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这种超人力的诡异现象,的确让人心里发毛。
这颗药丸,是林枫刚刚研制出来的迷魂丸,从总体效果来看,他还是成功了,虽说他只能发布几条固定的命令。
这颗药丸是林枫使用白狼花和一些神经麻痹类的草药研制成的,自从第一次和庄弄月见面以后,林枫就在研究精神类的药物,经过研究,林枫发现白狼花可能是帝麻族幻术的切入点。
任何的幻术,都不可能是无中生有的仙术。
譬如说,庄弄月的眼睛可能只是一个引子,她的声音,她的茶水,乃至是她房间里的花香,都有可能成为幻术的切入点。
如果单纯在一个密闭的房间里,只有庄弄月跟林枫,估计庄弄月的本事再大,也不可能通过眼神魅惑的了林枫。
当然,这只是林枫的猜测,不过现在来看,他的第一步实验算是成功了。
他现在也成了半个帝麻族能力者。
“你说话啊。”青年声嘶力竭的冲着林枫吼道。
林枫笑道:“这和我没关系,这是暴躁症的临床表现形式。”
“放屁!你快点让我们老大变回来!”青年十分忠心的扑向了林枫。
“咣!”
他人还没靠近林枫,就被宋杰整个踹飞了出去。
哗啦啦一声巨响,青年将两台电脑显示器给顶在了地上,满地都是屏幕的碎渣。
宋杰晃晃拳头,喝道:“谁敢上来试试?看我不打出你们的屎来!”
宋杰天生就是混黑道的人才,他这声吼颇有一番气势,令在场的其他青年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了。
这时候,那位昆哥脱的只剩下裤衩了,网吧有几名女顾客看到昆哥去脱裤衩,个个都捂住了眼睛,只是透着手指的缝隙,眼睛一眨不眨的紧盯着昆哥的动作。
“老大,要不还是让他停了吧,挺渗人的。”宋杰回头恳求道。
“好的。”林枫笑着点点头,冲着昆哥喝道:“看着我!”
很快,昆哥那双迷离而销魂的眼神看向了林枫,还不断做着搔首弄姿的手势。
林枫在他面前划了一个‘s’,大声喝道:“停!”
“欧耶!”伴随着林枫的命令下达,昆哥不光没有停下来,反而跳的更加兴奋了,他一边喊着销魂的口号,一边在原地跳起了草裙舞。
“......”林枫有点无语的看了看宋杰,说道:“打晕他吧。”
“嘭!”宋杰一把抄起了身边电脑桌上的一个啤酒瓶,瞬间将昆哥砸晕在了地上。
林枫清了清嗓子,对那名刚刚爬起身的青年说道:“你认不认识疤哥?”
“疤哥是我们昆哥的朋友。”青年实话实话。
林枫笑了笑,说道:“那这件事就好办了,你替我传个话吧,就跟疤哥说,他们电子厂有人打了我兄弟,我们今天过来,就是想找回这个梁子。”
“我没听错吧?你找疤哥的梁子?”青年忍不住笑了起来。
林枫笑道:“没错,现在就给我传这个话,我来之前,西城的规矩我都问清楚了,群斗还是独斗,让他自己选。”
青年看得出林枫很认真,他冲着林枫竖了竖大拇指,笑道:“行,不管怎样,你的勇气可嘉,我吴涛一定给你送到,不过丑话说在前头,疤哥那边的事先放放,我们老大的事该怎么解决?”
吴涛这句话说完,十多个青年都围了上来。
宋杰哈哈大笑道:“你想要解决?行啊,那咱们就好好的解决一下!”
宋杰猛地吹了一个口哨,只听呼啦啦一阵密集的脚步声传来,足足有三四十号人冲进了网吧,这些人都是红叶的精英,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锻炼锻炼再锻炼,抡起打架能力,他们足以一个打俩。
为首的人,正是沈子阳,此时沈子阳戴了一个墨镜,身边还站着两名有点陌生的大龄青年,一个满脸胡渣,一个披头散发。
看到这两个人,吴涛的脸色登时变了,他颤声道:“周哥?李哥?你们怎么来了?”
