尾巴的,可不妨碍去城里走亲戚带东西,只是这个“亲戚”是个什么亲戚,那又得另说了,客车售票员可不带问你的。
    客车不大,却早就挤满了人,李留弟和周志勋上了车,别说坐了,连站的地儿都快没了。好在胜利公社离县城不算多远,站了一个多小时的样子,就进了城。
    都九月了,还挤得满头是汗,下了车,周志勋还在四下打量找方向,李留弟已经直奔客运站出口了。
    现在客运站还没改建,看起来又旧又破,可大致位置上还是没有变,大喇叭广播里还在放着“北京的金山上太阳光芒照四方……”
    往外走,又有拿着手提喇叭,穿着蓝工作服的人在大声喊:“出站的旅客请往左拐,往左拐——大门正在施工,请从左面角门出站——喂,说你呢!我说大姐,你咋还不听指挥……”
    从善如流,李留弟紧了紧肩上的军挎包,跟着人流出了客运站,站在门前看着眼前的街景,有那么一瞬间,神情有些恍惚。
    这样的尔河,她曾见过的,虽然早就尘封于记忆中,记不大清楚,可是这会儿却好像有一只手轻轻拂去了蒙在她记忆深处的那层灰尘,让那段过去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不知为什么,看着这仿佛到处都是灰蒙蒙,如同黑白老照片一样的街景,李留弟的鼻子有些发酸。
    客运站是在靠西门的位置,再往西走,城壕边上,就是她的家——她出生的那个家。
    尔河县老县城是个四四方方的城,东西南北也不过都是两公里,城墙拆了,可老护城河却留下来,四条大城壕,把城里城外划分开来。
    街道纵横,如同棋盘一样,把尔河县分出东南西北,在这里,从来道都是直来直去的,哪怕是那些小胡同也都是直的一条又一条,不像别的地方,有些街道胡同七拐八歪,看着都要迷路的样儿。在尔河,只要你知道大概方向,直着找过去,不管是哪儿,一找一个准。
    站在街上,李留弟的眼睛一直盯着西边,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想就这么跑去,跑去那个曾给过她短暂温暖的家。
    抬了脚,她的呼吸有些急促,嘴唇不自觉地抿得紧紧的,只要十几分钟就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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