吴涛的势力,根本在这附近排不上号,眼前这两位,势力就比昆哥大的多,一个是建国街红蜘蛛网吧的老板,周元华,一个是猎豹酒吧的老板,李永胜。
这俩人都是一呼百应的主,却没想到,他们竟然陪在了一个陌生的胖子身边。
胖子,自然就是沈子阳了。
此时沈子阳摆足了老大的架势,他叼着一根雪茄,带着大金戒指,那副黑色的蛤蟆镜,令他的气场大了不少。
至少是把网吧里这群面黄肌瘦的青年给镇住了。
周元华指了指身边的沈子阳,笑道:“以后我就跟沈哥混了,吴涛,你们这是什么情况啊?”
“没有情况,呵呵。”吴涛的脸色转变的很快,在道上混的人,要是不懂得避凶趋吉,那就算是白混了。
沈子阳吹出一口烟气,大大咧咧的指了指林枫和宋杰,颐指气使的说道:“他们两个,是我的兄弟,如果有什么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你们来找我就行了。”
吴涛苦笑道:“哪敢,哪敢,您这两位兄弟是想和疤哥约斗呢。”
“疤哥?”周元华和李永胜的脸色全都浮现出一丝惊容。不过想到这个胖子的势力和背景,他们两个倒是有点释然了。
这个胖子可是中海沈家的人啊,在中海市,他们这些小混混哪里敢得罪沈家这种巨无霸家族?
在周元华和李永胜看来,沈子阳就是无聊出来玩的沈家公子哥。
沈子阳微微一皱眉头,问道:“疤哥是什么人?”
“沈哥,疤哥是咱们这一片的老大,在永兴电子厂上班,手底下有百十号人。”李永胜好心的提醒。
“哦,就这么点人吗?”沈子阳故作不屑的哼了一声,跟周元华和李永胜说道:“你们手底下有多少人?”
周元华和李永胜相视苦笑了一下,周元华先说道:“沈哥你有所不知啊,现在网吧根本就没法干,以前跟我的弟兄全都自谋生路去了,要是给我几天功夫,我最多能召集起三四十人来。”
“是啊,沈哥,我这边也差不多,最多也就召集个二三十人了。”李永胜也在旁附和道。
沈子阳冷哼了一声,说道:“没关系,大不了我从家里再调点人过来,我家里有五百多个保安呢。”
“那是,那是,中海沈家那可是咱们中海的超级家族啊。”周元华和李永胜一个劲的拍着马屁。
沈子阳很骄傲的昂着头,冲着林枫和宋杰喊道:“那个,你们两个不用担心,尽管去闹,出了事老子给你们兜着,什么狗屁疤哥,他要是敢跟我们沈家叫板,老子马上灭了他。”
听到沈子阳的话,吴涛的脸色顿时变了。
这个胖子竟然是中海沈家的人?那这场架还打个屁了?
第四十二章 惺惺相惜
说实话,沈子阳竟然在这群混混中间找到了沈家子弟的优越感,沈子阳干咳了一声,对林枫说道:“兄弟,你说这件事怎么解决吧。”
林枫望着吴涛,说道:“你叫吴涛对吧?你回去告诉疤哥,要想了这件事,很简单,第一个选择,让我们进电子厂找人,只要我们找到那个欺负我们弟兄的小子,也就不找他麻烦了。第二个选择,既然是电子厂的人惹的事,就让疤哥站出来,群斗还是单挑随便他选,赢了,我们二话不说,这件事就算了了,要是他输了,以后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当上班族。”
林枫这段话几乎逼着疤哥打,再加上沈子阳摆出这么阔的架势,林枫估计,疤哥肯定不会选择群斗。
现在的时代已经变了,不再是以前打打杀杀的时代了。
疤哥应该很清楚中海沈家的势力才是。
第二天中午,永兴电子厂员工宿舍里,一名脸上有一道刀疤的青年脸色难看的坐在床铺上,国字脸,长相很憨厚,只是那条从左眼划到右嘴角的刀疤,让他显得有点恐怖。
在他身前,还站着十多个身强力壮的青年,宿舍里的气氛有些压抑,一名黄发青年忍不住喊道:“疤哥,大不了就和他们拼了!他们这就是在故意挑衅!”
疤哥站起身,轻声说道:“对方可是中海沈家,你们难道傻了吗?”
疤哥叹了一口气,朝着一名戴着眼镜的青年问道:“查清楚他的身份了吗?”
眼镜青年苦笑道:“查过了,他的确是中海沈家的子弟,而且地位还很高,是中海沈家旁系的长子长孙。”
中海沈家直系中没有男丁,所以旁系长子长孙的分量就已经很大了。
疤哥点点头,咬牙说道:“那就没别的办法了,干!”
“疤哥,我现在就去联系人!”黄毛青年狠声道。
疤哥一抬手,摇头道:“不用喊人了。”
“那怎么干?”黄毛青年急道。
疤哥笑了笑,说道:“我选择单挑。”
选择单挑,就意味着承认在群斗里认输,这种失落感,让这群纵横西城的青年们有点压抑。
没办法,他们就算再团结再能打,也不敢跟沈家这种庞然大物硬撼啊。
很快,不到两天的时间,西城不少势力都知道了疤哥要跟别人单挑的消息。
时间,就定在了周六下午,也就是今天,地点,定在了燕中运河的河堤口。
这三天时间,沈子阳凭借财力和沈家的威慑力,几乎已经横扫西城,那些以前畏惧疤哥的人,纷纷投入到了沈子阳的阵营。
这几天沈子阳的自信心简直是爆了棚,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冲着他点头哈腰。
望着沈子阳越发嚣张的背影,林枫不无恶意的想:如果沈梦薇那娘们知道沈子阳在外面打着沈家的旗号招揽混混,是不是把沈子阳大卸八块?
此时的沈子阳俨然没有想过这个后果,他很习惯现在林枫给他安排的角色,真可谓是威武霸气有内涵。
今天沈子阳几乎将这几天的努力全部用上了,除了疤哥的势力以外,所有的那些小势力全都站在沈子阳身后,浩浩荡荡的有上百人,林枫很清楚,这些人摆摆阵势唬唬人还行,如果疤哥真的选择群斗,这些人估计跑的比谁都快。
“嗡!嗡!”
他们等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河堤上的路边,传来一阵机车的轰鸣声,林枫一抬头,只见一名脸上带有一条刀疤的青年正冷眼望着这边。
在青年身后,还有七八辆摩托车,这七八个人面对上百人,却丝毫没有怯场。
宋杰看到刀疤青年以后,眼神不由得一亮,赞道:“是条汉子。”
林枫轻笑道:“接下来就看你的了,能不能将他变成你的得力助手,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能力了。”
“我明白。”宋杰一脸兴奋的碰碰拳头,变得跃跃欲试起来。
这时候,疤哥他们已经停好机车,顺着河堤走了下来。
沈子阳躺在红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笑道:“竟然来了九个人,看来你是选择群斗了。”
疤哥的脸颊不由颤抖了一下,估计心里在问候沈子阳的祖宗十八代。
疤哥扫了在场的众人一眼,沉声说道:“哼,如果你们想群斗,那就一块上吧,大不了就是一死,既然老子来了,就没打算轻松收场。”
沈子阳从红木椅子上站起身,冷笑道:“行啊,有种,今天我就看看是你骨头硬,还是我们的拳头硬。”
沈子阳抬起手,就要下达命令。
看到自己这边上百人欺负对方八九个人,那些以前和疤哥有过梁子的混混们顿时兴奋起来。
疤哥身后的黄毛青年怒道:“疤哥,他们根本就不讲信用,早知道这样,我们就带人来了。”